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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真正寿终正寝!港府宣布撤回《逃犯条例》

立法会今日召开大会,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会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逃犯条例》修订,以宣布撤回修例,为这条争议草案画上句号。在陈回佳刑满出狱的一日,《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撤回程序由下午 2时57分展开,3时 01分完成整个程序,仅耗时五分钟。 《香港01》全程直播。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陈同佳案事发地点在台湾,绝大部份证据也在台湾,故该案的司法管辖权也在台湾。证据方面,郑若骅称哪些陈同佳想自己带过台湾,他有自主权,哪些证据台方要求而香港在法律上可行的,香港政府会尽量配合。

郑若骅表示,陈同佳案事发地点在台湾,绝大部份证据也在台湾,故该案的司法管辖也在台湾。 (罗君豪摄)

15:00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政府在2月咨询保安事务委员会后提交《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建议修改逃犯条例,草案于4月3日首读,在5月27日于立法会预告在6月12日恢复二读,惟因公众意见分岐和出现矛盾,他于6月15日去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收回恢复二读预告,又指政府及后已多次表明停止修例工作,但为了更清晰明确表达条例立场,正式引用《议事规则》64(2)正式撤回条例草案。

公民党郭家麒在李家超发言后高呼“李家超下台”,被梁君彦逐出会议,其他民主派议员亦在座位中叫口号,最终梁君彦宣布暂停会议。

民主党许智峰要求李家超澄清,指他刚才提到政府就是次修例工作作出检讨,是否包括他问责下台,李家超仅称:“无补充”。

公民党郭家麒被逐离会议厅后表示,《逃犯条例》修订导致香港社会撕裂,更有人因此而丧失生命,认为政府有责任解释由暂缓到撒回期间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而特首林郑月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亦要承担责任。

李家超促台湾履行司法责任让陈同佳到当地自首。 (张浩维摄)

13:31 在立法会口头质询环节,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关注,被移交港人如何获得公平审讯和人权保障。李家超回应指,政府一直在《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上,积极与不同地区推展双互方面的合作,建立更广泛的司法互助,协力打击跨境罪行,又指现时的《逃犯条例》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当局有严谨的程序要求,确保符合法律及保障移交人士的权利。

多名民主派议员关注,港府会否与台湾开会商讨解决方法,而非隔空骂战,令公义不得彰显。新同盟范国威批评,港府一直拒绝向台湾提供司法协助,拒绝台湾派员处理,当局以为只要陈同佳到台湾投案解决问题;公民党郭家麒亦指出,台湾政府今年初已要求双方协助引渡陈同佳,他质疑是特首李郑月娥及李家超,把本为刑事的案件弄成为政治事件。

李家超重申,陈同佳现时是“自由人”,希望台方积极接受陈同佳到台湾自首,从而对受害人及家属有合理交代,陈亦可经法律程序改过自新。李家超又说,自首一事是可以在司法协助之外进行,据他了解,台湾亦曾在没有司法互助的情况下,处理引渡疑犯的相关案件,指出司法协助和自首是两件没有关连的事。李续指,今年三月港府曾向台湾表明希望开会讨论,但没有得到回复,认为台湾不应该在司法事件上作政治考虑。

李家超将宣布撤回《逃犯条例》修订。 (张浩维摄)

11:34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陈同佳出狱后已是自由人,港府无权采取管制性措施,强调台湾在港并无司法管辖权。他批评台湾不停改变立场,节外生枝,要求台方接受陈同佳来台自首,否则是不负责任。

李家超又指,陈同佳曾提出担心人身安全,警方正采取适当措施,又指以他所知,台湾执法人员并不在港,如有的话会了解对方是哪种身份来港。

立法会原本上周三在《施政报告》发表后,由保安局动议撤回《逃犯条例》修订法案,但由于民主派阻挠特首林郑月娥宣读《施政报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休会,撤回修例要延迟一周。

根据《议事规则》,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将动议恢复二读辩论《逃犯条例》修订,目的是宣布撤回法案,局长可就撤回该法案有关的事宜向立法会发言,但该等发言不容辩论,亦毋须就撤回动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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