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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出重拳!在加拿大的贪官开始发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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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都是整小官,高官都放过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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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出来的早就提前准备好了 等国家真动手的时候已经晚了 这个时候搞得全是小虾小蟹的 吓唬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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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贪国内的,骗国内的,拿着国内的退休金,享受从没有做过贡献的加国医疗,老年金! 这种"好事"早就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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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都想占便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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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愚民政策。谁也整不了。中国是个关系国。有关系,平安无事。回家喝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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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内来的贪官,诈骗犯做邻居让人感到厌恶,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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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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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9191.4万党员,谁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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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普遍存在一些相互矛盾的法律法规。这就是典型的非法治社会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产生大量矛盾,而靠法律法规本身又无法解释(因为他们制定的就是一个逻辑上解释不通的法律法规),所以必须依赖于当事的政府处理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解释。这样就有了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政府执法人员即可以按照法律A来解释执行,也可以按照法律B来解释。这就看当时哪一个对其有利。所以在中国法院系统就出现过这样的奇葩判例。两个不同编号的判决书,案情叙述部分100%相同,判决部分,一个轻罪,另一个重罪。其实这正是体制的目的之一,让人们纠缠在这些在本质上就矛盾的问题之中,使得人们无暇顾及问题的本质,终日忙碌,被统治者玩弄于股掌之中。统治者则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改变体制,建立真正的法制体系,法律法规中没有逻辑上矛盾的存在。当然即使真正的法制社会在实践中也不可能是完美的。但是已经比人治体系要好几百倍了!因为人们知道相应的法律法规是什么,而不必每天挖空心思去想如何贿赂政府办案人员,让他们利用法律法规做出有利于他们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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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一些小喽喽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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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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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拥有双重国籍的公职人员,这个法规的规定本身就是违反已有的法规。因为按照已经颁布实施的《国籍法》规定,如果一个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就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换句话说,当他(她)取得外国国籍的那个时刻起,他(她)就已经不是中国公民了!既然不是中国公民你中国政府又有什么权利去处罚一个外籍人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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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出假重拳!在加拿大的贪官开始高兴的抖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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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两会代表和委员,百分之八十几的家属都在国外,中国每年召开两会,其实是家属基本上在国外的的家长代表大会。能代表中国人民吗?能代表中国人民的利益吗?!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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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姐姐齐桥桥就是加拿大籍。 哥是澳大利亚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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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喊抓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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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查一查王岐山的老婆是什么时候取得美国国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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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证明,两岸三地中国人相比,大陆籍的中共统治下的中国人就是二等公民,被共产党残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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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些喽罗也比不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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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做给韭菜们看的,看看领导们是真的关心大家,惩治腐败。法律规定不许做的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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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用?说的只是本人不能有外籍,妻儿早在国外了。办个离婚照样把贪污的钱转移给妻儿。也想问下,习的女儿有绿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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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法规真正能落实到做官的头上。 这些贪官带着大量贪来的钱财,在海外无休止地消费,太让人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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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最大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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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如此希望不要雷声大雨点小社会的不公现象是中国当代最大的矛盾,建议公布官员的室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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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从中南坑7大不要脸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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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领的兄弟姐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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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治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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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91914了,就别装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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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堵弃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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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是这样悄无声息的被和平演变了,应该做个调查,然后公布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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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关系”网友是不是出来评价一下,苍蝇虽小也是肉啊,作为苍蝇被苍蝇拍拍到也是很难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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