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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警察登香港 专制已经临门 悠长假期告终

似乎,很多人还未明白香港将会发生什么事。

是日,一个立法会主席跑出来,表态赞成立法会的权力被阉割。

刚刚,一个特区的行政长官跑出来,与一群底裤人,排排企“全力支持”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全面革掉特区的管治权。

要注意,人大决议案有两件事要健全;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还有其“执行机制”。

先谈“执行机制”,即是连香港警察也信不过,国安机关会“根据需要”在香港设立执行机构,直接坐镇指挥。

即是说,一个新的秘密警察总部、谍报中心、党卫军。

即是说,“强力部门”、“国安”、“国保”,不再是内地遥远的传说,而将会活生生总有一个喺左近。以后“铜锣湾书店”事件再现时,“强力部门”不用再鬼鬼祟祟到香港诱拐绑架,可以明正言顺拉人。

接下来,警队一哥亦要扑出来,宣布拥护中央阉割警察的权力,赞成强力部门教警察做嘢。林郑月娥说:“主要执法是香港机关”,明白,强力部门只会在背后指点,脏活当然由香港警察做,警察是 condom,我们一早知。

而香港司法机构,当然也信不过。到时有关“国家安全”“勾结外国势力”案件由谁去审判?在香港审理,或是押送内地审?记住,是日记者会上,林郑答问时说:细节还未知道。

国安机构在香港直接执法,代表香港与大陆区隔的专制防火墙崩溃,一国两制谎言爆破;当年中英谈判时,香港人最恐惧的专制已经临门,23 年悠长假期告终。

再谈“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按全国人大决定,主要包括四方面: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防范境外势力干预。

你以为自己没有鼓吹港独、没有表态支持自决、没有用过火魔,没有和外国势力老友鬼鬼就可置身度外吗?一大批选民选择的立法会议员会被度身订造 DQ,传媒与各网上论坛亦可以被指“煽动”遭封网取缔。

今天说只立法规管四项国安相关行为,但基本法后门一开,以后随时排山倒海。看看党国的国家安全法,包罗万象,是一幕又一幕以“国家安全”之名滥权的奇观。例如,第十五条“坚持共产党领导”也是维护国家安全任务之一,根据条文,喊“结束一党专政”必然违法(支联会可以取缔);第二十三条,弘扬中华文化、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是国家安全(可以此指点老师);第二十五条,监控网络信息是国家安全(可以此封网设防火墙取缔传媒);第二十七条,防范境外势力干预宗教活动也是国家安全(天主教胆敢勾结梵蒂岗?)。以“国家安全”之名,可以党管一切。

至于新法例对付“恐怖主义活动”,香港已有相应法例《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亦合乎国际标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党国“反恐”概念,看看新疆模式:党国说你恐怖,你就恐怖;党国要你入集中营再教育,你要感恩。香港现有法例,远不足够。

林郑说,新法例不会影响香港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一本基本法,被僭建的页数已较正文为厚。党国规则,以我为法,僭建的法律都是法律,我说法律就变成法律;一切都依法,一切就在依法中消失殆尽。

有人或质疑,“港版国安法”讲明是“港版”,就不是“全国性法律”,根本违反基本法第十八条。傻的吗,现在谁跟你讲法律?

此时此刻,没有法律原则,只有滥权镇压。值得注意,将会纳入附件三的“港版国安法”,相信为了方便即时在香港实行,会以普通法法律规范新编重写,亦代表着大量律政群英与西环法律精英正在参与。

本人两三年来,常介绍大家读《论暴政》一书,这本书介绍了面对暴政的二十课;有网友慨叹,这本书短时间内由预言变成现实。

有一课,我很少提,因为不想提,因为不需要太悲观,不需要随便强调 end game。

每个人,是时候做好生理、心理、财政准备、及变乱中的生涯规划。

《论暴政》一书第二十课,也是最后一课,这一课,只有两句:

“如果我们之中没有人准备为自由而死,那么我们所有人会在暴政中灭亡。”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香港人若靠自己自治会乱套的,警察、公务员队伍,。。事实早已经证明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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