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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案揭秘:疑犯逃亡前两次转移资金

昨日(7日),中行高山案同案犯李东哲、李东虎兄弟二人申请难民被拒的上诉案,在加拿大联邦法院进行司法复核。如果被驳回,针对李氏兄弟二人的驱逐令将启动执行程序。这意味着,中行高山案的幕后主使者将被遣返回国。

高山案爆发前,李东哲在商界鲜为人知。其商业历程以及在高山案中扮演的角色依然朦朦胧胧。近日,记者获得了有关部门的相关材料,还原了李东哲的真实面目。

初中文化程度的李东哲用其餐饮场所与高山、张晓光等人结识,并通过金钱使他们为其挪用巨额贷款服务。在事发后携巨款逃亡加拿大,从而酿成震惊业界的“中行高山案”。

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600003)财务人员陪同吉林高法执行人员来中行黑龙江分行河松街支行扣划1.5亿元执行款,该行工作人员发现东北高速的2.93亿元存款消失,由此引爆“中行高山案”。

此后数日纷纷爆出黑龙江哈工大辰能风险投资公司、黑龙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单位均存款失窃,总额近10亿之多。

警方最后的调查显示,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以及该案幕后操纵者李东哲,均于2004年12月31日离开中国逃亡加拿大。

事发前200万元“公关”

逃亡前,李东哲赴长春拿出200万元,委托朋友到法院“公关”,试图阻止吉林高院从河松街支行划款,未果。

据记者获得的司法材料显示,2004年12月29日,正在北京的袁野接到李东哲的电话。

袁野是世纪绿洲公司法人兼总经理,虽然他与世纪绿洲系其他公司法人一样,对公司并无控制权,但与李东哲1992年相识、1998年开始共事的他,深得李东哲的信任。

李东哲在电话中要求袁野到公司取100万元现金带到长春。当天,袁野取款后坐飞机到达长春时天色已晚。在长春香格里拉饭店2楼咖啡厅,早已等候的李东哲和袁野寒暄片刻,拿起手机约见某位人士,但对方未来。

当晚,李东哲吩咐袁野准备一个拉杆箱,里面包括袁野带来的100万元以及李东哲之前携带的150万元中的100万元。

李东哲随后给朋友孙某打了一个电话。孙某是东北高速的独立董事,也是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的朋友。孙某的另一身份是律师,担任北京某律所的主任。李东哲与他的话题是用200万元去法院“公关”。

2004年9月,交行长春分行向吉林省高院,状告东北高速要求其偿还已到期的5678万元贷款。为确保贷款安全,该行一并要求东北高速同时偿还尚未到期的1.5亿元贷款。

吉林高法遂查封东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开设的两个账户中共计2.12亿元的执行标的,并在当年11月11日,下达民事调解书———要求东北高速将于当月20日前将剩余1.5亿元贷款全部还清。

12月21日,河松街支行向吉林高院出具回执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的账户存款1.5亿元已扣划至交行长春分行。”

事实上,上述资金早已被李东哲、高山二人转移至加拿大。

李东哲此次公关的目的是拖延时间,希望法院暂时不要把东北高速存在河松街支行的资金划走。

据知情人士介绍,次日上午,孙某与李东哲在咖啡厅见面商谈,并取走了装有200万元的拉杆箱。当天晚上,孙某再次与李东哲在咖啡厅见面时,又带回拉杆箱,现金原封未动。

正在他们商讨下一步计划时,张晓光在咖啡厅出现,他语气严厉地对李东哲说:“明天必须把钱从高山那儿划过来。”

“行。”李东哲满口应承,但事实证明他已无回天之力,此时只剩下出逃一条路。

2004年12月31日中午,李东哲和袁野从长春直飞北京。在首都机场,李东哲吩咐手下将从长春带回的250万兑换为30万加元,随后携款与早已在机场等候的弟弟李东虎飞往加拿大。

“我遇到点麻烦,到加拿大躲一躲。”这是李东哲分别时对袁野说的最后一句话。

2005年1月4日,中行高山案爆发,有人因此锒铛入狱,有人一命呜呼。2005年1月12日,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与受贿被捕;次日,其妻吕某在北京的寓所跳楼自杀;同日,辰能风险投资公司总经理赵庆斌在哈尔滨跳楼自杀。

然而操控这起轰动国际的银行大案,并引发了上述悲剧的罪魁祸首李东哲却在加拿大继续过着奢华的生活。

曾两次因诈骗入狱

阴差阳错,10年后,李东哲再度成为哈市公安局十处侦查对象。10年前,李东哲两度因诈骗入狱却两次脱身。

出逃前的李东哲,拥有数十家企业,总资产达20多亿元,北至黑龙江哈尔滨世纪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南至海南三亚世纪绿洲物产投资有限公司,中至北京世纪绿洲医药有限公司,业务涉及汽车销售、地产、医药、广告传媒等。

但高山案爆发前,李东哲在商界却鲜为人知。因为在公开资料上,上述资产均在其他法人名下。不过内部人士透露,上述法人均为李东哲亲属或至交,公司实际出资人和控制人均为李东哲。

资料显示,李东哲,1965年12月29日生人,男,朝鲜族,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乡人,现年42岁。家庭成员除了父母,就是后来一起逃亡加拿大的弟弟李东虎。

李的父母是哈尔滨市郊的普通菜农。初中毕业,李东哲就辍学务工,曾做过小生意。1988年,他开始从事木材加工业中比较主流的筷子生意,并小有收益。

1992年,“倒腾粮食”的行业刚在东北兴起,李东哲成立东大农副产品经销公司,将黑龙江的大豆、玉米运往南方销售。

1995年,李东哲又在哈尔滨南岗区森林街成立森林公司,主要仍是粮食贸易。但森林公司并未使李东哲由此暴富,反而让他两度入狱。

第一次是1995年7月,李东哲骗取买方货款并未发货,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十处抓捕。

10年后,哈市公安局十处再度与李东哲关联起来,2005年中行高山案案发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十处(对外名称为“哈尔滨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负责侦办该案。

哈市公安局十处之所以再次有机会与李东哲“交手”,源于十年前李的“侥幸逃脱”。知情人士透露,1995年,李东哲被捕后,通过某监狱管理人员的运作,李东哲被从监狱“保了出来”。

短暂的“栖息”显然没有让李东哲品尝到监狱的滋味。1997年,李东哲再度因为骗取货款不发货,被哈尔滨公安局道里区公安分局逮捕,但经过前述人士的运作,李东哲再次被保了出来。

饭桌上结识高山、张晓光

初中文化程度的李东哲将自己的小饭店变成公关平台,在觥筹交错间悄然物色到“中行高山案”中的各个核心人物。

据熟悉李东哲的人士介绍,早在80年代,作为小老板的李东哲就喜欢流连于咖啡厅、饭店之类的场所。

李东哲将这种餐饮场所的交际功能发挥到了极致。后来追随李东哲的袁野等正是在咖啡厅结交,高山案中的主角高山、张晓光等人,也无一不是在咖啡厅或饭店结识。

1997年夏天,在哈尔滨马家沟的一个小饭店,通过一个绰号“二胖”的朋友介绍,李东哲认识了高山。

资料显示,二胖是高山的同学,李东哲原来并不认识高山。此前媒体之所以说李东哲和高山是小学同学,系因后来李东哲为高山负责的储蓄所招揽存款时,经常对外将二人的关系介绍为小学同学。

高山与李东哲同龄,生于1965年8月11日。1997年的高山,担任中行黑龙江分行新兴分理处负责人。

此时的高山一家三口三地分居,孤身一人的他常常游走于各种饭局。

据与李东哲熟识的人回忆,当时李东哲的生意并不大,但二人认识后,每隔十天半个月,李东哲就请高山吃饭,或者送手机、衣服。

不久,高山便开始“投桃报李”。据世纪绿洲公司高层向警方交代,1998年下半年开始,每当李东哲需要资金,高山就从客户资金挪用,然后“拆东墙,补西墙”。李东哲由简单的物品馈赠开始变为送钱。

不过由于当时分理处存款总额较小,高山为李东哲挪用的只是每笔10万、20万的“小钱”。这显然满足不了李东哲的胃口,正在这时,李东哲认识了张晓光。

据李东哲的一位身边工作人员介绍,1998年的一天,李东哲和朋友在哈尔滨南岗区新世纪咖啡厅喝茶,他一眼瞥到张晓光,张在不远处的座位上和一女友聊天。此时,张晓光任黑龙江高速公路局局长,风头正劲。

在李东哲和朋友准备离开时,张晓光正出门。走在后面的李东哲微微一笑,指着张晓光的背影对朋友说:“这个人以后肯定有用。”

张晓光与李东哲、高山一样,喜好餐饮娱乐,甚至对钟情的“服务员”出手过万。因此张晓光亦在咖啡厅进入李东哲的“棋局”似乎同样是命中注定。

2005年张晓光被捕后向警方交代,他是2000年在香港通过朋友介绍结识李东哲。不过最新资料显示,1998年张晓光进入李东哲视线后,后者便千方百计结识张晓光。同年,在一李姓朋友引见下,李东哲终于认识了张晓光。

至此,在这一年,李东哲的“融资方案”中的“角色”都已到位。李氏的方案其实很老套,由“自己人”负责的企业将资金存入自己人负责的银行,并保证一定 时期内不动用,然后通过银行的“自己人”挪用该款,但李东哲究竟原本想到期还款,还是一开始就想把资金转移至境外,目前只有他自己才清楚。

认识初期,与对待高山一样,李东哲经常请张晓光吃饭、送衣服等。与高山不同的是,每逢张晓光出差,李东哲总是安排专人“全程陪同服务”,接送、埋单等无微不至。

不久,张晓光和高山的工作均发生进一步变化。

1998年10月,张晓光被推荐赴东北高速主持工作,掌控企业资金。1998年12月18日,新兴分理处迁址至河松街203号,高山担任分理处主任。

对于李东哲而言,这不亚于“双喜临门”,他由此加速了扩张步伐。

通过挪用贷款快速扩张

拉拢张晓光的李东哲进军北京,并向全国拓展。在北京屡屡出手上亿购置房产,装修不惜花费千万。

高山案核心人员曾向警方交代,李东哲曾向张晓光表示,希望张晓光将东北高速资金存入高山所在的新兴分理处,按存款的5%给张晓光回报。

从1999年末,东北高速在新兴分理处开立账户,首笔便存入2000万元,新兴分理处的存款额由此暴涨。有理由推断,高山因此可以为李东哲挪用的资金也随之迅速扩大。

从2000年起,李东哲进军北京,最初在北京某酒店租用两个套房,设立哈尔滨森林公司驻北京办事处。

三个月后,李东哲斥资1.2亿元在北京新街口某楼盘买了地下一层和地上两层,总计3100平米,仅装修就花去数百万,成立“北京世纪风有限责任公司”。

大笔支出使李东哲急需资金,2001年5月的一天,李东哲向张晓光寻求资金支持。张晓光随即安排财务人员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一个账户,先后多次存入高达6.24亿元的资金。

据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2001年7月2日,李东哲派人给在北京开会的张晓光送去500万元。李东哲表示,一是感谢张晓光让东北高速在新兴分理处开 户,他才能贷出款来;二是他正在搞哈尔滨车辆厂动迁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资金,能不能增加存款。张晓光随后陆续增加存款。

2002年9月,在张晓光的推动下,东北高速与李东哲控制的黑龙江世纪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资成立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公司(下称“东高投资”),东北 高速投资2700万,占股90%。在此名义下,东北高速随后又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东高投资的账户并在当年10月汇入1亿元。

2002年,李东哲在北京某楼盘先后买了6处房产。

2003年,东北高速又在新兴分理处存入2亿元资金。同年7月,李东哲斥资5000多万购买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5000多平米房产,花费1000多万装修后,作为世纪绿洲集团总部办公地点。

2003年初,李东哲送给张晓光200万。与此同时,李东哲还介绍北京空姐刘某给张晓光,成为后者的情妇,并代张晓光为刘某购置房产、汽车等。

2004年,东北高速从长春市交通银行贷款1.5亿元,这笔钱顺利地汇往新兴分理处。因为交行要求专款合同,所以又在新兴分理处开设一个账户。

世纪绿洲高层人物后来向警方说明,李东哲从高山处挪用的资金用途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房地产业务,二是汽车行。在负责人高山的帮助下,新兴分理处的大笔资金被李东哲挪用。

用各种手段拓展关系网

朋友二胖的同学的父亲是中行黑龙江省行领导,这样一个拐弯的关系,却被李东哲充分挖掘,借此在黑龙江银行界“拥有广泛的关系”。

事实上,高山、张晓光是李东哲上述方案的第一批“实验品”。在饭局间,李东哲网罗到更多银行和企业的负责人。

一方面是银行人员。前述介绍李东哲与高山相识的“二胖”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

知情人士透露,二胖在哈尔滨某外国人服务中心工作,其本人并无特殊背景,惟一有价值的资源就是他同学的父亲当年曾任中行黑龙江省分行主要负责人。

这一非常拐弯的人际关系却被李东哲充分挖掘到了价值。除了辗转引荐高山,二胖还将农行黑龙江分行的人士介绍给李东哲。

2005年1月,中行高山案案发不久,又爆出李东哲利用其控制的汽车行从农行黑龙江省分行昆仑支行骗贷1.98亿元的案件。该行副行长冯小强于同年1月末,被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

在李东哲编织的金融犯罪网络中,中行、农行只是主要金融单位。李东哲的心腹后向警方供述,黑龙江省银行“李东哲都有广泛关系”。

另一方面是企业人员。接近李东哲的人士向警方提供的说法是,哈尔滨辰能公司总经理赵庆斌2002年与李东哲结识,最初二人也是喝茶吃饭。过了很久,李东哲才提出存款要求,赵后来将辰能公司2亿资金存入新兴分理处,后被李东哲挪用。

事实上,外界一直流传着中行案中的丢款单位负责人因存款获得好处,默许公款被挪用说法。一个基本的逻辑依据是——以张晓光案为例,如果正常的存款,李东哲根本就不应该给张动辄数百万的好处。

而一个性质分明的细节是——与存款单位将高山案称为“银行丢款案”不同,中行方面一直把“高山案”定性为一起“涉嫌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而且,中行高山案中13名内部涉案人员被免职或开除。

逃亡前两次转移资金

案发前,凭借高山提供的转账支票,李东哲紧急将3.6亿资金转移至境外,不惜花费高达3600万的手续费。

据加拿大警方对外披露,李东哲称2004年12月31日离开机场前,曾将前述250万人民币兑换的30万加元“亲手交给”张晓光。

如果此事得到证实,意味着张晓光对李东哲出逃知情不报。接近黑龙江司法机关的人士透露,张晓光在与李东哲结成利益同盟后,千方百计对存款挪用情况进行掩盖。

据该人士透露,2004年9月8日,东北高速在交行长春分行的5678万元贷款到期后数日,该行行长曾与东北高速财务主管亲赴中行新兴分理处查账,东北高速财务部一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早已在哈尔滨恭候。

但车子开到中途,得知消息的张晓光立刻拨打财务负责人电话,称有紧急会议召开务必中途赶回公司。财务负责人只好借口携带证件的工作人员没在哈尔滨返回 长春,对这一做法长春交行行长也许是出于气愤,也许是发现情况异常,于是在2004年9月28日,向吉林省高院状告东北高速要求其偿还欠款。

并提出为确保贷款安全,交行长春分行一并要求东北高速同时偿还尚未到期的1.5亿元贷款。结果这1.5亿资金全部丢失。

尽管李东哲心腹很多,但公司财务一直由其弟李东虎一手把握,因此目前仍无法获知,资产遍布全国的李东哲为何无法转移资金至新兴分理处,填平东北高速对长春交行仅2亿的资金空缺。

突如其来的危机让李东哲措手不及,由于事发仓促,李氏兄弟不得不持旅游签证逃亡,但旅游签证有效期只有半年。2007年2月,加拿大警方以签证过期非法居留为由对二人实施拘捕。

不过在事发前,李东哲疯狂向加拿大转移巨额资金。内部资料显示,资金转移主要分为两个时间段。

第一阶段是2004年11月中旬。11月11日,吉林高法下达民事调解书,要求东北高速当月20日前将剩余1.5亿贷款还清。

深知大势已去的李东哲及高山开始转移资金,11月中旬,李东哲的手下携带高山从河松街支行开出的1.6亿转账支票,到沈阳大北窑南街某百货贸易公司, 通过该公司副总经理张某将资金转至李东哲控制的加拿大温哥华新天地公司。张某收取高达10%的费用,也就是1600万的“手续费”。

第二阶段是2004年12月中旬。11月底,东北高速财务人员查账,11月30日,河松街支行出具银行询证函回执,确认东北高速在该行的两个账户中共有存款2.9337亿元。

“但这个询证函回执是高山伪造的,他和李东哲正在筹划资金如何转移。”接近司法机关的人士透露。

12月中旬,李东哲手下金某从哈尔滨带回金额为1.5亿的转账支票,按照李东哲的吩咐,袁野带着支票到深圳某饭店,通过一广东人王某转到温哥华新天地 公司;3天后,金某再次从哈尔滨带回5000万支票,直接找到王某,将资金转到温哥华。手续费也为10%,也就是2000万。至此,李东哲和高山将总计 3.6亿资金“成功”转移。 本报记者 高泽阳 北京报道

背景 中行高山案

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在河松街中行对前者存款余额进行核对时发现,巨额存款不翼而飞。东北高速 在该行的两个账户中仅余7.31万元人民币。而此前的银行询证函显示,两账户中共有存款余额2.93亿元。东北高速向警方报案,“中行高山案”由此浮出水 面。

随后的情况显示,除东北高速,黑龙江辰能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单位总计高达10亿多元的资金“蒸发”,其中数亿被高山、李东哲转移至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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