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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房产新规要求公开竞价 经纪指出盲点:卖方利益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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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箱作业,买方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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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卖方利润受损?!纯粹TM就是坑消费者!加拿大房地产为什么泡沫严重,和地产交易的不透明有直接关系。看看美国,房地产市场很健康,房子价格透明,大量房子在市场上平稳交易,没有急涨急跌,为什么?主要就是透明。消费者实时可以看到周边房地产的价格和历史价格。房地产交易普遍验房,保证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增长。看看加拿大,曾经变态到不验房无条件抢offer,造成市场恶性竞争。加拿大房地产规则早该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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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卖方利益受损,而是经纪利益受损 卖得少了他们的佣金不就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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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根本就不该存在,建议大家自己买房卖房,MLS利用信息垄断收割买家和卖家,这种极其不合理的操作只会发生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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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供需不平衡,不管什么方式都是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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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买家加价的基础是一个地区要买的人多, 想卖的人少, 否则经纪再怎么耍手段也没人加价. 你看看多伦多的CONDO市场, 有谁因为经纪不公开竞价, 就有人惟恐买不到就加价的吗, 能卖出去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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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竞价造假而吊销执照的某R精英团基本上全按经济纠纷打回民事,能和解的都和解了.最近风声紧,质疑这类凭空虚拟买家竞价的骚操作到底算不算诈骗的耳边风总往法院吹,某些人急了,毕竟这类案件追溯期每个省基本上都是十年.出了问题卖家没啥责任,经纪得担着,但又不想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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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像澳洲一样,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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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卖,咬死也不卖,怎样?买家可以去买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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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太对了,加拿大比美国在法律法规上差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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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法律都不可能强迫房屋卖家发布书面报价细节(价格、条款和条件). 在一个买家多卖家少的地区, 卖家可以剔除提出这个要求的买家, 不愁没人买. 在一个卖家多买家少的地区, 卖家能有一个OFFER就不错了, 还有啥发布书面报价细节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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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HOUSE还是CONDO, 只要解决了供需失衡的问题, 都没人搞什么不公开竞价之类的操作. 相反, 供需失衡时推出各种限制交易的法律, 不会有什么效果, 甚至加剧人们的恐慌, 使事情变得更糟. 不该管的政府不要瞎参与, 做好政府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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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买空卖空空,创造了啥价值就要5%的回扣,随着房价上涨,收入稳赚不赔,除了带客户看房有啥付出,就是一群傻逼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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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知後覺小修小補,魔鬼的推動力就是金錢,今時今日這裏賣房的佣金實在太高,有沒有膽量修改。現在科技發达,建簽合同也可以在網上解決,今時今日根本沒有一個賣房人覺得付出這個比例的佣金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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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在是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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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受损?假如我是卖方,我跟经纪说我要卖十万,结果经纪为了佣金,跟买方说这房子十五万,然后竞价到二十万,那么请问,如果房子二十万成交,卖方会拿到十五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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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经济费是5%,房子卖了20万,你拿到的不止15万,税前是19万。税后是多少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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