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医院根浴服务 98体验价 网友评论炸锅
云南昆明,记者暗访两家医院得知,两家医院在大街小巷派发小卡片,声称医院设有“泌尿水疗外科”,可以到医院体验“根浴”治疗项目,体验价为98元仅限一次;“手法根浴”体验价为300元且也仅限一次。网友们纷纷质疑称:“医院这是在打擦边球!”
据了解,澎湃新闻记者因当地街头小巷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电动车长期被人塞放宣传“根浴”的小卡片,开始暗访调查。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记者一共暗访两家私立医院,两家医院的手法几乎如出一辙。即先是找人在大街小巷派发小卡片,之后引流到医院所谓的“泌尿水疗外科”体验“根浴”。
据自称是医生的人介绍称,他们医院主打是用仪器的方式“根浴”,体验价为98元,仅限一次体验价。如果是“手法根浴”则体验价为300元,也仅限一次。
该医生还声称,负责“手法根浴”的是女护士,男护士做不出效果,且每次体验时间约为15分钟左右。
据记者暗访得知,来医院体验这个项目的人还挺多的,与记者对话的人自称,每天约有两三百人,且这个项目的效果是“有病治病、没病保养”。
据公开资料显示,所谓“根浴”是指用仪器配合水流冲击男性隐私部位。网友戏称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且在2018年时就已经备受争议。
更重要的是,“根浴”宣称的效果,目前并没有相应的科学根据,且多人共同使用一部仪器,具有传染疾病的危险,操作不当还可能会造成人体的损害。
有自称是在公立医院工作的网友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哪家医院有所谓“根浴”的体验项目,实际上是这些私人医院打擦边球,提供“不正当服务”。
也有网友认为,只是从色情场所转移到所谓的医院、换个方式提供“服务”而已,本质上就是违法行为。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不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必须要在卫健局备案的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就是违法。会被主管部门最高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46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6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具体到本案中,涉事医院将这项服务列入到“泌尿水疗外科”中,泌尿外科大家听得多,加上“水疗”两个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即涉事医院有没有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呢?目前还不确定,如果没有,那就属于未在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主管部门查实这两家医院存在“未在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那么医院被罚款是在所难免的了,最高可以吊销其许可证。
其次,目前对于所谓护士提供的服务内容,还不明确,这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取证后才能确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网友表示这个是正规医院的治疗,这个就是正规的业务,只是正常的身体保养!
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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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小丑下台吧@ 04-18 10:40您已点过赞權貴們三妻四妾,小老百姓洗洗鳥兒也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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