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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房东驱逐租客被判违规,要赔偿$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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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是社会主义,共产典范。再说以后买房子不能带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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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多人最推崇西方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推崇西方的“契约精神”,反对政府以任何方式干涉私人自由说这是独裁吗?这下都被加拿大政府打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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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习吧!不要照搬罗刹国那套思维方式,其实你可以永久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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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房,租客搬出后我就是把它烧了也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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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了、拆了、砸了、卖了都可以,唯独不可以在6个月内再出租给他人。不可以在6个月内再出租给他人是法规,如果认为该法规不合理,可以要求改变该法规。但是,在该法规改变之前,还是要遵守,否则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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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哪个省都一样,就是不鼓励你买房子。鼓励大家租房子不给钱!这样搞再配合移民政策,加拿大的房地产迟早会完蛋的。有钱的没有买房子的欲望,没钱的买不起房子。政府又疯狂的鼓励盖房子,最后房地产商死了一波又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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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本来就不应该搞啥房地产,房东也不是雷锋,都是为了利益.不要上升到私有财产不容侵犯,你不出租没人管你. 这儿不是说房东有错或房客有错,按规定来,不喜欢就去改变规定. 如今房东房客许多冲突不要相互责怪,只能说明这个国家不应该全民炒房. 发展经济才是根本. 否者想在房地产赚杯羹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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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屋是人租不租是屋主的权利但是垃圾政府的法律就要邦这些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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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囯租出去的房子就不再是你的,因人权大于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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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居住权和财产权都是基本人权,二者是平等的。这里的关键是:是谁故意要把这两个基本人权对立起来?为什么? 在一个正常的尊重人权的社会,租房市场根本就不存在居住权和财产权的对立 —— 房东通过出租自家财产取得合法收益,然后向政府交税,履行自己的纳税人义务;政府收取税金,去为那些有居住困难的居民提供经济援助,履行自己“保护居民居住权”的责任。 看到了吧,这里的关键,是收取了税金的政府拿钱不办事,不去承担自己“保护居民居住权”的责任,而是通过牺牲房东财产权的无耻手段来推卸责任,故意地把房客的居住权与房东的财产权对立起来,人为地制造房东与房客的矛盾 —— 这与毛泽东煽动群众斗群众以维护自身统治,本质上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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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习吧,不要照搬罗刹国那套思维方式,其实你可以永久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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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家没有个人私有资产说法,只有应税资产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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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明确指出:经济自由决定政治自由。鲁迅之所以能自由地痛骂民国(北洋)政府,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他有经济自由,他可以通过教书和写作赚取丰厚的收入,给自己和家人一个稳定舒适的生活。如果换到毛泽东时代,直接剥夺鲁迅的经济自由 —— 不让他教书,不让媒体出版他的文学创作,让他失去经济收入,全家人忍饥挨饿挣扎在生存边缘,他还有痛骂政府的自由吗? 这就是为什么联合国将“财产权”(包括合理使用财产获取收益的权利)列为基本人权,因为当你的个人财产都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不仅经济自由,你的生存权都会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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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好呀! 这不正说明这些年加拿大和BC的左棍政府,已经背离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背离了“契约精神”,不断破坏私人自由,并变得越来越独裁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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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评论我都笑了,这房东违法了明白么?还是你们就是认为人权大于法权,我听说很多偷渡过来的人对法权很蔑视,认为他们的人权大于政府的法权,恶意驱逐租客就相当于加拿大今天让你入籍,明天就把你驱逐出境,房客还没来得及找房子,就被房东紧急驱逐,你以为房子是你的你想怎么搞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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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还提交了一份签署于2021年7月7日的住宅租赁协议,显示新租户直到9月才入住。这与裁决员。。。认为新租客可能在6月或之后不久搬入相矛盾。” “法庭获悉,在Hill于2021年6月搬出该套房仅3个月后,房东就开始以每月1,800加元的租金将该单元出租给新租客。” --- 原租客于2021年6月搬出,(3个月后)新租户9月入住 --- 已经违反了规定(房东的家庭成员至少要居住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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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东确实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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