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华裔男子持枪、贩毒 警察却无权抓他?
据加通社消息,加拿大最高法院今天就多伦多一名华裔男子涉嫌持枪、贩毒被拘留的上诉案做出裁决:警方无权突袭搜查他的家,因此获得的证据不能被采信,所以该男子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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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012年5月份,20岁的年轻华裔男子勒某(Tom Le音译)正在自家后院和4个黑人朋友在聊天,这时几名警察突然出现,重点是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开始在院子周围搜查,同时要求一名年轻人把手放在能看到的地方。
一名警官询问勒某,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并询问他随身携带的包里有什么东西。勒某试图逃跑,但很快就被抓住了。警方在他的包里发现了上膛的手枪、可卡因和大量现金。
警方随即拘捕了勒某,但勒某表示不服,于是向安省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随后勒某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他紧紧咬住警方没有搜查令这一点,坚称警察是非法闯入居民住宅,要求法院不能采信警察的证据。
警方表示,他们当晚是受到了社区保安人员的举报,担心后院正在进行毒品走私,因此才破门而入进行询问,但警方同时表示,他们确实没有经过同意或授权就进入了院子。
庭审中,勒某表示警方侵犯了他的人权,他们对他进行了不合理的搜查以及拘留,同时认为警方非法获得的证据应该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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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审理后,最终以3:2的投票结果支持了勒某的诉求,认定警方确实存在不合理行为。
判决结果显示,不管一个社区的声誉如何,不管这里的居民是否是警察局的常客,不管这个社区的犯罪率高于其他社区,这都不能成为警察随意侵入私人住宅的理由。“警察必须遵守《宪章》,尊重人民的权利,维护法治,促进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建设更安全的社区。”
针对这个判决,警方表示,不会因为这个结果感到泄气,他们明白权力越大,责任越大。
警方守法虽然会损失效率,从小处看肯定是不划算的,但是放在长远和big picture上看,这是必须的。
警方(也就是政府)如果不守法为所欲为,最终的结果就是独裁——这远远比放走一些犯罪分子严重得多得多。
我以前也认为西方国家这些做法很傻,明明罪犯就在眼前却啥也不能做。在加拿大居住20年后,总算明白了这个道理。小土豆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显出独裁迹象了,我们要对这种趋势提高警惕性。法制社会来之不易,毁坏它却易如反掌。
警察的行为,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揭示了加拿大法律制度中,广泛存在而且大家习以为常的种族歧视现象。
正如法官指出的,如果是在一个非有色族裔富人社区,警察会毫无任何理由地进入民居后院盘查吗?这就是种族歧视引导下的选择性执法(Racial Profiling),制度性系统性地侵犯人权。
再给出一个种族主义引导下选择性执法的例子,美国联邦司法部多年前的一个调查报告,发现吸毒事件人均发生频率,在白人人群中高于黑人人群,但黑人被指控吸毒的人均比例高于白人几乎3倍。
这就是种族歧视引导下的选择性执法的结果。
更大的伤害是,选择性执法,给黑人整个人群贴上吸毒贩毒的标签,从而引导更多更严重的选择性执法,恶性循环。选择性执法,在极度伤害有色人群的同时,也使得法律系统越来越失去公正而导致法律系统本身失去合法性的风险。
种族歧视引导的选择性执法的另外一个恶果,导致社区民众对警察的极端不信任,用大陆的术语,警民关系恶化,民间强烈反弹警方,纷纷起来反对警察的种族歧视性执法,如Black Life Matters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