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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克警员酒驾车祸逃逸判无罪
一名资深的约克地区警察因未留在车祸现场而被认定有罪,但酒后驾车的指控却不成立。
2019年9月29日晚,警方在约克Durham Line附近的Highway 7区域对一起涉及摩托车的车祸作出反应。当他们到达时,他们发现一名摩托车手遭受了严重的、改变生命的伤害。
撞击摩托车的车辆逃离了现场,但在几公里外被找到。一名休班警察被指控犯有因酒驾造成身体伤害、逃逸、危险驾驶造成身体伤害和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造成身体伤害。
周四,42岁的Oshawa警员Nathan Coates——他已在警队工作了14年,被认定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但Jonathan Dawes法官宣布他在酒驾造成身体伤害和危险驾驶造成身体伤害的罪名不成立。此前,2022年6月,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的指控被撤销。
Coats在被捕后一直被停职停薪。现在,他将受到《警察服务法》的进一步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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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CA
立场。
周四,42岁的Oshawa警员Nathan Coates——他已在警队工作了14年,被认定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但Jonathan Dawes法官宣布他在酒驾造成身体伤害和危险驾驶造成身体伤害的罪名不成立。此前,2022年6月,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的指控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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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描述, 明白了:
警察酒后驾驶撞人逃跑, 几公里外醉倒被抓住, 酒精检测严重超标。 但是:
律师辩解: 警察撞人后,恐慌逃走, 在几公里外喝酒压惊。 就是说, 无法证明是撞人时醉酒。
故此, 因证据不足, 醉酒驾驶控罪取消。 这就是加拿大典型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