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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员工远程上班,拒绝做这事

企业总部位于佛罗里达州米拉马尔(Miramar)的软件开发公司Chetu Inc,要求远距上班员工接受网络受训时必须全天打开镜头以证明出席,一名荷兰雇员以“一天九小时受到监控会觉得不舒服”为由遭拒而被炒鱿鱼。这名员工将Chetu Inc告上荷兰法院,指控遭到不当解雇(wrongful termination),胜诉获赔7万5000欧元。根据媒体报道,这名员工向法院递状提告之后不久,Chetu Inc便关闭了荷兰当地分公司。

科技资讯网站TechCrunch报道分析,相同事件如果发生在佛州或在美国其他地点上班的员工身上,整起案件将属于工作权利法(Right-to-Work Laws)规范范畴,也就是劳资双方属于“自愿”(at will)关系,劳工若不愿配合雇主下令打开镜头等工作要求,可以自行辞职或被雇主解聘。

荷兰时报(NL Times)报道,住在荷兰迪森(Diessen)的一名男子,2019年1月起担任美国佛州软件公司Chetu Inc荷兰雷斯威克(Rijswijk)分公司远距上班员工,年薪7万多欧元。这名任职于行销部门的男子奉命参加公司的网络受训课程时,被要求必须全天打开镜头,并分享电脑屏幕画面。

这名男子向上司反应“一天九小时受到监控会觉得不舒服”、“隐私受到侵犯”,并表示既然已经分享电脑屏幕,公司也可以随时监控笔电运作状况,便没有必要上班时间全程打开镜头。这名男子8月26日遭到开除,解聘原因是“拒绝工作”(refusal to work)及“违抗命令”(insubordination)。

遭到开除的几周后,这名前任员工在荷兰蒂尔堡(Tilburg)西泽兰省布拉班特(Zeeland-West Brabant)法院对Chetu Inc提出不当解雇及侵犯隐私告诉。

Chetu Inc向法院指出,要求远距上班员工全程开镜头,如同员工在办公室上班可以受到监控一样。不过,法院引述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第八条及欧洲法院判例裁定,雇主必须在遵循严格条件的前提下才能监控员工上班状况,Chetu Inc要求员工全程打开镜头是对原告个人隐私的“不合理侵犯”。

法院裁定Chetu Inc赔偿2700欧元的积欠薪水、8375欧元的不当解雇罚款,外加9500欧元的员工转职补助、5万欧元额外赔偿。另外,法院裁定Chetu Inc必须赔偿23个未使用的带薪休假日、假期津贴,且须负担原告的法院提告费与律师费。

荷兰时报报道,法院纪录显示,Chetu Inc雷斯威克分公司挨告之后不到一周,便从商会名单当中取消注册,9月2日则关闭公司。Chetu Inc雷斯威克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公司资产1000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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