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遗嘱将290万加元留给儿子,17万留给女儿:遗嘱被法庭推翻
BC省一对华人夫妻在30多年前中彩票大奖,并把100万彩金投资房产,夫妻去世后遗嘱将绝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女儿对此不满告上法庭,该遗嘱最终被法庭推翻。
Ginny Lam在法庭上质疑她母亲的遗嘱,该遗嘱将她80%以上的财产留给了Ginny Lam的兄弟,Ginny Lam认为作为父母唯一的儿子,他得到了优待。
BC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Yat Hei Law去世后,家庭财产分配不均。根据遗嘱,儿子William Law获得了约290万元,而女儿Ginny Lam则获得了17万元。
法官Maria Morellato在判决中写道:Ginny和William的母亲持有性别偏见,导致William获得了母亲大部分的财产。
法官写道:这种偏见不仅影响了她生前给予Ginny和William的赠与,还反映在她2018年的遗嘱中。
根据BC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如果遗嘱制作者未能为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够的保障,法院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
Ginny Lam表示,她母亲的决定基于中国1960年代乡村文化中的过时性别观念。Lam在法庭上表示:我母亲真的认为我兄弟是王者,儿子被视为是最好的。她真正体现了儿子和男孩被奉为圭臬的观念。
Ginny Lam出生在温哥华,她说父母是在1969年搬到BC省的“传统新移民”。“我父亲开了一家中餐馆,他非常有前瞻性和创业精神。”
1992年,Lam的父亲在BC/49彩票中赢得了100万元,他随即卖掉了餐馆,购买了三处租赁物业。
父亲去世后,越来越多的资产被转给了她的兄弟。Lam说:她几乎在我的一生中都告诉我,我的兄弟将继承一切。她还当面告诉我,他是儿子,他会继承一切。我对她的说法感到愤怒。
Lam证明她的母亲在她的弟弟童年时期,大大小小的事情上多次优待过她的弟弟。
她的母亲让她把车停在街上,好让兄弟可以使用车库;她的兄弟在吃饭时总能得到最好的肉和鱼;甚至有一次她的母亲告诉她:“你不应该太聪明或成功,女孩应该找一份普通的工作,这样她们才能生儿子并照顾家庭。”
Lam说,我知道很多新移民不接受重男轻女的传统价值观。
她说,许多女性都讲述了类似的经历,谈到母亲“把一切都给了”儿子,而牺牲了女儿。
Lam说,“我需要把这件事公之于众,这样更多的女性就不会像我一样,我觉得自己很丢脸,我孤身一人,我别无选择,只能跟随我妈妈”。“我在家族传统和作为加拿大公民长大之间左右为难,我不想给家人带来耻辱。”
Lam说,“我们不允许在家里谈论这件事,我敢肯定,在其他家庭中,这种情况也很常见,你不能谈论金钱。你不被允许谈论感情。”
Lam希望通过分享她的故事,能够让处于类似境地的女性感到有力量发声并寻求建议。她说:“她们所面临的情况并不一定是她们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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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受欺骗,应该尊重,公不公平是人家家里的事,清官难断家务事,白左法官不应该插手
重男轻女是不符合现代道德。但是,遗嘱的分配,你怎么知道仅仅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除非立遗嘱的人没死,你把他叫过来,当面问,否则你怎么知道立遗嘱的人的真实想法?比如立遗嘱人觉得儿子对他好,女儿对他不好。但好与不好这种事,都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旁人难以判断。这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道理。
“根据BC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如果遗嘱制作者未能为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够的保障,法院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
这种白左法律貌似公平,实则干预个人私人事务,剥夺个人的自由,非常反动。比如说,立遗嘱者把所有遗产捐给慈善机构,而不给子女,如果子女提出来,法院也可以更改遗嘱吗?这明显没有道理。
但是,要是法院可以推翻任何人的遗嘱,难道有人认为这是好事吗?政府可以因为这件事推翻遗嘱,也就意味着这个是先例,别的事也可以照着这个来。何来法制。以后所有人的资产都会越来越无法得到保障。
如果儿子能够证明父母给他更多财产是基于其他原因(而不是“重男轻女”),那么法官又会怎么判呢?
其他原因可以是:
1. 他更善于理财和经营生意,能够增加家族财产;
2. 他的个人情况表明他更需要那些财产;
3. 他对老年的父母的照顾更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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