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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限购门槛 深圳八项重磅调控措施落地

路透北京7月15日 - 今年房价涨势一马当先的深圳市终于迎来重磅调控,深圳住建局周三发布八项措施以促楼市平稳健康发展,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三年;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七成以上;细化普通住房标准,还需新满足一条“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万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并做出解读称,通知提出的八项措施,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是对该市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

通知内容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二是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深圳住建局指出,今年4月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新规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三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住建局称,近几年,深圳市落户即可购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这对于早期已落户深圳并连续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紧张背景下,适当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以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在差别化信贷政策方面,通知对首套且无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名下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而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一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在税收调控方面,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两年调整到五年。住建局称,近一年来深圳成交的商品住房中,换手率较高,该调整将对当前二手市场过热起到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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