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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地可法官判五互换性爱伴侣人士有罪

拥有八千名会员的魁省交换性爱伴侣联会(QUEBEC SWINGERS ASSOCIATION)主席JEAN HAMEL周五表示,满地可法官判决五名互换性爱伴侣人士有罪,但裁定他们的行为并非一定违法后,交换性爱伴侣会所势必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

市府法院法官DENIS BOISVERT宣判涉及交换性爱伴侣行为的五名被告有罪,但他在判词中表示,若果性爱活动在私人地方进行的话,当今加拿大社会是可以容忍交换性爱伴侣活动及该类会所的。

HAMEL估计,BOISVERT周五的裁决将在全国产生影响力。

他指出:「裁决将影响全国。这类会所不会在魁省增加,但多伦多、卡加利或温哥华等地将出现巨大变化。一直以来,魁省都是引入不同性爱活动的先驱省份,全国只有魁省容许在场所内进行性关系,其他地方将会追随。」

BOISVERT裁定DENIS CHESNEL及其女儿BRIGITTE经营卖淫场所罪名成立。另外三人在卖淫场所出现同被判有罪。

CHESNEL对法官的裁决并不感到过分失望,但认为裁决含有双重标准。

他表示,同性恋者可以为所欲为,异性恋者却诸多制肘。

法官裁决重点在於公众场所性爱与私人地方性爱的分别。

他指出,若果性爱活动在公众地方进行,就算当事人同意,也属於纵欲的行为。加国人不能容忍这类做法,也不会认同其他人参与其中。

BOISVERT指出,被搜查的其中一家卖淫场所,当中大部分睡房并无房门,令该处成为一个公家地方。

但他并没有明确指出公家地方与私人地方的分别,只表示每个个案均需独立分析。

警方於一九九九年派出卧底探员前往两个私人住宅调查,发觉内里有多对伴侣进行性爱活动,因此落案起诉CHESNEL父女及其他三人。

将面临最高罚款二千五百元的CHESNEL表示,更多人会仿效他的做法,有关判罪亦不会吓怕有意参与交换性爱伴侣活动的同道中人,只是需更加小心选择活动地点。(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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