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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再减税提桉 加州府库短少11亿

加州众议员吉普森 (Mike Gipson) 与桑提雅哥 (Miguel Santiago) 提出法案,分别继续扩大加州收入所得税抵免 (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以及幼童税捐抵免 (Young Child Tax Credit)。然而在加州今年会计年度面临225亿元至250亿元赤字的情况下,吉普森与桑提雅哥所提税捐抵免法案每年将耗费府库11亿元收入。

非牟利机构经济安全计划主任欧拉 (Teri Olle) 指出 ,低收入民众急需税捐抵免,他们所面临的经济困境与疫情期间同样严重。在目前持续通货膨涨情形下,油价、食品花费,种种生活必需品远比疫情期间昂贵,许多政府于疫情期间协助低收入民众的政令期限已到,政府必须注意低收入民众所面临严重经济挑战问题。

根据目前加州收入所得税抵免法令,所得税申报民众年收入于三万元以下者,可获一元至3400元不等的税捐抵免。

根据加州税务局 (the Franchise Tax Board) ,2002年期间,共有360万名加州人领到所得税抵免,约83%合格民众获得300元以下的税捐抵免。

加州所得税抵免设计主旨为鼓励民众继续工作,因此如果申报民众所得税愈接近上限三万元,抵免金额也愈高。因此如果2022年家有三个小孩,收入只有200元者,只能得到67元所得税抵免。如同样情形下,年收入增加到9000元者,所得税抵免将增加到3417元。

然而如果收入达到上限三万元者,仅能取得一元所得税抵免,无论家中非独立小孩人数,年收入超过三万元者则无法得到任何抵免。

吉普森所提AB 1498法案将所得税抵免最低额从一元提高到300元,而且无论家中有多少小孩,凡收入少于三万元者,均可申请所得税抵免。

另外根据加州目前儿童税捐抵免,所得税申报人如家中有一名六岁以下幼童,可得到1083元幼童税捐抵免,如小孩六岁以上,将失去申请这种税捐抵免的优惠。

桑提雅哥所提AB 1128法案将提高家有未独立儿童年龄者申请税捐抵免上限,将原来未独立儿童年龄六岁上限提高到18岁,如果尚未独立家属仍在就学中,则可以继续提高到23岁。

此外根据AB 1128法案,如果家中为独立成员罹患残障问题,则无论年龄大小,仍将可申请儿童税捐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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