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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延长劳工给付津贴事假至六周

联邦政府制定的新就业保险 (Employment Insurance) 法将自下周日起生效,往后凡符合规定的劳工,每年最多将可获得六周由政府给付津贴的事假,以照顾病危中的家人。

这项新法规只适用于那些受联邦政府规范的机构,如银行、运输机构 (包括铁路公司 )和其它依加拿大劳工法规运作的公司。据估计,全国大约只有一成的劳工符合这项条件。

今后这些劳工每年将可获得六周有福利津贴的事假,若再加上两周无津贴的等候期,每年最多将可请到八周的事假。而根据修改后的加拿大劳工法规,这些劳工的雇主将必须批准这些事假,同时保留该劳工的职位。

联邦官员表示,魁北克、诺瓦斯高沙、缅尼托巴、努纳伏特和育空等各省和特区,都已着手修订其劳工法规,以便和联邦政府的新法一致;其它各省也都同意依此办理。

要获得这项联邦新福利,除了必须服务于受联邦政府规范的机构之外,还须累积至少六百个有效的工作时数,对就业保险计划供款;同时必须出具医师证明,显示该劳工有一名病重的家人,很可能在六个月内过世。这段事假可分布在六个月内,一周一周的拆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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