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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游行局势失控 香港正在发生“颜色革命”

2019年6月12日香港新一轮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游行示威,局势突然激化和失控,香港立法会合法议程受冲击,出现了严重的暴力行为,并导致警民双方共计80人受伤。

继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三度形容其间出现的警民冲突为“暴动”之后,当地政界逐渐传出所谓“颜色革命”的说法。例如香港工会联合会理事长吴秋北称,反对派包围立法会、冲击警察等行为,与“颜色革命”如出一辙;港媒《香港01》亦引述消息报道,港府内部将事件定性为“一场由外国策动的颜色革命”;香港行政会议成员黄国健也公开表示认同这是一场颜色革命。

香港的游行示威出现了暴力化的倾向(图源:Reuters)

香港游行示威者冲击立法会涉嫌违法(图源:Reuters)

“颜色革命”原指2000年代初期,20世纪80、90年代开始的一系列发生在中亚、东欧独联体国家的以颜色命名,以和平非暴力方式进行的政权变更运动。当然,始终有观点认为,美国等西方国家是“颜色革命”的赞助者和诱导者。

参与游行示威的人得到了许多致命性武器(图源:Getty)

此次游行示威是香港近年最大规模的社会性运动(图源:多维记者/摄)

作为事件源头的《逃犯条例》,其实已经无足轻重(图源:AP)

对比香港发生的这次游行示威,能否称得上“颜色革命”,尚且值得商榷。

固然,美国、英国政界和西方媒体缺少足够客观性与中立性的鲜明立场,这是中国官媒一直在强调的一点;网络中传出的视频显示有西方人士以记者身份对香港警察进行挑衅和辱骂;中国大陆也有舆论指称美国中情局暗中参与和引导游行示威。

不过,这些都还很难称得上是“颜色革命”的实质性证据。如果港府掌握了确实证据,那么就应该在定性的同时将其公示出来;如果并无实证,就不能轻率将事件定性为颜色革命。

在对事件定性的问题上,最关键的“变量”在于游行示威的激进暴力倾向:其一表现在包围和冲击立法会,致使合法的政治议程被搁置;其二表现在暴力化,示威者使用砖头、自制铁矛与燃烧弹等足以致命的武器袭击警察。这些都是明白无误的不恰当行为,缺乏理性。

但事件的关键“常量”则在于,香港当地人是参加此次运动的绝对主体。尽管有些人可能是被误导、利用,更多的人应该是自发而为。

也就是说,数量众多的香港人自身对问题的焦虑不安,包括对于修例的担忧,对于中国内地司法体系和港府的疑虑,对于高房价、贫困等经济民生问题的不满,才是事件发生的决定性内因所在。而所谓的外部力量介入或者港府处理不当,并非关键。这是需要承认的客观现实,不必讳莫如深、避重就轻。

当然,更根本的原因还在于香港的历史和现实层面一系列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不应该被简而化之,更不可被忽略。寻求香港的长治久安,需要能够触及根本的系统的解决方案。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9-06-1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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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为什么不去美国搞颜色革命,去解救那些水生火热中的人民,他们老百姓一定支持的!
  • @ 2019-06-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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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香港现在连中国一个省都不如,香港人不服啊!
  • @ 2019-06-1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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