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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惊动中央军委 "将军"上官凤笠的最新消息曝光

“上官凤笠”本人照片(图源:@杨春阳广播站)

中国国务院参事室曾发表的声明(图源:中国国务院参事室官网截图)

中国国务院参事室2017年的一份声明,让人们认识了“上官凤笠”。如今,“上官凤笠”已被判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深圳罗湖法院发布的《官凤笠冒充军人招摇(电视剧)撞骗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该案的审理细节。

判决书显示,“上官凤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自2017年10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

根据判决书还罗列“上官凤笠”4起主要犯罪事实(原文)

一、2015年9月张某芳通过参加其朋友的“深圳特林兵博物馆”举办的活动上认识了自称“上官凤笠将军”的被告人官凤笠。二人聊天中,被告人官凤笠表示在北京认识很多领导,会积极帮助张某芳发展和推广其教育理念,于是两人发展为恋人关系,随后被告人官凤笠遂以各种理由向张某芳要钱。2016年8月份,被告人官凤笠以生意周转、前妻生病、女儿买钢琴等理由,向张某芳借钱。2016年11月23日,张某芳通过其深圳的中国银行账户向被告人官凤笠的银行账户汇款转账人民币5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91美元)。一个月之后官凤笠仅归还人民币1万元现金给张某芳,截止案发时仍有人民币4万元未还。

二、2015年,被告人官凤笠牵头建立“幸福大中华”组织,自任“幸福大中华”计划执行小组常委委员,声称该组织接受国务院直管,现面向全国招收会员,并计划向入会人员收取会费及吸收赞助。2016年至2017年案发期间,被告人官凤笠以“幸福大中华计划执行小组常委”、“文职少将”、“国务院参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虚假身份,陆续骗取被害人齐某1人民币1.3万元、谢某人民币约8,000元。

三、2017年5月被告人官凤笠又以“文职少将”、“国务院参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虚假身份参加了客缘祥跨境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的商务活动,并授予该公司“军民融合双创示范单位”牌匾,从中收取红包人民币4,000元。

四、此外,被告人官凤笠利用“将军”等虚假身份,骗取陶某等多名女子信任,与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资料显示,1969年出生的“上官凤笠”,小学文化,户籍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在深圳无固定住所。原名“李洪生”(又作“李鸿生”),曾经是一位在西藏服役的军人。因违反部队纪律,李洪生在1997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军官职务、取消军衔,按义务兵作除名处理。

被部队除名后,李洪生把自己的姓名改成“官凤笠”,并从2009年开始冒充军官从事社会活动。2013年4月后,官凤笠逐渐头顶“上官凤笠将军”“国务院参事”“中央文明委成员”“十九大政策理论指导小组成员”“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委员”等10多个头衔。

他还以开展“中国沙漠建设(志愿者)兵团”和“幸福大中华计划”相关活动为由行走各地,为企业站台授牌。

2017年6月23日,中国国务院参事室发声明表示,现任和历任国务院参事中均无“上官凤笠”,此人系冒充国务院参事从事社会活动,其种种行为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7年10月16日,“上官凤笠”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据悉,上官凤笠一案,是2017年9月中共中央军委政法委保卫局和中国公安部刑侦局向深圳警方直接部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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