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老人被打疫苗 什么叫理论上签字?
7月14日,网传上海静安区临汾路某居委会私自上门强制给98岁老人接种疫苗,导致基础病发作一事,引发网友热议。接受媒体采访时,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积极处理中,“当时是医生跟我们居委会干部都去的,而且是在经过了他们的同意后,并且在医生评估他们身体状况可以打的情况下才打的。老人的情况不行,就硬给他打,这个是不存在的。”
对于居委会的说法,老人家属并不认同。一名自称是老人家属的网友留言表示,老人常年卧床不起,且有精神疾病,如何能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双方的说法在事实层面并没有大的冲突,分歧主要集中于对“同意”的认定。从常识来看,“同意”应该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的一种真实意思表示。而对于一个接近百岁,常年卧病在床且有精神疾病的老人来说,不要说同不同意打疫苗的判断能力,就是什么是疫苗,他都未必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不知道居委会和医生哪来的自信,就认定老人已经“同意”。
家属还透露了一个关键细节,“老人并没有签字,字是不认识的人代签的”。那么这个字究竟是谁签的,显然需要一个正面的回答。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理论上签字的东西应该是有的,但是那些签字的东西不会是交到我们这边,最后肯定是都交给交到医生那边去的。”
签了就是签了,没签就是没签,什么叫“理论上签字”?按照这样的逻辑,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名9旬老人理论上被强制性打了疫苗?
强制从来不是一个好东西,尤其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时候。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需要,我们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被强制性地要求去做某些事,但应当尽可能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充,更不能打着“为你好”的名义肆意妄为。因为强制的范围一旦扩大,就必然导致权力乱作为乃至于权力滥用。
个别地方、个别人员对高龄老人实行强制打疫苗,包括对没有打疫苗的人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背后无非是一种政绩思维,为了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甚至把完成任务置于个体的身体健康之上,这是对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政策的严重误读。
事实上,自从实施疫苗接种以来,国家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就曾多次强调要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这样的强调,是科学而审慎的,因为疫苗接种对预防新冠有效果,但作用于不同人群,尤其是有基础病的高龄老人,其不良反应仍有待观察。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疫苗接种工作一直是渐进式,先从青壮年开始,再逐步推广到未成年人、老年人群体,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步推行。
但总有人违国家政策而行,总有人“立功”心切,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自我加码,搞突然袭击和强制接种。这不仅不利于我国疫苗接种相关政策的科学有效推行,反而是在人为制造恐慌情绪,加剧公众对新冠疫苗的误解和成见,破坏防疫大局。科学防疫、精准防疫,就是在强调不能防疫过度,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防疫与正常生活之间保持适度的平衡。而不是以防疫之名为所欲为。今天可以强制性地给9旬老人接种疫苗,明天是不是看谁不顺眼就打上一针?这比新冠病毒更令人担心,实则也是在拖疫苗接种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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