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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的地摊法制文学 封印着粉红秘密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改革春风渐渐吹满中华大地。

春潮里,老百姓们终于得以自由地迁徙,在广阔天地创造财富。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

于是,伴随着无数个县城、乡镇车站里奔涌不息的人流,中国地摊文学迎来了属于自己的黄金时代。

在智能触屏手机与高速交通工具尚且遥远的彼时,手头没有本看的,怎么度过几小时起步的漫漫长途呢?

以“全庸”山寨派、“气功”神棍派与“舞女”香艳派为代表的地摊杂志,刚好就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刚需,为难熬的旅途增添了许多亮色。

图源看客inSight这系列非法读物中,相当受追捧的,还有一类法制纪实文学期刊,主打“真情实事”、“奇案要案”。法制纪实这名儿听着很正规,然而配图却极咸湿,标题也更八卦,封面每一寸色块都是十足的感官刺激。

如今,互联网时代的馈赠,让你不屑再点开右下角的UC风弹窗:现实已经足够猎奇。

深得真传的网络地摊法制纪实文学但在当时,这些粗制滥造、真假难辨的法制纪实作品,却是滋润了一干老少爷们的精神食粮。想想也是,在那个《庐山恋》一幕吻戏就能让人面红耳赤的年代,冷不丁碰见如此刺激的,谁能顶得住?

法制纪实文学的鲜辣体验纸上得来终觉浅,深知此事要躬行。

为了一窥上世纪法制地摊文学的真面貌,我四处搜寻一手资料,斩获颇丰:

摄影:本文作者李诺米

钻进故纸堆,在这些二三十年前的史料神游一番之后,我对法制地摊文学有了更深的认知。

作为地摊文学发展史上的一朵奇葩,法制读物之所以能深入人民群众内部,首要原因便是把握住了时代的黄潮——始终跟紧脐下三寸地。

封面可以是《知音》体的隐约朦胧,讲究不挑明重点,借左右而言她,但却让人一望即知个中的关窍。

“舞女”、“女囚”及“小姐”等神秘又非常规的职业,皆是起名时频繁化用的借代人称。

搭配上奥秘风格的美国女郎,那些经受过熏陶的资深读者,很容易就顺着暗示浮想联翩。

而针对于初来乍到的潜在读者,直白些的风格才更能引人入胜。所谓直白,就是要点透,不光用词要大胆,配图的作用也得极致发挥。

且看《法制纪实》。“年青的卖淫者”和“坠落的女人”,两个互文的标题旁,是手扒栅栏、铁窗泪风的近代底层女性,以及身着性感连衣裙、横卧在棕榈叶上的时髦抠图model。穿越了次元和时空,不同品味的读者尽在掌握。

再看隔壁《野性风流》,标红大字十分抢眼,紧挨着亚当夏娃的泰山cos照,结合两人突破物理学原理、不符合美学常识的暧昧姿势,小说主旨一目了然。

更特别的是右下角的少女。脸上打着层阴影,眼里似明非明的那抹笑意,比如今的性感荷官更能勾起好奇欲,让你翻开内页,破译潘多拉的密码。

这样再露一点就要打码的设计理念,也往往贯穿杂志的始末。

在打擦边球的题材里,家长里短永远是绕不开的选题。隐晦些的,封面一般采用绘制插画,标题只梳理作案始末,看上去就像是正规的庭审案件,夹带着点土味软色情。

远景和特写的切换,还挺有设计感另一款专注于家庭伦理的《奇案 要案 荒唐案》系列期刊,相比起来要大胆得多。

莹蓝色打底,芭比粉作配。封面主体,是直接从挂历上抠来的金碟豹同款泳装美女,标题则采取了椰汁和草榴同款排版方案。

据我研究,这样的设计风格最大的优势,就是所有关键信息都能铺陈开来,无需突出重点,从哪儿开始看都行。因为,每个字都是重点。

好孩子千万不要看,题目是很猎奇,若仔细研读,与台湾成人言情的风格如出一辙;图片的确辣眼,不过仍然多是外国模特,或者手绘插画。

所以看久了,很难不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直到九十年代,市面上流出了一批真正具有纪实意味的期刊。

不管从封面设计还是所选话题来看,这批法制读物在可信度上都比之前的高了一个台阶。

直接上实拍,够生猛

值得一提的,还有这些杂志突飞猛涨的遣词造句水平。震惊湖广、轰动全国、惨绝人寰。

你在家族群看到的那些推送标题,早在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极具参考性的范本。就连对仗工整的诗词体,也是信手拈来。

比起用语直白粗暴的《荒唐案》,如此生动的比喻,就连香港狗仔也甘拜下风。在打开新世界窗口的同时,这些期刊实际上换汤不换药,雷打不动地将软色情夹带到底。

俗话说,七大舅八大爷,加瓶酒能顶个联合国。法制读物拿捏住中老年男人们七寸的窍门,还在于它推崇的另一题材:高层的政治秘闻或风流韵事。

封面就很血淋淋,直戳要害。当然,重点依然是人物的香艳往事。

看看这扎实的行文水平,充满具体细节,气氛烘托到位,足以吊打当前97%的新媒体小编了。

其实综合来看,色情、血腥、八卦,那都只是杂志的必备元素,或者说达成手段。地摊法制读物吸引读者的根本方式,更在于感官刺激。

能让人平白脑补出大戏的标题才是好标题底部的评价一语中的,很好概括了地摊法制纪实文学的实质:“一部危及法律的边缘小说”。

论厕所读物何以技惊四座当年,曾想把法制读物当作黄色小说来看的青少年朋友们,在掖着杂志兴冲冲回到家,用量子速读翻看后,都无一幸免地迎来了当头棒槌。

标题和封面原来只是障眼法,整本杂志的文字基本荤腥不沾,细节更是约等于无。就连向来以大胆著称的《荒唐案》,一百页里最火辣的段落,也不过如此。

省略号才是大家想看的,但在文本中的作用相当于马赛克。然而,耐着性子读下去,从通俗文本阅读的角度上看,这些厕所读物,也还挺有意思。

据我考察,无论标题怎样拟定,法制纪实读物的故事都不外乎三大类。首先,是读者最喜闻乐见的“花花世界”,以张家长李家短的曲折荒唐案为主,亮点和尺度仅局限于目录。

花花世界一般沿用倒金字塔的结构,这也是法制纪实文学的常用写法。故事开头介绍人物生平,突出性格与经历中的反差点,不过两段,就把八卦铺展开来。

或者故弄玄虚,从过去与现在的强烈对比中点明矛盾所在,引人一探究竟。

这样的写法,绝对是深谋远虑。即使读到最后都没发现任何大尺度画面,读者们也会在揭晓答案的那一刹,得到替代式的安慰感。阅读体验更过瘾的,是民间土味版的“侦探纪实”,主要记录破案经过。

节奏上层层递进,一环扣一环,往往单看小标题,就能感受到它的风采。

先铺陈悬念,引起读者兴趣。

故事乍看结束,反而疑云更深。

最后再揭露谜底,皆大欢喜。整篇读来,完全符合侦探小说起承转合的要求。但这还不算完。

犯罪动机的背后,总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所以除了还原办案经过,“侦探纪实”类作品往往还采取双线叙事,探寻犯罪者的过往经历和内心世界。

更重要的,是向读者交代犯罪缘由。

总而言之,都是为了升华与反思。这也就引出了法制纪实文学的第三大类别:人间善恶。诸如在各路爱心人士的帮助下,被诱拐儿童终于回家等善的一面,可以直上《感动中国》,赚足眼泪。还有打工仔见利忘义,在欲望面前对伙伴痛下杀手等恶的一面,足以现身《今日说法》,发人深省。虽然取材不定,但殊途同归,都是熬制鸡汤或者毒鸡汤,这点尤其体现在结尾上。

而大多数鸡汤带来的启示,都如同电视栏目里那句老生常谈的“让我们早日期待一个法制社会的到来”。

这样一看,倒真贴合了“法制”二字。

乡土作品的没落

2011年,中央12台推出一档《普法栏目剧》。以真实案件作为蓝本,进行戏剧化地加工与创造,再通过单元剧的方式播出来。目的是用观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更有效果地进行法制宣传。乍一看,画风与从前地摊上的那些法制纪实文学,有几分神似。

最右边的8848男神,相信你一定眼熟点开细瞧,也偶尔能遇上令人脸红心跳的画面。

早期还曾出现过王鸥的身影

然而,本质上,它俩存在着很大区别。尽管每篇作品结尾处关于真善美的呼吁,让法制纪实文学的底色亮了几分,似乎脱离了地摊“低俗”的标签,但依然很难厘定,这类读物的出版究竟是不是同样为了普法。

在无论知识好坏都需付费阅读的年代,法制纪实文学,更像是乡土作品中的一个分支:从法制案件里汲取素材或者孕育灵感。真实的人间远比小说魔幻,这点,非法出版物的编辑们都懂。只是无法避免地,会顺带着包含点提醒的意味,毕竟结局不能总是罪犯逍遥法外。

这样看来,法制纪实文学与曾风靡一时的《知音》和《故事会》并无明显区别。作为通俗文学,它们难登大雅之堂,可在小城镇的车站,地摊,以及报刊亭的橱窗上,却是可以让所有世界名著甘拜下风的存在。

封面布满鲜辣的噱头,讲述的永远是家长里短、绕来绕去的民间传奇,故事终了,再象征性来点反思与升华。有人说,这些都是垃圾读物,但它们根本上就不指望能提升读者的文学素养,做个消遣解个闷倒绰绰有余,也再好不过。

《地摊文学面面观》里有句话解释了这个现象:地摊文学作为地摊文学,也许本来就应该如此,不必大惊小怪。再怎样抨击或嘲讽,它们仍然有固定的忠实读者,也只为这批读者服务。城市的扩展,正接连挤压着乡镇的空间,也模糊了二者的边界。

千禧年后,随着多次强力整治,以法制纪实文学为代表的地摊小说只能顺应潮流,不断让出活动范围。而一同远去的,并不只是几块钱就能得到的感官刺激,还是很多视线之外的芸芸大众本可以拥有,但在如今只能转寻他方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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