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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蔡翔获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7月已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涉嫌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下同,四万新元)。

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北京市三中院认定,蔡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数额巨大,因此作出上述裁定。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6月至2017年12月,蔡翔利用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72万余元。

案发后,蔡翔的亲属已代为退缴全部赃款,蔡翔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6月,被告人蔡翔利用担任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列会议费支出的方式套取公款三万元,在北京某文化公司办理会员卡一张并用于个人消费。

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担任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以虚列学生劳务支出、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套取公款共计49万余元据为己有。

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以虚列审读费、购买虚假差旅机票等方式套取公款20万元据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以虚列学生劳务开支、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套取公款,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综合全案证据,北京市三中院今年7月28日一审以蔡翔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发布的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今年1月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联合审查调查。

当时通报提到,蔡翔“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此前报道,蔡翔2018年曾被举报泡温泉时性侵女学生。一名已毕业的女生在博客上发文称:我,中国传媒大学2012届毕业生,在大约2008年冬的某一天,被当时的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博士生导师蔡翔(险些)性侵。

该女生称,当天,她被蔡翔带往京郊一个地方泡温泉。其间,她被蔡脱光衣服并亲吻,由于她一直拒绝,蔡总算没有强行施暴,最终把她送回了学校。

公开资料显示,1964年出生的蔡翔是湖北黄梅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

在进入中国传媒大学之前,蔡翔一直在出版系统工作,先后任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编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编辑,1995年进入华夏出版社后,历任编辑、社科编辑室副主任、社科部主任。

2001年8月起,蔡翔进入中国传媒大学,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校长助理等职。2014年7月起,任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8年1月起,任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出版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据媒体报道,蔡翔在就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后的首次会议上说:“有一句话说给我自己,也希望大家监督:我来到这里,坐到这个位置上,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为自己提任何个人的条件,所以没有理由不去勤奋工作。我承诺:做一位公正、廉洁、善良的领导;希望在我以后的工作中,你们在我的身上,看不到腐败、专制,或其他类似时髦的名词。”

据报道,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在蔡翔的带领下,第一年就实现了盈利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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