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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深扒孟晚舟案 |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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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过官司 ! 一般移民CASE法官素质都很高,别说是孟这种特大案子了。。。 孟案结果说明:1. 加拿大司法独立 2.大法官非反川白左 That's 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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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乱七八糟的意淫文,牛头不对马嘴。。。。 文章一上来先预设立场,立马就没兴趣看了,果断翻到后面看评论。。。果不其然。。。 一个靠吃共产党饭讨生活的文科生既无北美法律背景也无从政历史,居然妄议美加中重大案件,还没有内幕,自讨没趣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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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居然登这种垃圾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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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文章先看评论,来判断是不是又臭又长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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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能学点东西,我靠!这种破文章还能登出来。瞧那例子举得,看那文字用的,别提多烂了!懒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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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向各位读者郑重声明一下,这仨丫根本就没有加拿大生活经历,有的话就是整天泡在中文媒体中,一派的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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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是生活在加拿大的,起码是曾经,就是文章第一行说的其中孙老师是加中笔会会长,观察者网专栏作家。 搜了一下,孙先生都有维基条目的: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E5%AD%99%E5%8D%9A 还在这里 https://www.365nettv.com/2012-07 ... 2016-03-06-04-08-22 看到了2016年连任会长的报道: 孙博会长毕业于上海师大中文系,1990年移居加拿大,是一名资深媒体工作者,现任加拿大网络电视(365netTV.com)总编辑。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回流》《小留学生泪洒异国》《茶花泪》《男人三十》等逾十部,20集电视文学剧本《中国创造》(与曾晓文合作,后改编为30集电视剧《错放你的手》)荣获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中山杯华侨华人文学奖、北京广电局优秀剧本奖。近年策划、导演《福建人在多伦多》《加拿大警察实录》《加拿大中国留学生纪实》等多部大型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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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求仁不得;司法独立, 大法官明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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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不是解释了吗?这整件事是因美国要对付华为在5G等高科技领域的竞争,孟案是美国精心策划的一个坑,利用了美加由来已久的引渡条例,但是美国方没有实证,且引用了美国制裁伊朗的国内法,而加拿大是农民出身,内心质朴花花肠子没有美国人那么多,所以就轻信美国人签发的引渡令,义无反顾地跳进了深坑至今。 整件事是个政治陷害和阴谋。但加拿大有很强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依附着美国。 那个BC省副首席大法官基于背后的政治利益瓜葛就是想两边都不得罪,把皮球,即最后定夺权,踢给了加拿大司法部长。 【所有对相同问题的不同看法,都归结到:智商是个硬伤。。。】 在某些人的思想里,他们只会认为所有的冤假错案只能发生在中国,。。而美国加拿大是他们心里崇拜得不能再高大上的国家,哪可能会有冤假错案呢?所有老外给他们洗脑的“司法公正,司法独立”他们必信无疑。。。可悲,舔狗们的荒唐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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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显示你的这个帖子是回复我的帖子的。 我之所以建议作者或者其背后的律师顾问去法庭和检方辩论是因为文中提到"你们在加拿大打过官司吗?你们亲眼见过加拿大的法官是怎么写判决书的吗?如果都没有,我想请这些人先闭嘴“,他们认为我没有说话的权利,我能怎么办?既然别人必须闭嘴不能反驳,只好请他们上庭了。 写文章不让人家评论,不如写了回家裱了,自己在家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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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章开始的几句话,就可以看出作者是逻辑混乱的脑残。 “你们在加拿大打过官司吗?你们亲眼见过加拿大的法官是怎么写判决书的吗?你们跟说客团体打过交道吗?如果都没有,我想请这些人先闭嘴” 按照这几位作者的逻辑,如何你没有当过总理/部长,你就没权利去评论施政问题;如果你没接受过或给人贿赂过,你就不要去批评贪污腐化现象;如果你没有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你就不应该参与讨论社会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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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这就像电视里演的,太监呵斥别人,你有什么资格妄议朝政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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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能在加拿大这么分析说说,有本事去大陆也去分析说说被扣的两个加拿大人,恐怕早被和谐404了,或者派出所找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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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真假对错,不喜欢此人作风-太高调,也许是国内红富二代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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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得说是铁证如山,求仁不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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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好,给那些文化不高法律不理解,只会念“司法公正”几个字的老粗们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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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是大外宣的思路和文字,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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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大外宣写手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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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文章,为什么不上庭与检方辩论以正视听?真理不辩不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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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拿大司法真的独立,孟晚舟会被非法扣留吗?!” 说明作者不懂加拿大法律, 到目前为止,实际上对孟女士来讲是最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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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有司法独立这回事儿,怎么让他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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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ilson Edwards: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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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华人本身就有语病,同样是华人,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加拿大人,爱国是爱哪个国,这个跟你是华人并没有关系,你是哪个国家的人就应该爱你的国家,外籍华人最多可以同情孟,当然他们应该更爱处于同样(其实是更糟糕)处境的加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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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写文章要有点最基本的逻辑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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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引渡协议,如果加拿大不遵守,以后美国也可以不遵守,麻烦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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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需要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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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评论还缺一个字,你的嘴是不是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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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cdtjy:跪舔的轮子有本事叫你美爹闭嘴去,一天到晚在这儿挑拨离间。看到洋大人连大气都不敢出,丑恶的民族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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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过去多少天了,还没完没了的,不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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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商人居然说别人不懂法律要别人闭嘴?而且要大家去百度一下案件的始末,这句话已经暴露了你们不是生活在加拿大,不懂英文。如此,请你们先审视一下自己,你们有资格让加拿大人闭嘴听你们谈论加拿大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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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误导煽动性质的文章。 加拿大是法制国家,这个案子又一次证明了这个。 法制国家的判决应该: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放过一个怀人。 孟女士的确被发现:通过香港的 皮包公司,违法和邪恶伊朗做违法生意,且撒谎。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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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就是废话多。完全信任民主国家的法制制度。一切以大家拿的法律系统判决为准。老孟你就偷着乐吧,起码你没有落到独裁国家的手里。看看大家拿的两个Michael被土共整的多么惨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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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的五毛都跑出来洗地了,打的比喻牵强附会,完全不是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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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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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瞎写一通,人家公主根本没打算回去,现在的一切都是预谋的。对任家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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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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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宣软文,无知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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