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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恐怖规定 党员出国后被严控

简易评论分析文章: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继6月17日发表中纪委所谓“政治纪律”文章之后,18日再度就所谓“组织纪律”发表中纪委文章。

中纪委针对所谓“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中共党员“因私出国”后“改变路线、期限”,以及在进行所谓“组织纪律审查中”,中共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人才评价机制”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根据修订的中共“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宣传。

这在无形中承认了中共党内存在大量上述现象,甚至到了要以所谓“党纪”进行威胁的程度。

中共官员们“能上不能下”

中纪委把这一部分放在首要位置,其中引用了中共党魁所说的要“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对于什么是中共官员们的“不作为”、“乱作为”,外界在解读时往往会以善良、正常的角度去理解。但是,这些话是站在中共最高层的角度来说的,和普通民众理解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中共官员们的“不作为”,可能是面对中南海的消极“躺平”,而所谓“乱作为”也可能是没有与中共不断左转完全保持一致。

同时,这寥寥六个字背后也反映出中共官场上暗流涌动。不同派系的中共官员们,对中共党魁阳奉阴违,进行各种消极抵制。

从另一方面来讲,“不作为”、“乱作为”也包含着中共最高层甩锅之意,将当今中国各种乱象的责任,用这个六个字推到各级官员们身上。并借机清除党内异己分子、清除党内政敌。

中纪委引用《条例》新增第八十五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或者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中共批判所谓“好人主义”,同时大力鼓吹“斗争精神”,目的是让中共党内彼此互斗,最后导致谁也不敢相信谁,谁也不敢说真心话,当然就更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更难以联合起来挑战中共党魁。

从中共的延安整风开始,这套手法在此后几十年的政治斗争中不断出现。中共这一次是以所谓“党纪”的方式,强迫中共官员们在内斗中彼此大打出手。

(资料照片)

中共党员出国被严控

中纪委以该《条例》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文中说明,所谓“超出批准范围”,也就是“出现了需要改变路线、期限”等变化,要求必须及时向中共报告。中纪委文章说,“如果未向组织报告而擅自改变行程,就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处分。”

这一规定显示,中共对每一个出国的党员、官员完全没有信任感,不仅在出国前要经过它批准,而且出国之后还要紧盯“期限”,甚至连“路线”也不能随意变更。

对于这些中共官员、党员来说,这些中共党纪给他们打造了一个无形的牢笼,可怕的是,这个牢笼不会因为他们走出国门而消失,而是一直笼罩在他们周围。除非他们下定决心公开与中共决裂、退出这个黑帮组织,否则这个无形而恐怖的牢笼将伴随他们一生。

中纪委这一规定还证明,中共官员、党员们正想尽办法准备跳船。

2021年10月22日,中纪委转发的《领导干部岂能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文,其中列举了几个例子,都与中共官员准备“逃之夭夭”有关。

例如,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原市委书记曹鉴燎,为自己和家人办了港澳居民身份证。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原主任、经信委原副主任文民,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为在澳洲留学的女儿购置房产。原中共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落马后,被曝其妻儿均已移居海外。文章说,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另外,中纪委修订《条例》的第八十条新增规定,在中共“组织纪律审查中,...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这不仅告诉外界,中共党员在所谓的“组织纪律审查中”,有提供“虚假情况”存在,甚至还有“拒绝作证”的现象。

需要指出的是,无数人在加入中共之后,由于中共强迫以其邪恶的党性取代每个人的基本人性,在一次次的政治运动中,在一次次的政治高压下,不得不违心的撒谎。长此以往,他们在中共的这种党文化中,早已拿撒谎不当回事,甚至当作了在中共官场上生存的手段。

正如一首顺口溜所说,“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

因此,中纪委对他们进行所谓的“审查”时,他们同样会用这套手法对付中共。这其实是中共逼人作恶的报应。

在中共党内,这种造假欺骗体现在方方面面。

学术“弄虚作假”

中纪委文章引用了中共党魁的要求,声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

但是在中共体制中,真正的科技人才不仅难以得到重用,而且往往是政治运动的迫害对象。中共虽然口口声声“求贤若渴”,实际上最喜欢溜须拍马、见风使舵的奴才。

中纪委文章暴露出中共国学术界的一些丑陋现象。早在2018年,中办、国办就曾经印发所谓“指导意见”,要“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时隔六年过去,这些现象明显没有得到遏制,相反竟然要用所谓“党纪”进行恐吓。

中纪委修订《条例》中,针对授予学术称号工作中的说情打招呼、搞“圈子评审”、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在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违规谋利、弄虚作假行为的处分规定。

中纪委承认这些是“突出问题”。然而,中纪委不可能承认的是,这些从根本上讲是体制问题。

在中共不断强调“党管一切”的情况下,在中共不断逼迫人们编造中共各种“伟光正”假象的情况下,真正有独立思想的科技人才,绝不可能得到中共重用。因此,中共所谓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只能是一场永远实现不了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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