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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高管知法犯法,囚禁性侵14岁女儿

昨天,南风窗发布了一篇题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的文章。

性侵,未成年,三年,总裁,父亲……

几个关键词看得人一阵晕眩。

这件事涵盖的要素,简直是多起典型案件的结合:高管知法犯法,未成年性虐待,收养贩卖,报警无望……

槽点太多以至于愤怒累积到胸口,竟不知先从何骂起。全网声讨之下,细细扒开这件事,会发现令人作呕的地方简直太多了。

我们为什么如此愤怒?其一,这个禽兽对未成年少女造成了无可挽回的身心伤害,而他本人,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图源:南风窗)

根据南风窗的文章,概括此案大概是这样:某公司高管鲍毓明假借“继父”之身份,对14岁“继女”李星星(化名)进行性侵长达三年。

李星星陷入抑郁,患上创伤后应激反应,身体受伤,报警数次却没有得到回应。后来,她几乎放弃了。再后来,她自杀了很多次,没有成功。

鲍毓明的履历格外光鲜:天津大学本硕,海外硕士镀金,公司高管,还担任法务职位……

他熟知法律,而且在4月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我国法律规定,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属于强奸;他选在15年到16年的跨年夜,李星星刚满14岁时行动,可能就是所谓的“不触犯底线“的意思。

(其他媒体化名不同)

但这件事说白了还是违背李星星意志,并且两人有着不对等的地位,仍然是罪不可赦的性侵行为。想钻法律空子,其心可诛。

鲍毓明在李星星这边是一副嘴脸,对外又是正人君子的形象,相当割裂。他大概深谙打造人设之道,他一直说外界对自己的评价非常高。

鲍还写过一篇文章,标题叫做《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

前面,鲍毓明对于什么是奸淫幼女一清二楚,又说如何定义这件事有很大变数,并且对其他国家的司法进行了分析;

摘录他的结论:“在参考了其他国家一些成功做法后,可以认识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重视这个差距,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可乘之机。”

有特权的人物,说的不就是他自己么?这篇文章发布日期是2013年,在短短三年后,他就对李星星实施了侵害。

根据李星星发布的鲍毓明QQ访问记录,鲍还浏览过“收养女宝宝”等账号。鲍毓明是否有过其他的“尝试”还是未知,但李星星认为,即使没有自己,也会有其他女孩受害。

(图源:南风窗 李星星拍摄)

知法犯法,人面兽心。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如此愤怒。

我们愤怒的另一个点,是明明受害者已经很勇敢了,却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帮助,甚至受到了二次伤害。

李星星刚受到侵犯时还很懵懂,她在网上搜索咨询后才得知,自己被强暴了。网上那位“医生奶奶”建议她报警。

报案以后,她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警方,还指引警方去搜鲍毓明给她看的色情影片。然而警方去搜查时却没发现鲍毓明本人,也没找到这些色情制品。

(图源:南风窗)

这件事不了了之,李星星回到家中。数天后鲍毓明也回来了,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反而对她特别好。

李星星感到又害怕又迷惑。她不知道到底是谁错了。

16年年中,李星星被鲍毓明带到烟台,遭受了更密集的侵犯,甚至经常会晕过去。她无法上学,无法和外界沟通,一言一行都被监控。

此外,鲍还利用自己的“家长”身份对她洗脑,告诉她这些都是正常的,警告她不要说出去,用一套套说辞消解李星星的意志。

2019年4月8日,崩溃的李星星选择自杀。但她被好心人救下,并送到派出所。第二天,李星星对警方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并在陪同下做了外伤鉴定。

(图源:南风窗)

证据确凿,李星星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错。

做笔录时,有一位民警问她是否被鲍毓明殴打,李星星说:“他掐我脖子……”话音未落,旁边的民警用手擒住她的颈部:“他是怎么掐你脖子的?”

李星星说,自己顿时想到被暴力侵犯时的场景:“我没有办法去形容那种感觉,太痛苦了。”

因为发烧难受,她在沙发上睡着了。鲍毓明做完笔录出来,看到李星星在沙发上,便往她身边凑过来。李星星本能地躲开并且以求助的目光看向旁边的警察,对方却无动于衷……有网友说,这个场景比电影《熔炉》中厕所隔间上方的校长的笑脸还可怕。

一个孤立无援的小女孩求助了她认为最值得信任的人,却反遭二次伤害。最残酷的是,她没有等到鲍毓明被惩罚的结果,只等来了《撤案决定书》。

国际数据显示,性侵受害者每10个人中只有1个报警,中国大陆的统计显示严重性侵犯的报案率仅为7.3%。

(示意图)

其他受害者看到这样的结果,会不会寒心,会不会选择忍气吞声?

去年6月,咽不下这口气的李星星跑到派出所门口闹,民警却让她和鲍讨说法。她原本害怕,但想到自己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便找到鲍想让他认错。两人争执扭打在一起,随后又回到派出所。

到了以后,所长问她:“报警好玩儿吗?”。然后她和鲍还有另外两人关到一个房间里整晚,理由是:互殴,双方都有责任。

那次,鲍在警局的保证书上写道:“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这是一个年近50的男性对一个15岁少女说的话吗?恶心!

性侵者肆无忌惮,受害者无处可逃。甘肃女孩被老师性侵后自杀,林奕含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一个个血的教训还少吗?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如此愤怒。

愤怒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在舆论爆发前,李星星和母亲几乎求助无门。而众多媒体报道中,却有所偏差。

在第一次报案的一年后,2020年4月8日,李星星转向到住所地南京寻求警方帮助,南京警方联系了烟台警方。

在李星星提供的电话录音中,烟台警方表示“强暴的事我们不管”,还说该案的撤案告知书已经给了李星星,不明白可以去找办案民警问。

在沟通过程中,烟台警方对该事不断推诿。而南风窗的文章发出后,烟台警方的效率却突然提高了。昨天,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宣布立案调查:

在此之前,李星星不仅要到处治病,还要维权。她的母亲周娟回忆:“人都在,就是告诉我不上班”“我打了好多电话,都不接”。她们在老家、烟台之间往返,“半年下来,十几趟”。

更让人绝望的是,一位曾经对她们表达过善意的民警直言:“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

2019年8月,李星星和母亲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一位律师,他们整理材料后于2019年秋天找到检察院,10月9日获立案侦办。李星星提供了大量证据,还花了两周做笔录。期间她多次崩溃大哭,但依然咬牙坚持了下来。

可是半年又过去,消息石沉大海。

在某种程度上,是这24小时内媒体和舆论发酵,才让李星星的案子得到了重视,才有了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的《案情通报》。

但在这件事中,有些媒体并没有尽到责任:不尊重受害者的意愿,不仅未经同意提前发稿,还泄漏了李星星的身份信息、编造不实报道。

受害者早就千疮百孔,但再捅一刀她就没有感觉?她是人,不是靶子,会痛。

在南风窗发布文章之前,鲍毓明的身份却没有被公开。而事到临头,鲍毓明还在给李星星疯狂捅刀子。他在回应中辩解“事情不全是这样,我跟她不是养父女关系”,还泼脏水给她。

之前写保证书想要她当妻子,又说自己对她百般疼爱,又骂人家坏?是不是分裂?

4月9日也就是昨天,鲍毓明任职的中兴通讯回应称,鲍是中兴通讯董事会聘请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对他的私事并不知情也不便评论。正在联系其本人进行核实。

一晚上数十万条转发评论和网络的浩大声潮涌来,鲍毓明今天辞去公司职务。

但鲍毓明只要不受到法律的严惩,对李星星来说就没什么实质意义。

南风窗的采访中,提到她写过一句话:“我逐渐感觉自己病了,我对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觉得我最在乎的身体的各种器官,我所珍爱的各种爱好和特长,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

一个少女对未来的全部希望,已经熄灭成灰烬。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如此愤怒。

(示意图)

这起案件中唯一让人感到温暖的,是一群“姐姐”的存在。李星星不是孤单的,在漫长的求助之路上,是那些有类似遭遇的姐姐在陪着她、安慰她,不但提供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也记录她的维权之路。

其中一位北师大的女孩,小时候也受到过侵犯。她告诉李星星:“姐姐们不需要你回报什么,这是姐姐们欠你的,因为我们不够勇敢。”

可是,这不是她们欠李星星的。是性侵犯欠她的,是法律漏洞欠她的,是不完善的查处机制欠她的。女孩们本不该为这种事情勇敢,她们不该承担这些。

(示意图:shutterstock)

像鲍毓明这样滥用权力、肆意侵犯他人的魔鬼,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也不是只有少女会受到侵犯,未成年男性,也是一样的。

想要尽量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完善有关未成年性侵的法律法条,需要有更多正义之人进入到重要司法岗位,有更多人愿意发声,一同锤爆作恶者。

需要每个大人为儿童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不苛责羞辱受害者,不与加害者沆瀣一气。

我们的愤怒值得。关注,记住,防住,发声,是我们所能做的最切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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