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管”再发威!正科级农管当街砍人后照常上班
两把菜刀当街砍人,
事后照常上班,
为何如此之横?
原来是个‘正科级’!
据纵览新闻:4月29日,重庆九龙坡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时至今日,这名有着‘农管’身份的伤人者未受任何处理,仍在正常上班。
伤人者陈某某,今年59周岁,系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名执法人员,当日将其车停在了受害人汪先生的汽车美容店前,汪先生上前询问洗车还是补胎,对方张口就骂,汪先生遂与陈某某发生争吵,随后双方互相拉扯。
万万没想到,丧心病狂的陈某某居然回家取了两把菜刀,从街上直追进店里,向汪先生头部和面部疯狂砍去,造成汪先生面部划伤。
据汪先生的急诊病例记录:其右面部可见一“V”形皮肤裂伤,两边分别长5cm和2cm。
看看汪先生这张照片,陈某某居然如此心狠手辣,这是一名‘农管’该干的事?!
当天,接到报警后,重庆杨家坪派 出 所接警处理,但并未立案。据受害人表姐陈女士表示,派 出 所回复是需要等3个月后才能进行伤势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才能对陈某某采取相应措施。
在下读书少,你别骗我。三个月后伤口基本就痊愈了,你还鉴定个锤子?
事后,汪先生家人向陈某某所在单位反映,得到的反馈是陈某某认错态度比较好,对陈某某却没有任何处理,仍在正常上班。
如果说只要认错态度比较好,就可以不处理,我有个不成熟的想法……
据陈某某称,再过半年他就要退休了,对于当天的事情他十分后悔,当晚就登门道歉,单位也已知晓此事,纪检部门找他谈了话,但还没停他的职,现在正等待伤情鉴定结果,到时该怎么处理他,他都接受。
这事吧,不妨猜测一下:为了不影响陈某某正常退休,或许单位给做了工作,等汪先生心平气和之后,警方给调解一下,陈某某赔一点钱,换取汪先生的谅解,陈某某的‘铁饭碗’就能端到退休。
好一个如意算盘!
哪知汪先生不吃这一套,眼见一个月快过去了,对方还没给个说法,一怒之下就找媒体把这事给捅了出来。
当头砍你两刀,事后再施舍你几个臭钱,买你一句谅解,这事能不能忍?除非你已经情绪稳定,不然忍他麻了个批!
经查阅资料,轻伤二级的一条标准为: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很显然,汪先生面部“V”形皮肤裂伤,两边创口分别长5cm和2cm,累计长度已达7cm,符合轻伤二级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汪先生家属拍摄的一张九龙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示栏照片显示,陈某某为‘一级主办’”。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序列里,‘一级主办’相当于‘主任科员’(正科级)。
怪不得这么横,原来是个‘正科级’的‘农管’!腰别两把菜刀,当街疯狂砍人,怎一个威风了得!
只是,面向农民执法时,这位‘一级主办’是不是也要怒而拔刀?
奉劝有关部门,收了他的神通吧,别给他祸害农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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