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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长者愿加租仍被逐! 败诉审裁处后入禀省最高法院

温哥华一名华裔长者在同意业主加租24%后收到驱逐通知,须迁离居住了17年的寓所,民事审裁处裁定业主胜诉,租客要求卑诗最高法院审理。

梁女士表示17年来一直依时交租并与业主关系良好 (图:CityNews)

据CityNews报道,梁女士(Abby Leung,译音)表示她一直有依时交租,并与业主关系良好,但双方现正对簿公堂,梁可能在一月底被迫迁出。

梁说:“我的一切都在这里,我是一个有心理和健康障碍的老人,这事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

去年初,业主提出加租42%,加幅远超省府规定的3.5%加租上限。梁最终同意加租24%,然而到了9月,她收到了第一次的驱逐通知。

她说:“我交的房租低于市价,如果她把这房租出去,可能收到双倍租金。我为此感到非常焦虑和紧张,非常沮丧,呆在家中哭起来。”

业主引用了房东自住条款(Landlord Occupancy Clause),最初通知梁,有家人需要搬进来居住,所以要收回单位,但后来业主改说因为自己的脚受了伤,要搬进这个地库套房居住。

在温哥华租户联会(Vancouver Tenants Union)的协助下,梁向住宅租务审裁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要求仲裁,结果审裁处支持业主。这宗纠纷现已交最高法院审理。

有份协助梁的租户联会义工杨女士(Artemisia Yang,译音)表示:“温哥华是加拿大的驱逐之都,业主会利用各种虚假的理由,不仅这样,还会以我们对物业造成了损毁等理由,来赶走租客。”

梁说:“老实说,我希望能够跟业主坐下来商量,一起寻求对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那么我就不需要搬走了。”

据报道,CityNews未能联络上业主以取得其回应。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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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房东什么借口, 这是别人的房子。 你能让政府低于他们规定的税率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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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找政府不应房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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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坐下来谈就不会上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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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人说不要买房,随便什么时候换租新的就是了。老了这就是问题,这个案子无论怎么判都会影响将来老年人租房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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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敢把房子租给60岁以上租客的房东, 不仅是勇士, 还是舍己为人的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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