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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港府应该深刻反思一下 修例必须如期完成

刚刚过去的周末,因为抗议《逃犯条例》修订,香港人又一次走上街头。香港警方估计,高峰期约有24万名抗议者参与,但组织方可能高度夸大的数据表示,此次游行有103万人参加。不管采用哪种数据,这都是近年来香港规模最大的示威游行。尽管在“两制”下的香港此类游行是为常态,也完全合法,但其能获得如此广泛的社会参与,还是反映出了港人对修例的焦躁不安,也突显出了大众对港府的强烈不满,更使特首林郑月娥面临着政治危机。

修例本是为了彰显司法公义,结果因为港府操之过急,让修例被污名化,引发港人大规模抗议(图源:Reuters)

港府必须深刻反思

自从港府着手修订《逃犯条例》,争议即无日无之,此次修例推进手法的粗糙,早已暴露在港人面前。港府修例一役的最大败笔在于轻忽了香港社会对陆港司法体制现实差异的一些合理忧虑,自恃有司法公义作理据,就以僵化的傲慢姿态强行推进,既没有先易后难,先通过争议性小的暴力犯罪,又没有留出时间来让社会各界凝聚共识。在这种情况下,《逃犯条例》的修订自然会涌现政治猜疑声音,加上被一些别有用心者借机煽风点火,在美英等外部势力的积极介入下,导致民间近年已见缓和的陆港敌对情绪死灰复燃,已渐沉寂的民粹排外思潮再度兴盛。

而与漠视大众忧虑一体两面的是,港府竟会拿兹事体大的修例议题,来向少数的富商权贵作让步。港府此前两度更改或剔除一些可能损及本地商人利益的法律条目,无非是担心冲击到香港的国际商业中心地位,并换取商界代表在香港立法会表决时投票支持。可问题是,这样向个别利益群体倾斜,却漠视了香港民间同样强烈的质疑声音,如此明显的偏袒之举,难免不给反对派留下炒作把柄。

不客气地说,修例风波闹成今日僵局,最应该反思的就是香港政府。现在回想,自林郑月娥上任以来,香港社会的气氛可谓大体是平和的,这主要是源于港人在经历过占中运动之后,对政治斗争普遍感到了厌倦。林郑月娥执政初期予人的形象也的确不错,包括一改前特首梁振英对待政治反对派的强硬作风,让人觉得香港朝野关系未来可能有望改善。但可惜的是,今次修订《逃犯条例》,却因为方式方法问题,打烂了一手好牌,令得香港再一次陷入政治撕裂之中。

面对修例所引起的冲突和纷争,港府确实应该深刻反思,提升沟通和治理能力(图源:Reuters)

纵然,在中央“加持”、建制归队的政治现实下,相信港府接下来肯定可以修例成功,但此役的教训却尤为深重,因为手法粗暴僵化而引发的政治撕裂更是需要港府深刻反思。《逃犯条例》如何修订,本是特区内部事务,最终却要靠中央出手为建制派“统一思想”,经此一役,想必北京也都看清了港府一遇大事便弱态毕现、不靠中央便难有作为的真相。

修例必须如期完成

即便目前修例现况问题重重,但《逃犯条例》必须要修订成功,这么讲是原因有三。第一,剥除纷乱后审视《逃犯条例》本体,其修订动机无疑就是为了填补香港司法漏洞、彰显司法公义。就这项法律本身的用意而言,相信没有人会认同任由已承认在台湾行凶的香港杀人犯借助跨境司法漏洞逍遥法外是合乎公义的。稍微理性的港人亦知道,盲目区隔陆港联系,特别是经济和司法联系,既不实际,更非一个现代社会应有的健康心态。鉴于陆港两地的交流日益频密,因此建立更加有效的移交逃犯机制,从而堵塞司法漏洞,完善跨境司法正义,港府寻求的修例工作在原则上无可厚非,及早行动亦属理所当然。而且目前修例草案早已列明只涵盖可判处7年或以上监禁的最严重罪行,罪行必须同时是香港和提出请求的司法管辖区法例内订明的罪行,并不涉及集会、新闻、言论、学术、出版等自由以及政治罪行,移交前有行政及司法系统的双重把关,也就是说,修例对遵守法律的港人来说,没有任何实质影响。

第二,尽快完成修订《逃犯条例》,是为了令其尽早剥离被外界政治“工具化”的不良趋势。原本事源一桩港人台湾杀人案的《逃犯条例》修订,由于香港特区政府未能有效掌握推进过程,风波持续令朝野之间的误会与冲突愈滚愈多,这之中,不少搞事之人更借机生乱,贸易战背景下的美国政府也积极介入场外助攻,到头来,喧嚣与争吵扭曲了整件事情本身,更令修例初衷被涂抹得面目全非,甚至在这个过程中,这部法律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台海两岸政治对抗、中美大国博弈、甚至是东西方意识形态文明较量的又一个被拿来借题发挥的工具。

在台湾,《逃犯条例》近期已成岛内政客高调抨击的对象,香港及其所享制度在当下台湾更被高度污名化,任何香港话题能够轻而易举地被政治炒作、左右舆情,甚至引向蓝绿政治及统独话题,以此作为一些政客主张抗统的政治借口;在美国,特朗普(Donald Trump)针对北京的敌意和其破坏全球化的出格制裁举动,正在令中美这两个最强大的经济体在贸易上加剧针锋相对,而《逃犯条例》正是在这样的博弈背景下,被美国政界拿来作为操弄外交政治的工具之一,诸如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 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等白宫官员及政治机构甚至公开发表过针对《逃犯条例》的政治攻击及外交威胁的言论;而在欧洲,英国、德国、法国、甚至是欧盟,此前纷纷就《逃犯条例》,以不同形式表达过外交抗议,在国际社会制造了对中国政府及香港“一国两制”不利的舆论声场。

坦率地说,尽管有许多港人表达抗议,但其实是误解,修例本身是具有司法必要性,应该在积极回应港人疑虑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图源:Reuters)

因为这些外部现实,原本只是旨在司法优化的《逃犯条例》修订,如今已经被太多旁杂无关的政治外交因素所裹挟。一方面,《逃犯条例》正成为一些希望遏制中国的外部政治力量用来对华攻讦的新工具;另一方面,对于华盛顿等正与北京产生贸易、科技、政治领域摩擦的政权而言,《逃犯条例》未来如何走向、北京会在这样的风波中采取怎样应对措施、甚至是它又会否给予让步……都是前者能够拿来分析、用以谋策的参考案例,成为它们研判北京政治取态、洞窥决策底牌的有效素材,甚至进而有可能借此影响当下与北京之间的博弈局面。

而这,即是任何只要能对央港事务有所了解的人都会轻易明白的道理,也就是为何尽管修例风波在香港越闹越大,中央却表现得愈发强势、不作退让、甚至公开支持修例的原因所在。当前中国面临的外部局势,导致了北京要承受难以想象的外部政治压力,更要在这之中顾全太多远超一个地区事务能够意识到的宏观全局决策,而香港此时根本就不应成为打乱北京谋略布局的那个意外因素,更遑论不知趣地成为外部政治力量利用的反制工具。

眼下,中美贸易战的谈判正处在敏感阶段,趋势走向扑朔迷离,如果香港修订《逃犯条例》的话题在国际间持续发酵,很难说不会成为特朗普的下一颗棋子,《逃犯条例》更可能因此成为美国在谈判桌上攻击中方的一个筹码,故在这个层面来看,《逃犯条例》的修订,香港反对派事实上是容不得有半点与北京讨价还价的余地的,而北京也一定不会允许修例事态接下来再生异变。尽早通过修订工作而勿让事态再继续发酵、成为被外部力量利用的工具,这一点可谓大局已定。

在处理修例这件事上,港府的表现备受诟病,北京应该借此理性认识港府的能力(图源:Reuters)

第三,及早完成《逃犯条例》的修订,也一定是对香港社会更有利的。香港社会当下对修例议题的消极情绪,导致了许多人并不能意识到,积极面对并自主完成这一议题,才是对香港更有利的明智选择,才能够获得更多的自主协商、自主博弈空间。接下来,如果《逃犯条例》的修订迟迟被政治消耗、工作难以展开,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中央拥有全面管治权的“一国两制”框架下,其实也是有并非必需香港自主完成才行的修法方式的。而事实上,近期就已有政圈传言,称针对《逃犯条例》、23条立法等重要议题,若港府接下来仍不能有效展开工作,那么中央很有可能会选择进一步提出自己的司法要求,甚至不排除通过人大释法等方式来给出具体的宪制指令,而这个释法的时间,甚至被传是在2019年6月底。若此言成真,未来香港便只会十分被动,释法更可能会对香港的法律现状造成冲击,也使得两地的对立冲突加剧。因此,为了避免陷入如此被动境地,争取更多议价空间和自主空间,守护更多法律权益及界定权利,香港当下理应积极处理《逃犯条例》,尽快完成修例。

正是基于上述因素及现实必要性,针对《逃犯条例》,法必须要立。但由于修例事关重大,港府必须深刻反思,尽快调整手法,除了强化司法人权保障、确保法院的程序主导性等必须要被细化的关键点外,亦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分步骤有序推动修例,前期先设立有限度的陆港移交安排,可考虑把谋杀、强奸、伤人等较少争议的罪行,先行纳入修订范围;至于那些定义含糊、较容易引起政治解读、争议较大的罪行,可以容后再议、再推行。这样的策略相较港府如今的毫无章法,更能在对大原则有所坚持的前提下,缓解香港社会对修例的不满,有助消除反对者对修例的偏见,何乐而不为?

北京应看到香港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香港自身也要深刻反思(图源:多维记者/摄)

港府推动《逃犯条例》修订的颓败局势,足以证明了修例是一场十分需要方式、方法与技巧的硬仗,而且反过来恰好也进一步证明了修例的政治必要性。事实上,修例风波所遇到的对抗,只是香港这类民粹式社会常态的一个典型缩影,香港近年有个比较突出的现象,就是不少港人,特别是年轻人以意识形态至上,对内地的一切持否定态度,甚至认为香港最好的出路是独立,即使暂时独立不了,“一国两制”亦应保持与内地画地为牢式的隔离。按照这个逻辑,能够完善跨境司法公义的《逃犯条例》“不应修订”;《基本法》23条立法的宪政责任也“毋须履行”;帮助香港经济再腾飞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是应该“予以抵制”……就是在这般肤浅无知、荒诞离奇想法的指引下,很多港人对任何事关社会利益的重大议题全然持敌对态度,部分人有时候还会付诸行动,以身试法暴力抵抗。加上一些政客在这些议题中的刻意操弄,利用大众对一些民生事务的不满,操纵民粹情绪,使之攻讦“一国两制”的制度本色。如此政治社会形态,对“一国两制”和陆港关系的稳步发展,又怎会有丝毫益处?

民粹喧嚣、政治空转、街头抗争、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等,正在将香港人心越推越远。基于这些现实症候,近年来中央对“一国两制”的诠释与界定也应势发生了转变,“一国两制”已由原先的“区隔”转向“融合”、由原先的“消极”转向“积极”。现在回看,这件事迟早会发生,毕竟香港政治社会已然形成了一种极不健康的风气,已经愈发习惯将北京释出的善意关在门外,很多人不加掩饰地对抗国家主权,甚至连必要的去殖民化进程都万分抗拒的心态,目前为止已经破坏了很多原本可能的创举。因此,强调香港的中国属性并加强陆港连结,早已有了充分的理由。中央这一次必须坚定立场,强势扭转这种持续搅乱香港发展的病态气氛,彻底直面当前存在的一些管治困局和治理疑难,深度探求这些问题背后的结构基础和核心病理,并在新的形势下主动出击、积极实践,尽快帮助香港化解那些顽固的深层次社会矛盾。

总括而言,就《逃犯条例》议题,毫无疑问,法必须要立;与此同时,香港社会现存的那些结构性矛盾与深层次社会问题,中央也需要有清晰认识,甚至有必要向香港提供助力,帮其治理城市顽疾、化解社会沉疴;此外,对于纠正香港已蔚然成风的种种不良社会风气,中央更是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一国两制”下的管治纠偏、正本清源,将会是一场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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