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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报复 美外交官会港政要需事先获批准

香港《南华早报》披露,北京已经祭出报复手段,美国外交官若要会晤香港政府官员或具影响力人士,不论是公开或私下会面,都必须事先获得大陆外交部批准。图为美驻港澳总领馆外观。(资料照/路透社)

香港《南华早报》披露,北京已经祭出报复手段,美国外交官若要会晤香港政府官员或具影响力人士,不论是公开或私下会面,都必须事先获得大陆外交部批准。

香港《南华早报》27日独家报导,美国外交官在会晤香港政府官员、教育机构与社会人士之前,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国外交部同意,此举是北京对华府祭出的报复措施。

报导引述取得的内部文件指出,"美国驻香港总领事、继任者、或是任何代表他的人,若要拜访任何中国地方政府机构、或是会晤任何机构人员,都必须事先获得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批准。"

该份文件规范,美国官员不论是以正式、私下、社交、视讯会议等方式和中国公家、私人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及人员会晤,都必须取得批准。

报导指出,新规适用范围似乎也涵盖美国外交官员与香港政党人士之间的会面。

9月3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宣布,中国驻美外交官员若要会晤美国地方官员或拜访校园,都必须事先取得许可。一周后,大陆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于11日表示,北京将会对中国境内的美国大使馆及领事馆祭出"相互限制",其中也包含位在香港的领事馆,不过赵立坚当时并未说明细节。

亲建制派的香港自由党党魁钟国斌表示,美驻港总领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10天前和他接触,表明希望私下会晤,讨论近期香港局势,为了保险起见,他将此事通知陆驻港公署。钟国斌说,陆驻港公署除了表示现在不是会晤美国外交官的时机之外,也告诉他"美国驻香港总领馆会晤香港政党人士之前","必须事先通知公署",对方更明白指出,"新规定是针对美国限制中国驻美外交人员活动的报复措施。"

报导引述专家说法指出,北京祭出的新规将让情报蒐集、意见交换、反馈等行动变得更为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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