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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人妻另筑爱巢 情夫“破坏军婚罪”可判刑3年

不少网民对当局做法提出质疑,诸如“平民的婚姻破坏就没关系?”、“军人偷情老百姓妻子的是不是加罚?不可能别人骚扰你妻子就有事”。 平安南昌微信公众号图片

中国江西省南昌县一名男子“偷食”新婚不久的军人妻子,二人共赋同居,惟东窗事发,涉嫌触犯“破坏军婚”罪被刑事起诉,最高可被判处3年刑期;当局指军婚遭到破坏,会严重影响部队战斗力和安全稳定。

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平安南昌〉日前发文指出,正在杭州服役的李姓军人今年3月在家人介绍下,与一名陈姓女子登记结婚,但该名姓龚的情夫明知陈女已是军人配偶,仍与她一直在南昌县向塘镇同居;至5月底,李姓军人发现不妥报案,公安机关接报后,因李某身份特殊且在杭州服役难以取证,故对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存在疑虑,杭州市军事检察院遂通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络军方及李某,并与公安机关联合会商,公安机关听取军方意见后立案,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侦查取证;〈平安南昌〉的文章指龚某被捕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深感愧疚,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

网民:平民婚姻被破坏就没关系?

文章称,军人常年在军营服役或因军务无暇顾及家庭,军婚遭到破坏,会极大动摇现役军人的服役状态,严重影响部队战斗力和安全稳定,“为维护军人安定幸福的‘小家’,保护社会稳定的‘大家’”,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根据中国《刑法》第259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中国网民一般表示支持,但提出质疑的留言也不少,“平民的婚姻被破坏就没关系?”、“军人偷情老百姓妻子的是不是加罚?不可能别人骚扰你妻子就有事”、“应该男女都判刑,一个巴掌拍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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