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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今商选举改制“432”呼声最高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29日)起一连两日在北京召开,审议《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即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有机会于周二表决通过。

人大于两会期间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决定,包括立法会增至90席、新增选举委员会第五界别、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等,但未有具体细节,今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将敲定具体方案。

目前坊间抛出各种不同方案和建议,其中立法会议席比例方面,“432”、“333”、“522”方案各有支持,惟以“432”方案呼声最高;参选立法会提名门槛、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亦成为各方焦点,本文将整合今次选举改制四大关注点。

一、选举委员会五大界别分布青联妇联料入围

今次选举大改革,选举委员会功能全面升级,以往只负责提名及选举特首,日后将获赋权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等。选委会人数由以往的1200人,增至1500人,并新增一个界别,每个界别占300人。

人大《决定》提到,五个界别分别为“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基层、劳工和宗教等界”;“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等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

新增的第五界别被视为“国家队”,由中央信任的人大、政协组成,再加入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预料纳入全国青联、全国妇女、全国工商联等组织。本身属于第四界别、占117席的区议会,料被大幅削减,取而代之是一些地区代表及社团组织。

至于本属第三界别、占60席的社福界,特首林郑月娥早前已透露将调往第二界别,意味这个泛民票仓势被压缩。

二、立法会新增“爱国者”选委界“432”跑出

立法会未来增加至90席,重设回归初期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并且占“较大比例”。近日政界抛出不同方案,包括“432”(选委会40席、功能组别30席及地方选区20席);温和派力争“333”方案(三大界别各占30席),以至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倡议“522”方案(选委会占50席)。

其实,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早前来港出席座谈会已“一锤定音”,他当时引述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介绍《决定》草案时时,“选委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立法会议员”,解释意思是指选委会议席,将比功能组别及分区直选更多。换言之,“333”方案已被变相否定,在法工委称“中间落墨”的情况下,“432”方案几成定局。

三、参选立法会需五大界别提名?

人大《决定》提到,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选举委员会不少于188名委员联合提名,且在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15名。外界关注,日后参选立法会的候选人是否需五大界别提名,始有望入闸。
以往地区直选参选人,只需在地区取得100个登记选民提名,即可报名(参选功能界别为取得10名登记选民),若日后参选立法会需五大界别各取得一定提名,将大大增加民主派入闸难度。
港区人大代表田北辰早前建议,立法会参选人只需在五大界别各取得3票提名;不同建制重量级人士亦提倡低门槛。至于立法会选委会议席,多项细节有待敲定,包括是否开放予非选委竞逐、选举采用“全票制”等,相信经过今次人大常委会后,将有答案。

四、资格审查委员会操DQ大权国安公署加入?

人大《决定》订明,将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人大常委谭耀宗曾表示,相信委员会成员应有10至20人,必须熟悉法例及《基本法》,而且要德高望重、有公信力,之后不能参选。
不过,另有接近中央人士指,相信资格审查委员会将由5至7人组成,而委员会主席只会在票数相当时,才投下关键一票。有政界人士提倡,委员会应加国安公署、警队国安处,确保参选者符合“爱国者治港”原则。

另一关键是委员会决定可能不受司法覆核,本地法院无权推翻人大提出设立的组织;至于内部是否设上诉机制,仍有待揭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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