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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血浆站以“助学补助”诱导学生频繁献血...

说一条被大家忽略的新闻。

据媒体报道,8月25日,一则山西晋中和顺县双林血浆捐献中心,以200元“助学补助”邀请学生在2个半月内捐献4次及以上血浆的消息在网上流传。

8月26日,有媒体记者从该捐献中心了解到,该捐献中心又名和顺双林生物单采血浆站,相关活动属实,但限本区域及18周岁以上学生。

落款为和顺县双林血浆捐献中心制作的相关海报显示,和顺双林血浆捐献中心为帮助更多学子求学圆梦,特举办“献浆助学,浆爱传递”活动:

凡在2024年6月15日至8月31日期间献血献浆达到4次及4次以上的学生,于2024年8月31日后,凭学生证明(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在血源登记窗口核实后,可领取200元的助学补助。

媒体在报道中提到,据献血浆者须知(2021年版)规定:

两次献血浆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一年内累计献血浆次数不得超过24次。每次献血浆量不得超过600克(含抗凝剂)。

当然规定是规定,相信规定很有权威,而实际上与医生的临床意见仍有不同。

对于献血的每次间隔时间,多位三甲医院的医生均明确表示,:

自愿捐献全血、血浆或血液成分,临床规定至少间隔6个月才可以献血一次。

因为献一次血身体会消耗部分血浆,需要6个月左右恢复,才能达到正常献血指标。

严格禁止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这是为了确保身体有足够的时间恢复,再次产生足够的血细胞供应给自己和他人。

再看看当地怎么说。一位自称捐献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活动只是我们区域的,有不少学生参加了,目前还没有统计,好多学生中途开学了,我们就给他们提前发了(200元助学补助),没达到次数的不会发。”

和顺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张志强向媒体表示:

经派人核实,消息属实。

而和顺县卫健局工作人员在回应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称:

献血浆流程合法合规,对于网友质疑献血浆助学一事,将与血站沟通了解。

面对打着“助学补助”的名义邀请涉世未深的学生献血浆,是否存在不妥的质疑,和顺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张志强这么说:

18周岁已经是成年人,可以独立思考问题,目前他们正在统计有多少学生参加了此活动。“宣传方面我们现在不确定有不妥之处,所以我们就和公安局沟通了,各方面采取各方面的措施,如果宣传方面有违法的事情,直接处理。”

8月26日上午,奔流新闻记者以学生名义联系到和顺县双林血浆捐献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确有此活动:

“来不及了,活动已经快结束了……这只是额外奖励,你现在也可以来献,每次献血浆我们都会有相应的误工补助和路费补助。”

看看上述这段血站的回答,跟诱导学生卖血有什么差别?且通过“马上来不及了”这种“心理压迫式”话术,就是让学生们没有认真思考的空间和时间。

我们都知道,求学期间一切都要靠父母,除了个别家庭特别好的外,大多数学生经济其实很拮据。

特别是刚成年的学生,所谓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很弱……当他们面对这样的诱惑和“压迫式”营销方式,有几个经济拮据的学生能抵御得了?

用一位当地人的话说:卖4次血,按最低抽血量计算,也不止200块钱。打着献血助学的名义,诱骗不谙世事的学生献血,这是行骗、是犯罪。这帮畜牲!

这让人想起不久前山西省另一起因为献血而引发的惨案:

据之前的媒体报道,山西省忻州市发生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一名19岁少年献血16次后意外身亡。

据报道,19岁少年赵某于3月16日晚离奇死亡。

此前,他曾在忻州市忻府区的一家血浆站连续献血16次。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家属质疑血站存在拉人头行为。

据新黄河的报道,2024年1月15日,家住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的19岁少年赵伟在家中突然逝世。

父亲赵志杰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赵伟在逝世前八个月时间内疑似连续被抽采血浆多达16次,最短的“卖血”间隔天数为12天。

遗物中还有一张赵伟在逝世十天前于当地医院开具的检查单,诊断显示其重度贫血,疑出现造血功能障碍。

赵伟的手机聊天记录里,记录着他被人接送到“忻州血浆站”变卖血浆的过程,“接头人”每次支付给他260元-300元左右的费用。

面对质疑,涉事的忻州官方与此次事件中的和顺县官方,说法简直如出一辙:

赵伟符合抽采血浆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工作,如有异议家属可走法律途径。

随着舆论的高度关注,当地宣布成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纪委监委、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等组成的调查处置工作专班,对网络反映情况展开调查。

而根据忻州官方的说法:

3月19日下午,涉事企业已停业整顿,配合调查。

3月20日,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有关情况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但至今五个月过去了,并未查到忻州方面所谓的“及时公布调查结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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