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收50万元订婚聘金 她就跟前男友开房拍裸照
福建龙岩一名男子阿杰(化名)先前与妻子小美(化名)订婚,并给予了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新台币224万元)的聘金。 没想到,小美收了钱以后,转头就跟前男友上摩铁开房,还拍摄裸照,让他相当愤怒,提出离婚的诉求,并且要求归还部分聘金。 对此,小美的亲属则不愿意沟通,双方即将对簿公堂。
综合陆媒报道,阿杰2022年1月份透过媒人的介绍,认识了同村的女子小美,双方相识以后迅速发展成情侣关系,不过阿杰人在福建龙岩工作,小美则是在福建福州生活,双方一直以来都是远距离恋爱。
2022年4月间,阿杰的祖母过世,于是他们透过下聘的方式,给予小美一家50万元(约新台币224万元),先将小美娶进门,让小美以妻子的名义,来参加祖母的葬礼。
直到2023年1月,阿杰与小美登记结婚,并且再度支付聘金、见面礼等费用,总共支出金额为78万元(约新台币350万元)。
婚后过了3个月,2人开始在福州同居,怎料小美要求阿杰帮忙将手机格式化,阿杰打开手机以后,才发现他们给完聘金不久,小美随即跟前男友相约出门,不但有在沙滩拥抱、紧贴,以及比爱心的照片,更是到旅馆开房、拍下浑身赤裸的照片,让阿杰气得不得了。
对此,小美辩称,是因为前男友还欠她钱,所以才会约对方出门,想将这笔钱讨回来。 不过,对于小美的说法,阿杰则不愿相信,要求与小美离婚,并且退回部分聘金。
小美一家对此不愿配合,开始搞失联,小美更是呛阿杰,这笔钱已经全部花光,想讨钱的话,可以直接将她告上法院。 对此,法律人士则说,阿杰目前碰到的情况,不符合《民法》中可退还聘金的条件,但即使不符合退还聘金的条件,司法实践当中,法官仍有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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