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嘉堡男子刺伤一名妇女、挟持孩童被警方当场击毙
周六(8月13日)下午,士嘉堡一处民宅内,一名42岁的男子刺伤了一名妇女,控制了一名孩童。他在同赶到现场的警方对峙片刻后,被当场击毙。

图片来源:CP24
这起案件发生于Midland和Kingston路口附近。警方说,他们是在下午的下午2:30左右接到一名妇女被刺伤的报案,并火速出警。
警员赶到现场时,伤人的男子还在房子里,带着孩子。双方对峙了一段时间后,三名警察开枪打死了该男子。
被刺伤的妇女受了重伤。她被送往医院,目前情况稳定。
被控制的孩童没有受伤。
目前还不清楚嫌犯与受害者和孩子之间的关系。
拿孩子做人质,警察当然不能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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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警察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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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警察真威勐,对这些家庭纠纷中的可怜人杀无情,枪法也是很准,可谓弹无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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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宁纵勿枉”,警察执法则给人的感觉是“从严打击”、“宁枉勿纵”,所以就有了一些因为不听警察的话“持鸟枪被打死”、“逃跑被打死”。。。。。
我们都要记住:一定要听警察的话,按警察的要求去做,“举起手来”、“放下武器”、“Stop t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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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妇女刺伤的人,这就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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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非要往死里打?一定是政策上打死他:警方、政府、律师们收获好处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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