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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律师吹牛过头 法院修法逼他撤下广告

德州圣安东尼奥着名的人体伤害律师汤玛斯亨利(Thomas J. Henry),在市中心北边租用广告大看板,宣称自己为性侵受害人取得12.5亿元的判决,但德州最高法院修改律师广告法则,迫使他撤下那则广告。提出投诉的人,是该律师在法学院就读时的教授。

据综合报道,汤玛斯亨利的看板是在去年秋季出现,后来圣玛莉大学(St. Mary's University)法学院教授文森强森(Vincent R. Johnson)向德州律师协会(State Bar of Texas)投诉,指出那则广告有严重误导的嫌疑。那项最后获得陪审团12亿5 000万元判决的民事诉讼,是亨利代表一位遭性侵的未成年人在2018年提出,庭审时被告或其律师,根本没有出庭申辩,因此是“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s),不算是律师的功劳。

更离谱的是,那位受害人指出,至今没收到一分钱赔偿。

德州律师协会研议强森教授的投诉后,于1月11日致函德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内森海特(Nathan L. Hecht),最高法院随后修改律师广告法则,规定如果律师要用赔偿金额做广告,必须用实际收到的赔偿金额,而不只是判决的金额,如果要刊出判决金额,则必须在广告上附加说明,叙述出实际得到的金额。

亨利随后把那则广告撤下,现在用另一宗诉讼的结果来宣传,这是比较近期的诉讼结果,一位被大卡车撞成重伤的受害人得到5000万元判决,而且已取得2700万元赔偿金。

强森教授指出,新的法则纠正了“严重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否则会影响律师的职业形象。强森教授从1982年起在圣玛莉大学执教,亨利律师曾是他的学生,亨利在1988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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