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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国籍的美国华侨要重罚!申绿卡还会被...

相信很多在美华人都知道,以前国籍和身份问题,都存在着许多的灰色地带。但从2020年7月1日(明天)起,一切都要变了。灰色地带将不再是法外之地,一些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华人,面临的将是法律制裁。

首先是官员特权。在美国,存在着许多社会上的传闻。比如校园里,一些留学生富二代的家长,相传在国内当官,却拿着美国绿卡。而有些官员,早就不是中国国籍了,但是利用美国的身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不论这些传闻中有多少是真实的,但从明天开始,涉嫌违规的公职人员将无处可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于北京时间6月20日正式通过,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的法规,该法规历史上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公职人员在犯何种错误的情况下将被给予何种处分,以此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看到了吗?只要你是中国公职人员,无论是因私办理出境证件,还是通过各种途径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一律要给予严厉处分,轻则记大过,重则撤职或开除!不必怀有侥幸心理,以下6类人员,全部都被定义为公职人员。

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有关出入境政策、国际政策、外汇政策、原中国公民回国留学政策、跨国税收政策等,都将因此有所改变。对于有关移民留学、海外置业、国际资产配置、税务身份转变等问题的管理也会越来越严格。此外,双国籍的人士,你们的好日子也要到头了。这次处分法中也明确提到了双国籍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这些情况都应该是放弃中国国籍,而不是持有双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处分法的实施,将从公职人员开始,不论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存在双国籍的情况,立刻重罚。那么接下来呢,一直没有严查的双国籍问题,政府恐怕会扩大范围到全民。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20-07-02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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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拥有双重国籍的公职人员,这个法规的规定本身就是违反已有的法规。因为按照已经颁布实施的《国籍法》规定,如果一个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就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换句话说,当他(她)取得外国国籍的那个时刻起,他(她)就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了!既然不是中国公民你中国政府又有什么权利去处罚一个外籍人士呢?其实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普遍存在这些相互矛盾的法律法规。这就是典型的非法治社会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产生大量矛盾,而靠法律法规本身又无法解释(因为他们制定的就是一个逻辑上解释不通的法律法规),所以必须依赖于当事的政府处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解释。
  • @ 2020-07-02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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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就有了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即我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我说你不行,行也不行。不服气不行。政府执法人员即可以按照法律A来解释执行,也可以按照法律B来解释。这就看当时哪一个对其有利。所以在中国法院系统就出现过这样的奇葩判例。两个不同编号的判决书,案情叙述部分100%相同,判决部分,一个轻罪,另一个重罪。其实这正是体制的目的之一,让人们纠缠在这些在本质上就矛盾的问题之中,使得人们无暇顾及问题的本质,终日忙碌,被统治者玩弄于股掌之中。统治者则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改变体制,建立真正的法制体系,法律法规中没有逻辑上矛盾的存在。当然即使真正的法制社会在实践中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但是已经比人治体系要好几百倍了!因为人们知道相应的法律法规是什么,而不必每天挖空心思去想如何贿赂政府办案人员,让他们利用法律法规做出有利于他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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