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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1万美元国内财产,全部资产冻结

7月3日,因故意隐瞒未申报在中国境内的超过$10,000的金融账户,一名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Lili Bian女士,在美国北卡西区联邦法院出庭认罪,Lili Bian女士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的刑事处罚,以及2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与此同时,她的所有资产全部冻结。这是此类似案件中处罚最重的案例之一。

59岁的Lili Bian是中国公民,持有美国绿卡,居住在美国北卡州的夏洛特。在本案中,Lili Bian主要是因为违反了FBAR条款,从2014年起,就故意瞒报在美国以外的中国境内银行账户,特别是没有上报其在中国境内一家名为FungChen Securities的金融机构内超过1万元的金融帐户。

Lili Bian当庭认罪。与这个案子并发的还有Lili Bian女士的儿子SHI YUN ZHOU,在2019年1月的时候已经因洗钱和毒品走私被判刑9年入狱。Lili Bian不得已则将其名下和儿子名下超过300万的银行、基金、多处房产、豪华汽车等充公上缴。

依法办事,并不针对华人

当然这不是个案,也并不仅仅针对华人,2018年就有一对美国夫妇因未申报13个在英国的银行帐户,被联邦政府处以近5万美元罚金。但是依旧引起了所有持美国绿卡且在两地都有生意和资金流转的中国公民的高度关注和心里恐慌。

依据美国法律,向美国转移财富或者中美两头跑钱的中国公民必须注意,因为过去、现在、未来你们对美国政府撒的谎都可能成为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绞索。

根据美国司法部的案情介绍,lili Bian是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仅就本案而言,lili Bian被控未遵守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行局规定的FBAR规则,也就是海外金融账户资产合计超过1万美元必须向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行局申报。

而lili Bian恰恰触犯了这一条,在她的祖国也就是中国境内拥有金融账户,资金也超过了1万美元,但是没有按时申报。

不考虑没收违法收入的部分,仅这种行为本身最高可受到50万美元或一半违法资金的罚款,以及10年的牢狱之灾。

所以这完全是依法办事!

FBAR是什么?

FBAR全称为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即“外国银行或投资账户报告”,人们俗称为“肥爸条款”,是美国《银行保密法》规定的,主要是要求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纳税居民,只要在国外有一个(或以上)的金融帐户(如银行存款、投资帐户、共同基金Mutual Fund)或签名帐户(signature authority),一年中任何时间的“总和”最高额超过1万美元,就要用Form 114向美国财政部申报。(财产申报不代表要缴税,所得收入和资本收益才要缴税)。

申报截止日期是每年的4月15日或延期至10月15日。

很多人通常都会认为只有一套申报体系,并统称为海外资产申报。其实,除了FBAR,美国还在2010年出台了FATCA法案,即“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俗称“肥咖法案”。FATCA在2014年后在金融机构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主管当局之间全面签订和逐步执行。

FATCA通常要求申报在过去一年的特定金融资产,如银行账户、信托账户、证券账户、商业退休金账户、保险账户等的年终结余超过5万美元,就需要申报。FATCA的申报属于美国国税局个人所得税系列的申报范围。具体细节还有很多复杂的条款。

这两项法案都是美国税务单位追查纳税义务人在海外的资产,尽管两表很多内容重复,但皆须申报。如果没有进行及时的申报,一旦被查到,一定会收取罚款。

移民的一些税务常识

作为移民或者常居海外的中国,必须要掌握一些基础的税务常识,做好完善的税务规划。美国的新移民往往有以下税务盲点:

● 移民前把所有资产转移,把自己变成三无人员登陆美国

● 乱用赠与

● 不解释带来美国的现金 提早把资产转给儿女

● 听朋友的建议多于听专业会计师的建议

● 不做税务规划就登陆

● 用中国的省税方案来解决美国税务问题

● 把资产披露给非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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