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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高院裁决!德州堕胎心跳法可继续执行

12月10日(周五),联邦最高法院裁决,允许德州禁止大多数堕胎的参议院8号法案(也称为《心跳法》)继续执行,但也允许对这项法律继续质疑。

9月1日,德州参议院8号法案由德州州长签字生效。这项法律禁止在检测到胎儿心脏活动后进行堕胎,通常在妇女怀孕6周左右可以检测到胎儿心跳,这个时候大多数妇女或许还不知道已经怀孕。

德州《心跳法》生效后,产生了效果。一项研究估计,法律在生效后的第1个月,德州的堕胎数量减少了一半。邻近各州的诊所报告说,来自德州的患者有所增加。

但从《心跳法》生效以来,甚至在此之前,法律斗争已经在激烈进行。堕胎倡导者说这是一种压迫和危险,而那些支持堕胎法的人则说这拯救了生命。

最高法院在11月1日听取了两起针对德州新堕胎法的诉讼辩论。

一起案件是由一些堕胎提供者提起,认为德州的新堕胎法执法违宪,因为它将执法权留给普通公民而不是州政府官员,以此来逃避司法审查。另一起案件是联邦司法部提起,联邦政府要求允许进行干预,并阻止德州新堕胎法的执行,联邦司法部也辩称该法是违宪的。

最高法院当时表示,将允许堕胎提供商在法庭上提出质疑。但还不清楚法院将以多快的速度做出裁决,以及是否会发布暂时禁令阻止法律生效,或要求堕胎提供商向下级法院提出暂停执行该法律的要求。

12月9日一位德州地区法官裁定,德州的新堕胎法部分内容违宪。具体来说,法官裁定这项法律在执行上违反了德州和联邦宪法。然而,该地区法官并没有阻止德州新堕胎法的执行。

随着联邦最高法院周五的裁定,堕胎提供商对德州新的堕胎法提出的法律质疑可能会继续下去。但堕胎提供商批评最高法院的裁决没有直接封锁这项法律。

生殖权利中心高级理事马克·赫伦(Marc Hearron)说,“对堕胎患者、医生和提供者来说,这是一个黑暗的日子。”

而德州生命权立法主任约翰·西戈(John Seago)称该裁决是堕胎反对者的“部分胜利”。西戈说,“我们感到鼓舞的是,法院在过去100天以及今天一直实行司法克制,没有禁止该法律。”“这项拯救生命的法律在德州继续有效,我们将看到未出生的儿童和妇女在德州继续受到保护。”

最高法院周五还对司法部针对德州新堕胎法提起的诉讼做出了裁决。高等法院认定,司法部无权就堕胎法起诉德州。法院有效地终止了诉讼以及拜登政府在有争议的法律司法斗争中所起的作用。

败诉后的司法部在一份声明写道:“司法部将继续在下级法院努力,以保护妇女权利和维护宪法。”

德州总检察长官方推特账号12月10日中午发推文说,“巨大的胜利!!拜登对德州的案件已被踢出法庭!!今天上午,最高法院裁决使参议院8号法案生效。我将继续捍卫德州法律,为生命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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