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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花了6万元找婚介 却险成"第三者"

说起这一年在婚介机构的遭遇,47岁的高校女教授王女士声音发颤。

我花了6万元真心诚意寻觅伴侣,谁知到头来差点成了“第三者”。

当初机构信誓旦旦,承诺会介绍符合她要求的未婚或离异男士,但最后介绍的对象竟然是“未离异”

入会!入会!

傻傻付了6万元

去年6月,王女士所在高校工会与“我主良缘”开展线上交友活动,她填了个人资料。在短信和电话密集攻势下,去年10月17日,她答应去肇嘉浜路婚介机构徐汇门店面谈。

王女士回忆,当时在一个密闭的小房间里,“红娘”给她“洗脑”:许多类似她这样大龄高知女性过度专注事业,缺乏优质交友渠道,作为一家“高端”婚介机构,对会员要求高、审查严,还列举许多大龄会员成功结婚案例。

“红娘”表示,考量到年龄因素,王女士的择偶范围比较窄,所以婚介费定价高,需要5万元。随后,对方又“加码”,称只需再多付1万元,就可以享受“婚介返款”优惠活动,即只要王女士在一年内登记结婚(伴侣条件不限),机构就会退还她六成的婚介费。当时,王女士表明男方要有正当职业,“红娘”把要求记下,承诺会以此来匹配介绍。在两三名“红娘”轮番游说下,晕头转向的王女士“入会”了

我当场稀里糊涂交了6万元会费,合同是事后才补签的。

付费后,王女士才补签的合同

从这份婚姻介绍服务合同中,帮忙君看到王女士择偶要求那栏,勾选择偶对象婚姻状况是“未婚”或者“离异”,匹配对象人数为6人。

王女士择偶对象婚姻状况是“未婚”或“离异”

审过!审过!

“红娘”言之凿凿

10月底,“红娘”向王女士介绍了49岁的张先生,介绍称:

对方离异,国外旅居多年,目前在外企担任项目经理,年薪50万元以上。

工作人员介绍男方情况

见面前,王女士提出双方先看彼此相关资料,“红娘”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王女士告诉帮忙君:

最初我觉得他像个托儿,一直线上聊天,不约见面。但没想到,在我向机构提出换人要求的当天,对方立刻约我见面了。

“红娘”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给王女士看材料

随着接触深入,王女士愈发觉得不对劲。她发现张先生工作不稳定,一直在求职面试

当初我把个人资料都交给机构审核,所以相信男方也同样如此,不会掺假。

今年年初,心生怀疑的王女士向婚介机构求证男方信息,两位“红娘”言之凿凿:

前期已审核过相关材料。男方的行业受疫情影响,才导致工作不稳定。

王女士表示,自己年纪渐长,一直盼能早日结婚,了却父母的心愿。可每每和张先生聊到结婚话题,他总是语焉不详,只是提到要办“离异更新”

他说和前妻国外分居半年以上,等同于离婚。

王女士追问:

既然视为离婚,那是否有资格和我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张先生不作答。当把这一情况告知“红娘”时,对方竟提议给她重新换对象

崩溃!崩溃!

男方竟“未离婚”

今年9月,王女士向婚介机构提出交涉,要求出示张先生相关材料证明。工作人员以男方合同服务到期为由,证明资料可能都已注销来搪塞。后来,张先生向王女士坦言:

最初没有向婚介机构提交离婚证明。

向机构交涉,工作人员表示男方资料可能都已注销

尝试多次,帮忙君终于与张先生取得联系。关于婚姻状况,他不愿多谈,只是强调国外婚姻状态和国内不一样,他和“前妻”已分居五六年。

我前期没有隐瞒这些情况,工作人员都知晓。

婚介机构的审核情况究竟如何?采访中,相关负责人杜女士向帮忙君出示了张先生签署的单身承诺函和电子合同,强调:工作人员和他微信确认资料属实,“离异”不带孩子。

承诺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违反承诺,他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和张先生微信确认资料属实

张先生签署的单身承诺函

帮忙君询问对方:

机构到底有没有审查过相关“离婚证明”?

对此,杜女士表示:

如果会员不愿提供,机构也无权强迫。

暗访!暗访!

“成功”才拿提成

随后,帮忙君来到肇嘉浜路婚介机构徐汇分公司暗访。一走进店内,只见前台醒目张贴着“中国高端强婚恋服务创导者”几个大红字。得知帮忙君自行找上门,前台面露难色。

我们一般只接待和“红娘”提前沟通预约过的客户。

前台醒目张贴着“中国高端强婚恋服务创导者”几个大红字

被领入小房间后,一名自称是婚恋咨询师的女士走了进来。她介绍:

我们在全国有60多家门店,其中上海有2家,除线上交友外,还会与政企单位开展联谊活动,会员覆盖广、层次高。

那会员收费和相亲成功率如何?她透露,主要由会员择偶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没有统一收费标准

我每天差不多要接待四五位客户,如果聊下来觉得成功率不高就不介绍,毕竟只有成功才能拿提成

而面对进一步问询,她十分警惕。

你是不是记者?

小心!小心!

勿信“口头承诺”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的梅颖达律师指出:

自行签字的承诺书不能成为单身的合法证明,能证明离婚的依据只有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

婚介机构不能仅凭男方签署了承诺书就完成了其查询的居间义务。婚介服务公司必须向求偶者介绍符合基本结婚条件的婚姻适配人,即非处于婚姻关系内的健康适婚异性。

■ 在给求偶者推荐对象前,婚介服务公司应督促相关个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做好尽职调查。

■ 即使出于保护个人隐私考虑,不向求偶者提供相关适配人的证明材料,但还是应当说明已收集核实哪些材料,详细告知相关适配人未提供的材料及对应的风险

梅颖达提醒:

■ 寻求婚介服务应当抱有适当的谨慎,正当的婚介需求应落实在合同中,不要听信他人的口头承诺。

■ 提供的个人资料最好打上“仅供婚介服务公司备案”的水印,以防资料流失造成自身损失。

■ 需谨防“婚托”诈骗,若发现婚介服务公司或有关异性有可疑的借款、借名、代签等行为,应当严词拒绝,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上报。

监管!监管!

力度“远远不够”

在徐汇区消保委和“帮侬忙”的介入下,婚介机构已同意向王女士全额退费。然而,类似这样成功退费的案例还是少数。帮忙君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了解到,关于婚介机构投诉屡见不鲜。收费标准不设限、监管措施不到位、法律规定不明确……求偶者屡屡上当,举证艰难,投诉无门。

一名从事婚介十多年的业内人士指出:

婚介行业资质门槛低、审核不严,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搅浑了这个市场。

当下由于工作节奏快,交友渠道窄,越来越多人开始走向相亲,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交友,婚介市场需求火爆。

婚介机构确有存在的必要,但监管力度远远没有跟上!

她认为,婚介行业现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婚姻诚信和个人信息无法认证

■ 由于国内婚姻信息和犯罪记录无法联网查询,婚介机构只能审核用户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但无法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证件真实性

■ 高额婚介服务费监管尚处在“真空地带”,存在诸多隐患

谁能给婚介机构套上”紧箍咒“?谁能让王女士们不再”掉深坑“?帮忙君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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