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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结婚移民加拿大14年,东窗事发遣返!

身边有人通过“假结婚”来获取加拿大身份,之后再离婚,并与“真爱”在加拿大过上幸福生活的故事,想必大家都有听说过。

但是,“假结婚”这个隐性炸弹,随时会被引爆。而一旦被引爆,不论是他或是她,不论在加拿大生活了多少年,都可能会被立即遣返,且五年内不得入境加拿大...

今年2月份,又有一个“幸福”的故事,破灭了...

一位中国留学生L,早年以“假结婚”的方式获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他后来毕业,找到全职工作、结婚生子,享受幸福生活。然而,他之前的造假经历被当局发现,尽管他现任妻子和孩子都是加拿大公民,但是仍被取消身份,面临遣返回国的厄运。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消息,L在2000年持学签进入加拿大。在2005年7月,他提交了配偶团聚移民申请。在申请书上,他声称自己在2004年10月和一位加拿大人结婚。2006年8月,L成功获得移民身份。两年后也就是2008年,L同“假妻子”离婚。

拿到身份的L,同其他移民一样开始为生活而奋斗。他从学校毕了业,找到全职工作,随后又娶妻,并于2011年和2013年生了两个孩子,还买了房子。

然而L并不知道的是,当局一直在怀疑他的第一段婚姻。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最终掌握了他假结婚的证据,随后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于2016年4月取消他的永久居留权、向他发出了驱逐令,以及5年内不得入境加拿大的惩罚。

L向移民上诉部门(IAD)提出上诉。一方面,他承认了第一段婚姻是假结婚,另一方面,他又强调现在这段婚姻是真实的,并列举了数条应该留在加拿大的理由:

-两个孩子是加拿大人,需要他的照顾;

-他已经在加拿大生活了17年,而且一直缴税;

-他在加拿大拥有房产;

-如果他被遣返,家里会陷入财务困难;

-遣返将导致他和妻子长期两地分居,妻子将感到心痛。

然而这些理由并未打动IAD的法官。

因为法官得到证实,L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到晚上9点,在周六的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到晚上6点。而且在调查后发现,L的妻子的父母负责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而且具备能力给孩子提供额外的帮助。

而且,法官虽然承认L若被遣返会对家庭的财务收入有影响,但是并不能得出“L的妻子不具备抚养孩子能力”的结论。

此外,法官认为他有中国的学历,而且精通国语和粤语,回中国工作比较容易;而且他的华裔妻子曾在中国生活,回国也不是问题;如果妻子和两个孩子选择留在加拿大,可随时回中国探望。

2018年2月,IAD判L败诉。之后,L又将官司打到了联邦法院,要求司法覆核。

然而,联邦法官也没有站在L这一边,认为L并未对自己的(假结婚)虚假陈述表示后悔。在今年的2月12日,联邦法官白沃克(Elizabeth Walker)做出裁决:L在多年前故意通过假结婚的方式取得身份,已破坏加拿大移民系统,将被驱逐出境。

对此,华人网友们表示,为什么要刁难一个生活多年,且真正纳税的人?难民审核有这么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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