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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法案 法官主审性侵案时要尊重受害者
加拿大联邦议会众议院通过的C-3号法案星期四在获得参议院核准后终于生效成为法律。
根据该法律,所有将获得任命成为各省区联邦高级法院法官的人都必须先同意接受尊重性侵案受害者和反对系统性种族歧视的培训。
(图源:AP)
培训的方式是由加拿大司法理事会和司法研究所提供系列讲座。
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David Lametti指出,C-3号法案成为法律传达的信息是,加拿大人可以信任司法系统能够尊重性侵受害者、会秉承司法公正的原则审理性侵案件。
这个新法律还修改了有关刑法条款、要求联邦法院法官在对性侵案件做出裁决时书面给出其裁决的理由或把其裁决的理由记录在案。
加拿大媒体过去几年报道了多起法官严重缺乏对性侵受害者尊重的案例。比如,2014年阿尔伯塔省法院法官Robin Camp在审理卡尔加里一起性侵案时,多次称该性侵案受害者、一位19岁的流浪女为被告,告诉她性交和疼痛有时会同时发生,还问她为什么当时没有并拢膝盖不让对方进入。
2018年,当时已经是联邦法院法官的Robin Camp在压力下被迫辞职。
RCI with Ryan Patrick Jones · C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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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in999999@ 2021-05-11 14:56您已点过赞一切形式的性侵伤害都是零容忍的,有些法官并不自重,居然质问女受害者的穿着打扮,和为什么当时没有剧烈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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