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凶杀案未立案,死者家属称警方让其删帖
据@中国之声 6月23日消息,昨天,湖南江永县的一位听众又向中国之声反映,21年前,湖南江永县人陈进德在一家砖厂内被害身亡。死者妻子说,当地警方二十多年没有立案,而且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此事调解。死者家属所说是否属实?
凶杀案不了了之,县公安局主导签下“调解书”
刘运娇是湖南江永县人,21年来,她一直都在等她丈夫被杀一案的结果。
1998年8月8号,湖南省江永县潇浦镇红岩砖厂内发生一起凶杀案,刘运娇的丈夫陈进德被人用拖拉机发车摇手击中头部,当场身亡,时年33岁。
刘运娇:“被打死是十二点多一点,四点多才告诉我,警方打电话打到我们村一个村干部那里,村干部才告诉我老公的大哥。他告诉我,后来我就拉着我这几个小孩子去砖厂,看到了(丈夫的尸体),就真的好惨(哽咽)。”
刘运娇说,丈夫是拖拉机驾驶员,这根发车摇手正是丈夫拖拉机上的,出事的那段时间,陈进德总是会开着他的拖拉机,从红岩砖厂给各家运送建房子用的砖头。关于丈夫的具体死因,警方当时给的说法是,陈进德在打牌的时候,因为两块钱跟凶手等人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被打死。刘运娇说,还没等追问凶手是谁,她就被警方送回了家。
刘运娇:“有很多警方在那现场,我当时我就奔到过去,他们后来就用警方的车就把我送回家。”
记者:“有没有立案?”
刘运娇:“没有立案,一直都没有立案。”
没有立案,也不知道凶手是谁。迫切想知道真相的刘运娇去砖厂要说法,砖厂方面只是说凶手是在砖厂打工的外地人。
刘运娇:“我就去问砖厂老板,我说叫什么名字,是哪里的?他们就说不知道,他也没有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怎么可以去你厂里打工?”
在陈进德出事十多天之后,陈进德的哥哥陈井进带回来了一份“调解书”,并把一万四千块赔偿金交给了刘运娇。“调解书”显示,砖厂应赔偿壹万肆仟元整,达成协议之后,家属不再追要一切费用,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砖厂正常的生产,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此外,“调解书”还称,凶手是砖厂打工人员杨海洋,杨海洋已经在追捕之中,有关刑事部分的内容,不在调解范围之内。
当时的调解书
这份签署于1998年8月22日、加盖有江永县潇浦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章的调解书上,记载有以下签名:调解单位江永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潇浦镇综治委等相关机构的负责人,砖厂代表,以及死者妻子刘运娇、死者哥哥陈井进、死者的大舅哥刘运中。
但是刘运娇说,她不识字,这份“调解书”并不是她签的,县公安局从来都没有叫她去签过什么“调解书”。死者的哥哥陈井进说,这份“调解书”是在江永县公安局的主导下拟定签署的。
陈井进:“孩子他舅舅(刘运娇哥哥)替她写的。那时候她不行了,跑到祖坟上去哭,没办法了,我们想让她在家里休息。”
专案组要求删帖、删朋友圈:为了办案
然而,刘运娇并不认可这份她哥哥代签的“调解书”。她说,她只想让警方将凶手绳之以法。这么多年,她多次找县公安局和镇政府讨要公道,一直没有结果。
刘运娇:“公安局那边人说你不要来我们这里找我们,我们这里不管这种事,我说什么地方管,他说政府。我又到政府去,他说,这个事情不归我们这里管。那时候孩子又小,又没有吃,又没有钱,我把这三个小孩给他奶奶,我就出去打工了。”
今年6月,刘运娇的小儿子陈海龙在红网论坛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此事的求助帖。随后,江永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追查此案,并三次去刘运娇家说明情况。但是,并没有通报案件查办的任何进展。
陈海龙:“弄了专案组之后,他们就找过我三次,第一次就是要我拿出调解书,我拿复印件给他,他们说看不清。问我拿那张原件。后面这两次就是叫我撤销朋友圈,还有撤销在红网上发的那个帖子。”
昨天(6月22日)下午,央广记者联系到专案组一名何姓警员,询问当初此案有没有立案,他表示“应该立案了“,此后便不再正面回答任何问题。
而记者掌握的一段录音中,专案组一名自称是江永县公安局陈大队长的人告知死者家属,应该删除在网络上发表的相关文章,这样才能更好地办案:
陈大队长:“这些东西发出去之后会对破案有一些影响,所以我们来也是尽量的想让你把这些账号注销,把这些内容删掉,不要发了。”
事发至今二十多年,案子到底破了还是没破?如果没破,由当地警方主导的调解书中,为何明确指出“陈进德被砖厂打工人员杨海洋杀死”?如果案件确系杨海洋所为,二十多年来,当地警方有没有对嫌疑人采取过相应的立案侦查措施?如果有,死者家属为何一直坚称毫不知情?如果没有采取过措施,是否涉嫌放纵重大案件嫌疑人?重大的刑事案件,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为何能提前调解?死者家属追问了二十多年都没有结果,删除网络文章,就能更好地办案吗?
有关此事的种种疑问,我们期待湖南江永警方能给出一个合法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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