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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地检完成「密室囚少女」案 要求法院判11年

台湾高雄地检署周二(29日)表示,已完成新竹县“密室囚少女”一案的调查工作,指曾下药性侵2少女遭重判10年的男子罗育祥,为逃避入狱,在新竹住处建密室并谎报自己失踪,在今年8月更诱拐14岁少女,并囚禁密室长达66小时。经检方及警方调查后,罗嫌疑下药迷晕少女,还拍下不雅照,地检署起诉罗男,并求处有期徒刑11年。

检方调查,31岁曾任保安的罗男,为躲避刑责,在新竹竹东的住所内,设置约2平方米的天花板夹层密室。罗男的妻子还到警察局谎报丈夫已失踪。罗多次以介绍工作为由在网上拐骗少女,其中案中14岁少女于今年8月29日抵达罗男住处,及后被带至密室,在少女于试装拍照时,罗男暗地在饮品中落药,将其迷晕,并拍下大量不雅照片。

罗男还收买白牌车卢姓司机和屋苑管理员王男掩护犯案,误导警方寻人。警方反复交叉比对研判,才发现密室救出少女。检方目前以干犯加重略诱罪、儿少性剥削条例起诉罗男。检方认为,罗育祥犯下2宗下药强制性交案件,又再次犯案,“观念严重偏差,心理已达病态,人格极度异常,属再犯高风险”,遂要求法院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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