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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施行新例:业主与租客可电邮沟通

卑诗省府现正修订条例,容许电邮作为业主与租客之间的服务途径,使双方更容易参与排解纠纷过程。修订将于 2021 年 3 月 1 日 生效,以执行出租房屋专责小组(Rental Housing Task Force)的建议。专责小组了解到租客和业主双方,均希望使用电邮等更现代化的沟通方法,作为可以接受的通知形式。

该条例修订后,只要其中一方就通讯用途向对方提供电邮地址,业主和租客便可以用电邮作文件往来。过往,业主和租客须要亲身,或透过普通或挂号邮寄方式交换实体文件、把副本送到一位成人手里、把告示贴在门上,或以传真输送等形式沟通。虽然过去并不允许电邮等电子服务方法,但在无法使用其他方法的情况下,仲裁员会接受电邮方式。故此,过去数年业主与租客都有接受以电邮为证明文件并没有出现问题。

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如果业主和租客无法使用个人服务,住宅租务审裁处(ResidentialTenancy Branch/RTB)总监颁布命令,容许双方以电邮作文件往来。条例修订,业主和租客便可以永久使用电邮服务。

省府亦延长命令,允许卑诗省内的分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本省处于紧急状态期间,利用网上开会,包括年会和特别大会。

这项根据《紧急计划法》(Emergency Program Act)而作出的临时修订,适用于所有分契物业管理公司,不论他们之前是否已经通过附例容许网上会议。

分契管委会一直都有弹性,在网上召开每月分契管委会会议。这项指令可以帮助分契物业管理公司,依从省卫生官限制 50 人以上的限聚令,网上召集年会或特别大会。

了解资料更多

一:要了解出租房屋专责小组(Rental Housing Task Force)详情,请浏览:https://engage.gov.bc.ca/govtogetherbc/impact/rental-housing-task-force-results/

二:要了解分契物业管理公司在网上召开会议等详情,请浏览:

https://news.gov.bc.ca/releases/2020MAH0051-0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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