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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外长谈华为、加中关系:不是我们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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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放P^,这嘴脸还谈人权?老是站在自己的窝里看别人,还要人家听你的,真是S吃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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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100%是圣母婊们自己选择抓人的,引渡法明确规定,政治因素除外,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美国是因外打压华为才提出的引渡要求,只有圣母婊还装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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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了等于没讲,说现在愿谈人权的国家少了,只是你当饭吃,你说人权该不该讲,当然,但像你们这样讲还是算了吧,你抓人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讲人权,大型死囚饭的手铐脚镣的你怎么不讲了,真是扯蛋,所以这么多人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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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外长想甩锅?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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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辩护是外长的义务更是她自己的权利,我们尊重。但是我们要看她辩护的理由。说孟女士是基于加美引渡协议,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美国对孟女士的指控是不是在加拿大也有同样的罪行。我看过有专业人士分析,美国引渡的罪名是孟女士做假证,涉嫌欺骗银行,而非大家普遍认为的因为出售设备给伊朗,虽然两者有相关。但是到了加拿大,前者就应该被引渡,后者就不应该。美国人也不是傻瓜,他们也懂得选择引渡理由,所以加拿大政府不得不扣押孟女士。问题是,如果孟女士是因为美国违反国际法的国内立法,而做假证的话,这样的案例是否适合美加引渡条约呢?这是争论的关键,也是加拿大方应该澄清而到目前也没有清楚交代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考验的是中加的关系,加拿大政府当然要承担责任,而非置身事外。 另外,两个涉嫌间谍罪的加拿大人的问题,更是要弄明白,在证据还没有在法庭审讯前,外长就保证那两个加拿大人是好人,是勇敢的,一旦罪名和证据证实了两位确实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谁来替外长的保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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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先把兰万灵诺曼这两件土豆干涉司法公正的事情讲清楚,再吹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的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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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说瞎话还振振有词 脸皮之厚 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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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们选择的,是你和土豆阴谋策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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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废物内阁中最重量级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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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长也表示,我们的地理现实决定了加拿大任何一届政府的最优先事务,都是要与美国搞好关系..” 自由党政府官员 被大巴掌扇醒,终于可算说了出了靠谱的话..... 加拿大是二战后 唯一一个具有拥核权 却放弃的国家;全国武装力量只有6万人....北极领土一直有争端,南部大面积紧邻世界第一大经济体 军事强国,民主政体基督教主体国家,和美国贸易总额占总量76%..... 跟随美国 是唯一的选择。 资源丰富 民主自由 才是最真实的富有..... 加拿大需要不再装裱 ,三观正常,务实爱国的政府,一切都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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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对抗是长期的,加拿大的好日子结束了。要等到决出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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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在加拿大犯法 却被加拿大逮捕了 这就是民主自由的加拿大 还以为现在还是满清政府 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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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新和其他红色通缉令上的人没有在加拿大犯法怎么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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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天怎样有空发表这些空谈论了, 她怎么不去接送一下世界各地还有哪个不服家教离家出走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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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好不容易又逮到一巨富,加拿大好歹也能赚个律师费审理费盆满钵满。然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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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应该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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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是被强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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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土共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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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onger I live in Canada, the more I love you,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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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shepherd 您用了两个问话来问我,请问您有什么观点,又有什么证据支持您的观点呢?中国政府的官员会见那两个加拿大的犯罪嫌疑人,这个很正常,在法院没有定罪前,在检察机关没有正式拘捕前,他们都是加拿大来的客人,见面没问题。用这个事情来询问,您的观点反而有问题了。至于另外一个问题,我承认我没有看过协议的原文,但是您也没看过吧。我看了新闻报道,不仅仅是环球时报,中间有一个合理的部分就是,美加引渡协议必须是加拿大也有的罪行,才能引渡,这是合理的。比如在加拿大使用大麻合法,美国如果要用使用大麻的罪名要引渡加拿大人或者在加拿大的外国人,加拿大就不会引渡,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如果您不懂,可以找度娘或者油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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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在获得美国银行投资和美国公司技术转让时,签署协议不将这些技术和资金转让给敌对国伊朗。她违背了协议给了伊朗,这个属于欺诈行为。在美国,加拿大都属违法。符合引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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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长的讲话,公正平和, 非常不错。少于非民主国家来往,问题会少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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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我们加拿大外长的观点。我很不喜欢在评论中骂人,侮辱别人,讲脏话。有理讲理,不同观点可以摆事实讲道理,理屈词穷了才会骂人。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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