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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12亿逃美20年 他想用一张纸换300万保释金

男子刘振强1995年和胞兄裕台公司前经理共谋诈骗裕台货款12亿馀元,被依伪造有价证券等罪起诉,却在1998年审理期间潜逃美国20年,直到去年11月才遭遣返归案,士林地院原本谕知500万交保,但刘男哭穷拒缴被收押,直到法官降低保金至300万元,才凑出钱获释,不料今年初刘男又具状宣称保证金是借高利贷而来,希望法院退保,让他改以一张保证书具保,但法官认为这不是退保理由,今裁定驳回。

刘振强在1998年4月法院审理期间潜逃美国,隔年遭通缉。2005年间,刘振强因涉及跨国贩毒、走私假烟及伪钞案,遭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洛杉矶分处逮捕,经法院判刑入监,今年7月16日在美服刑完毕,加州移民法庭法官经两次听证后裁定签发遣返执行令,调查局获报派员赴美押解刘振强,于台湾时间2017年11月8日将他解送士林地院归案。

没想到士林地院认定刘男无逃亡之虞,仅谕知交保5万元、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士林地检署随即抗告成功,同月14日高院撤销原交保裁定,隔天士院重开羁押庭,当天庭讯时,有一对年迈老夫妇坐着轮椅旁听,疑为刘振强父母,虽刘振强向法官大打悲情牌,强调自己必须照顾年迈罹病的老母及父亲,但合议庭仍谕知改以500万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刘男凑不出钱,最后被收押。

去年12月12日合议庭同意降低保释金,改裁定刘振强300万交保,刘男一时凑不出钱,直到27日才筹到300万元获释,没想到刘男获释不到一个月,本月初又具状向法官哭诉,称300万元保证金是向友人借贷,利息高得吓人,“我回台湾就是要照顾生病的老父母,不会再回美国了,以后也会准时出庭配合法院审理。”希望改以保证书取代保证金。

但合议庭认为,刘振强涉犯最轻本刑3年以上重罪,且被害人受骗金额庞大,刘男未来若遭判刑确定,刑期恐不短,若以保证书取代保证金,很可能会造成日后审理程序进行困难,即使刘男的保证金是负担高额利息借贷而来,也构成退保理由,因此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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