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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要打16起官司,视觉中国“维权”生意经

因给“人类首张黑洞照片”以及中国国旗、国徽等图片标注版权所有,视觉中国陷入版权“黑洞”。在各方怒怼之下,视觉中国多年以来的“维权”生意经也被媒体扒出。视觉中国号称是以“视觉内容”生产、传播和版权交易为核心的互联网科技文创公司。据不完全统计,过去5年中,以保护版权之名,视觉中国旗下的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和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发起了近万件诉讼官司,视觉中国每天要打16起官司,要么要求被诉对象给予巨额赔偿,要么跟其签年度合作合同。这也成为了近些年视觉中国最为主要的盈利模式。

碰运气 “乱讹钱”?

随着“黑洞”事件的持续发酵,视觉中国的生意经也被媒体扒出。“曾在2017年接到视觉中国的电话,称北京望京SOHO的照片侵权了。”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近日在微博发文称,他在文中提到:“望京SOHO是我们建的,摄影师是我们请的,怎么会侵权呢?我们把调查结果告诉了视觉中国,就没有下文了。”而此事,让视觉中国被网民质疑碰运气“乱讹钱”。

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商业摄影机构PRphoto创始人储璨璨身上,他向美国《侨报》记者表示,公司曾受邀某汽车品牌委托拍摄新车发布会,后来汽车厂商将拍摄的现场图片供数家媒体使用。意想不到的是,其中一家汽车媒体收到了视觉中国的律师函,声称这几张照片的版权在视觉中国手上。

事后几经周折,是一位山东摄影师梁某从车商公关稿中拿到照片,以为没有版权问题可以随便用,就把照片传上了视觉中国(图片库)。“而视觉中国拿到图片就觉得他们已经取得了这些照片的版权,就开始控告其他那些刊用了新闻稿的自媒体。”

储璨璨说,事后视觉中国将照片下线,与梁姓摄影师解除合约。在他看来,一个摄影师只要上传图片,视觉中国就认为它取得了该图片的版权,这未免也太草率了,“难道一点都不用核实、验证、监管吗?”

“视觉中国对签约摄影师上传的图片审核不严,甚至只认人,不认图。”一名成都摄影师张先生与视觉中国合作近10年,他透露,凡是签约摄影师上传的图片,视觉中国都会默认可以标注版权,“不管照片究竟是不是他拍的”。

另一方面,一些签约摄影师在职务行为中拍摄的图片,也会上传到视觉中国。而根据中国《著作权法》规定,职务行为中拍摄的作品,拍摄者只享有署名权,版权归属拍摄者所在单位。“几年后,单位要用这些照片,只能向视觉中国购买,否则就是侵权。”

“躺着就把钱挣了”

王集(化名)是视觉中国的一名签约摄影师,他告诉记者,一直都觉得能够成为视觉中国的签约摄影师是一件十分有成就感的事,但后来发现不是这样的。他把作品上传到视觉中国图库,后面发现有媒体公众号使用本人作品,但没有署名,后面沟通了才知道,这些媒体和视觉中国签协议,图片就可以任意下载使用。

王集表示,他在后台也没有看到下载记录,也就拿不到一分稿费,也没有署名。“自己辛辛苦苦拍摄的照片,视觉中国签一份协议别人就可以随意使用,简直是躺着就把挣钱了。”

摄影师的照片不知为何就被人转载,同样的传媒公司和媒体也并不知道图片的来源。“实际上,有时我们在网上搜的图片也不知道版权来自哪里,一个一个去找版权方也不现实,这时直接和视觉中国等图库签约就是很好的选择。”某传媒公司版权机构负责人周米说。

周米表示,为了方便图片搜索与确保版权正规,目前基本上所有传媒公司都会签约视觉中国、全景视觉、东方IC三家图片库公司中的一家。根据全景视觉在财报中披露的数据,在中国商业图片领域,目前视觉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为50%,全景视觉为20%。而在新闻图片领域,新华社市场占有率为50%,视觉中国市场占有率达到30%,东方IC占比10%,全景视觉占比5%。

事实上,视觉中国的图片来源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来自世界图库巨头Getty的授权,一部分是来自签约摄影师上传的独家或者多家图库共享图片,其中图片又分为创意类图片和编辑类图片。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透露:“视觉中国代理的图片中,来自Getty的创意图片占视觉中国创意类图片的60%,编辑类图片(即新闻图片)占比约为20%。”

“我们把照片放到视觉中国网站上,会签订一个协议,约定销售一张照片的分成比例。”摄影师李航透露,分成比例并不固定,“我的作品一般是五五分成,有的摄影师与视觉中国是四六分”。

他表示,在合作中,利益分配方面是以平台为主导的,摄影师没有话语权。同样一张图出售给不同的对象售价不同,比如媒体使用一张只有几十元,是最低的。至于商业用途,根据版面和传播途径会有不同,分成就会比较高。

维权获客、维权创收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明面上视觉中国打着版权图片授权付费的旗号,暗地里,却是一条不少业内人士口中的“维权获客、维权创收”的卖图打劫。

2018 年 7 月,微博认证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发文批视觉中国,称其有组织地大范围搜索未授权使用其图片的企业,然后漫天开价,要求巨额赔偿,要么直接索取几十万的天价赔偿,要么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

视觉中国有一套“鹰眼”系统,能在互联网上大范围搜索未经授权使用他们图片的各种企业,一旦发现就先发律师函,按每张图片2000至3000元索要赔偿。若对方拿不出钱,再出动销售机构,兜售动辄上万元的图片套餐。多家自媒体都曾遭遇过与视觉中国法务机构鏖战的过程,大都以掏钱数万买套餐结束。

有过类似遭遇的某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我司的一个在线论坛上,有用户上传的图片有视觉中国的水印,在接到投诉后已将图片删除。但视觉中国却要求一定要购买相关的销售套餐,不能只赔偿单张图片的费用,不然就向苹果 App store 施压下架我们的 App。最终赔偿了一笔超过单张图片很多的费用。”

摄影师李航表示,视觉中国通过诉讼追索的赔偿金,也会与图片作者分成。“如果是我们提供的侵权证据,会多分一点,他们自己发现的线索,分的就少一点,大部分比卖照片收益还高一些。”

事实上, 柴继军名下有一家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视觉中国对其100%持股。该公司是其维权的抓手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华盖创意的立案信息高达4775条,开庭公告则更为惊人,达到1621条。在所有开庭公告中,华盖创意公司作为原告,涉及到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类案件,达到403条。占到总数的近25%。视觉中国的另一诉讼主体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该公司有关的裁判文书数量高达3952条。在3952条判决文书中,这家公司作为原告,与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有关的案件数量达到了1633条之多。

在外界看来,这或许才是视觉中国真正来钱的主要商业模式。事实上,在视觉中国的利润里,最终通过法庭诉讼生效判决的金额不超过(所有版权收入的)0.1%。而且,大部分判赔金额都比索赔金额小得多。

柴继军在采访中曾提及,“绝大多数客户都会在司法诉讼判决前与我们达成和解,并成为长期合作客户。”有接近视觉中国人士透露,视觉中国并不追求直接判决赔偿,主要是为了将维权变为销售,转被告为独家签约客户。

记者从视觉中国年报也侧面证实了该说法,截至2017年末,获得视觉内容授权的中国客户达10万个,公司通过“鹰眼”发现的潜在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84%,通过“鹰眼”新增年度协议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逾五成。

涉嫌欺诈罪

对视觉中国借维权之名,要求侵权客户进行合作的做法,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表示,基于图片侵权发起的诉讼及后续双方就侵权问题展开的谈判协商,这都是属于在法律的范畴内展开。但是,如果对一些版权不属于视觉中国的图片展开维权,则会涉嫌构成欺诈。“如果图片公司基于其未获授权的作品进行诉讼,作品数量较大或作品价值金额较大,还将涉嫌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同时,有不少网民称,一些公司打着版权的名义强行索要高额版权费用,这是典型的“勒索式维权”。

王维维指出,人们还是需要提高自身版权意识,一方面在获取作品之时应当留意该作品上是否有版权归属,另一方面在使用作品的过程中当以合理使用为限,不将设有版权的作品用于商业行为之中。

他表示,在面临相应的纠纷时也无需惊慌,设法调查权益的主张方是否真正合法享有争议作品的版权,并且通过作品创作、市场等方面因素对争议作品的价值进行衡量,从而得出一个合理的价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求助。

同时,对图片侵权的赔偿金额,中国各地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其实判决差异很大。价格取决于图片拍摄难度、原创性和作品的用途,所以说最后实际的赔偿金额也都是千差万别的。如果图片拍摄的难度很小,赔偿金额可能就很低。记者发现,视觉中国每张图片的索赔金额基本在1万元,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往往是索赔金额的1/5到1/10。

知名微信公众号“三表龙门阵”在4月11日发布的题为《天下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文章中调侃称,一个自媒体,还未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说明还做得不够大。“三表龙门阵”认为,在视觉中国的维权案例中,有一些情况属于主观故意,但更多的人是无心之失,甚至认为删除照片即可而不需赔偿。

针对视觉中国在图片使用上存在的问题,18日,天津市网信办给予汉华易美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视觉中国发布致歉声明接受处罚。对此,《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评论:版权意识苏醒的时代,人们真正介意的,不是为图片付费,而是被胡乱收费。保护版权,归根到底是要保护和激励原创,牢记这份初心,市场方能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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