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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1.1亿!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判无期徒刑
北京时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袁仁国受贿案,袁仁国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检方指控,1994年至2018年,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法院认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早在2019年9月6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袁仁国受贿一案,时隔两年多,袁仁国刑期终于确定。
中国现在对行贿者也要定罪,那行贿者都是谁谁谁?各行贿多少?是不是也抓起来了呢?!中国有句流行语,买茅台的人自己不喝,喝茅台的人自己不买,喝茅台的人绝大多数是县处级以上的官员。茅台就是身份的象征。这就是中国!有几个农民买得起茅台,有几个老百姓喝过茅台?号称脱贫,就是小康,还是全面小康后的那些人,不知道他们见没有见过茅台?君不见,抄贪官的家时,一般家里都有数箱茅台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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