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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法院内, 毒贩竟在警员看守下被"掉包"逃脱

香港一个最下级的法院发生被形容为“闻所未闻”的“掉包”(暗中掉换)走犯案,事涉一名不获保释的毒贩,竟可在有警员看守的法院羁留室内,即场以2万港元(折算约2330欧元)收买另一名可获保释出外候审的伤人犯,互换识别身分的“手带”及个人资料后“保释”离开法院,事隔三天仍未寻回,正被警方通缉;出卖身分者和逃犯妻子则被扣留调查。不少立法会议员指事件应涉及连串人为失误和制度不足,促请当局堵塞漏洞。

事发在司法机构五级法院中的最下级的裁判法院,处理案件数量繁多,综合熟悉提堂和保释流程的法律界人士指出,法院的羁留室有警员和惩教署人员看守,可容二丶三十人,是否获得保释的被告混处一室,亦可低声交谈,获保释者经警员“叫名”及核对手带及个人资料后,便可取回上庭前交给执法人员的个人物品后离开。他们认为,各被告可交谈和核实身分流程均有改善空间。

据悉,在逃的毒犯姓陈,37岁,于本周一加开的法院提讯,被指于上周五于油麻地非法贩运逾百克冰毒,并阻挠警员执法,法庭以涉事毒品数量大,拒绝他保释,还押至6月再提讯。而接受款项出卖身分的男子姓林,24岁,涉嫌在单位内袭击同居女友,被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原获准以500元保释出外,等候两星期后再提堂。

二人在羁留室内分别等候还柙和办理保释手续期间达成偷龙转凤协议,双方交换用作核实身分的手带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而陈更把妻子的电话号码给林,着林稍后获准保释后联络她取酬2万元。据悉,林早前因遗失身份证而获发纸张式的身分证明书,纸上的照片较为模糊及可像度较差,不知是警员疏忽抑或纸张照片难以对比,总之是陈成功蒙混过关。当庭警拟把毒犯文络惩教署人员以便还柙时,发现对方身份有异而揭发事件,陈已去如黄鹤。

经调查后,警方拘捕涉嫌误导警务人员,参与“掉包”的林姓男被告,另外又拘捕在逃疑犯的31岁妻子,指她涉嫌协助罪犯,在丈夫逃脱后向对方提供金钱。二人现正被扣留调查,列作“从合法羁押逃离”丶“误导警务人员”及“协助罪犯”案件处理。

司法机构拒绝评论执法部门的羁押及身份认证安排,指羁留室的运作由执法人员管理,会考虑执法部门的运作需要,于法院大楼推行合适的保安措施。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克勤形容,事件闻所未闻,但反映警方在处理保释程序时有漏洞,除调查案件是否涉及预谋或人为失误外,亦应检讨核实获保释者的身分的流程,包括经两名警员双重认证丶核对指模等;其建议获另一委员邓家彪认同。曾是保安局长的议员黎栋国表示,印象中是首次发生同类事件,而“掉包”放走一名被告肯定有错,敦促警方彻查。

翻查公开资料,在过去十年,疑犯企图越柙事件不超过五宗,手法多是趁看守警员不备时逃脱或窜往无人法庭躲避,甚至是同伴袭警“抢犯”,但都在24小时内抓回越柙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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