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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冯志强为某华人餐馆歧视风波辩护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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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什么都不是问题,谁也说服不了谁,这就是民主。但是超出了一定的范畴,采取过激的行为,泼墨等,采用了谩骂,侮辱人格,那就是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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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导”心是狼心,肺是狗肺,脑是猪脑,皮是人皮!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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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冯志强 就是个恶毒的狗奴才, 这个不是东西的港独小编草某有本事你再删。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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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同样也是一篇大批判文章,半斤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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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道理讲得很透彻,论据、数据、引用皆有源可查,博古通今,作者看上去明显比冯志强受到的教育更好啊。评论一些冯志强之流的簇拥还真如作者所言:就你们有言论自由和民主,人家一说话就是什么中共的外宣。这不叫文革、扣帽子叫什么?双标的民主就自hi去吧,加拿大主流社会不可能认同的。连媒体下方对每一篇文章(包括冯志强的)的惯例标注“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都能拿来做文章还那么多人点赞,真是贻笑大方。奉劝别暴露太多你们的素质,让人作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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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的都是废话,保留这段和以后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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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当事餐馆老板当众道歉平息此等伤害华人民族感情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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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有理 打倒卖国贼 感谢这篇文章 ,一打开迎面而来浓浓的熟悉的文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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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挺加拿大风格的啊,自己心里想的什么,看到的就是什么吧哈哈。自己干乱扣帽子的勾当还要说别人文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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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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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强一篇文章让51网 爱国贼、小粉红像打了鸡血、吸了大麻般亢奋,看来老冯这个马蜂窝捅得好。希望小编多发冯先生的文章,气死那些红色牛鬼蛇神,还加拿大一片晴朗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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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说你不是喷子你就开始语无伦次了,哪篇文章给谁打了鸡血都搞不清楚,何论你这么兴奋是不是和大麻有关,如果你想加拿大有个绿天,不妨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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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被打了鸡血般亢奋的是您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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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战狼粉红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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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说还羞的小马甲,是不是牙没长齐,想咬人下不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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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离岸爱国网友,能不能教我怎么教训别人?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改造自己,坚决反对错误和反动的言论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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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学学更刺激的,使事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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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脱缰之马:算了算了,已经够乱了。 贴个刚看到的笑话吧,缓解一下气氛: 西门小郎大怒:你们这些臭卖菜的、修鞋的,凭什么说我爹娘的坏话,你们谁没有吃过我爹的炊饼?没买过最少尝过吧?我和娘住在西门府里是因为我们两家关系好,跟你们有什么关系,我当然爱我们武家,绝不允许这些人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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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看起来很反感,文章通篇都是文革口吻,这个作者可能受过这方面的培训。是否可以换一种写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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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觉得互相侮辱伤害好,那就是好,这也是人的本性,也给其他族裔示范一下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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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要因为少数人的打砸抢,就抹黑整个运动。这个少数人是随他定义的,当他要肯定运动时,打砸抢就成了少数人,当他要否定运动时,打砸抢就成了多数人。这种伎俩,中国人应该是司空见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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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所谓社区名人,实则江湖骗子的冯志强又跳出来了啊? 此人不过是个法律助理,paralegal, 相当于牙医助理一类上college里面修几门课就可以当了的。这个江湖骗子买通了51网还有什么华人电视台的编辑,在华人社区到处招摇撞骗说是法律专家。下面是我多年前发的揭露其骗局的调查文章:https://bbs.51.ca/forum.php?mod= ... 1&extra=#pid3179474 凡是华人或中国跟白人西方主流有麻烦,冯志强这个第一代老政庇就要跳出来指指戳戳,往华人背上插刀以讨好 白人主流。此人第一代老政庇,靠造假移民加拿大,好像是江浙上海一带人。现在在多伦多是个所谓“律师助理”,买通了51加国无忧网,华人社区一有事就跳出来以“法律专家”的名义从法律上来评论一番,凡事必称是海外华人或中国的错,专门出卖与白人种族主义作斗争的华人以攀附白人主流,以帮白人主流往华人背上插刀为专职,是个典型的汉奸。到处招摇撞骗说自己开了个法律事务所,照他网上打出来的办公室地址找去,找到的不是什么法律事务所,而是一个医生办公室。一个危险的骗子,多伦多华人社区必须高度警惕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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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强是谁啊,你不写这文章,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他只是沧海一粒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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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强,生你养你的祖国都不爱,自己同胞都歧视,试问如何面对列祖列宗呢?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民,哪种肤色,只要是伤害同胞感情的人永远得不到尊重,只会被同胞唾弃,被外国人鄙视(我问过本地白人他们对此事的看法,他们都是骂骂咧咧地表示厌恶这家店的做法和立场)到头来里外不是人,被孤立,成为过街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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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风能看出作者是个学院派左派,虽然政治立场不同,但我也觉得在维护华人权益的时候,左右派还是要团结起来。文章以女权、平权和BLM等公民社会运动作为类比,指出了冯先生等人的殖民思想严重,也是有严密推理的,不算胡言乱语,也不能算乱戴帽子。至于引用道德哲学来说明餐厅、奥图尔和冯先生行为有问题,也很在理。华人真应该放下成见,都是加拿大人,何必分彼此,联合起来,让自己也让下一代少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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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员在斗争引导过程中,要注意身份隐蔽,不搞任何形式低级红、高级黑,体现润物细无声的作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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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好的文章,多么正面的思想,为作者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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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坚决反对回国的或者骂人汉奸、轮子什么的,观念不同是很正常的,没必要骂来骂去,不知道骂人的人怎么被教育的,总不至于有人生,没人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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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来围观这个的轮子,自己血口喷人,讥讽嘲笑 出言不逊,却还说什么没必要骂来骂去。 这就是轮子典型的双标。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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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中餐馆风波冯志强这种汉奸表现不是他的第一次了,他是多伦多华人社区最危险的汉奸专业户。看我下面的老帖子: https://bbs.51.ca/thread-925868-1-1.html 法律助理冯志强的汉奸案例之一:林女士被警察逮捕送精神病院 我曾经在网上发表过多伦多所谓“法律名人”,法律助理冯志强在我的人权案中企图欺骗我往我背上捅刀子以讨好白人主流的故事。我也早警告大家,这个冯志强但凡有哪一个华人跟主流社会有矛盾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就会跳出来,在华文媒体上以“法律专家”的名义力证华人如何活该,白人主流如何合理合法。是一个典型的汉奸。这里有另外一个冯志强当汉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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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冯志强这种情况跟我以前说的不一样 --- 加拿大有种出租办公室生意,只出租地址,和临时性会客用,用户是那些租不起自己单独的办公室的小生意人。好几个租不起自己单独的办公室的小生意人一起合伙租一个办公室,挂上自己的生意牌头,在网上就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地址,实际上那个办公室他们的使用权只是地址和临时会客户用,每个人只能分到很少点时间会客使用办公室。 根本是个皮包生意。还有另外一种生意,花点小钱在别人的生意地址上挂个牌,这样粘着点别人公司的名气,所谓拉大旗做虎皮。https://bbs.51.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77567 因为700号背街这些办公室名牌都是嵌在墙上的,不是随时可换的。包括楼下的info desk的guide。这样就基本可以确定,冯志强根本不会去那里办公,因为一旦顾客来了看到他在用别人的办公室,岂不是弄巧成拙? 有可能是这个医生因为某种原因允许这十来个人用他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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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社区名人,法律专家,新闻评论员,冯志强,这可是在弄虚作假。拉背街的大旗,做自己的虎皮,吓唬华人老百姓。有点招摇撞骗之嫌。 可叹冯志强,十几年如一日,忠心耿耿为洋人主流上串下跳地打压有异见的华人,怎么还落到这个田地?就连个办公地址,都需要弄虚作假? 可叹多伦多偌大一个华人社区,居然就让这样一个不三不四的法律助理遂成竖子之名,号称法律专家,新闻评论员。。。就连对堂堂华人的安省移民部长都可以上串下跳,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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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名人冯志强在加拿大中文黄页上打广告称其办公地址是700号,BayStreet,507单元。背街是多伦多最著名的律师街。 http://www.cn411.ca/views03.aspx?LinkID=E2F0179308 自从我上次发文在网上查过他的地址发现有十几个人注册在这个同一个单元地址上,就一直想着这十几个人的名字是怎么在单元的名牌上排列的? 今天有事去央街,突发奇想就顺道去了背街,来到700 Bay St.,然后上楼到了507单元,这是一个小型的楼道,找到了,本来以为要看到十几个人排列的奇观了,结果看到507号单元名牌上只有一个人, 一个西人医生,见现场照片。门前又一个邮包放在地上,上面收件人是同一个医生。门关着无人应门。 不死心,下楼来问楼下的 info desk,是否507号有个paralegal?答曰,查无此人。再看info desk上面那个officeguide,507号上也只列有一个人,即那个医生。 看来背街700真的查无此人,冯志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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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大作,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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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各方心知肚明的问题,如果不怕乱子大,不必多说,任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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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还要出来竞选,世家堡的选民一定要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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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你的评论让姓冯的有新文章可作啦。他会说有人要对他发出威胁,这是冯志强之流的惯用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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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那样儿比较恶心,别出来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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