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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愤怒的“温哥华机场电击枪事件”

10月中旬发生在温哥华机场的“电击枪”事件随着现场录像的公布其真相已被揭开。听到最初根据警察描述的报道时,我也以为这可能就是警察制服暴徒时的意外。所要检讨的只是电击枪的安全性问题。然而当我看到网上公布的录像后,我的感觉是震惊和愤怒。

一个不懂英语,头一次来温哥华报到的波兰裔新移民,由于机场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冷漠及玩忽职守,致使他经过长途飞行后又滞留在行李厅达近十小时。虽然他精神开始不稳定,表现急躁并有反常举动,但面对四个全身佩戴各式防暴武器,被防弹衣保护得严严实实的皇家警察,他举手示弱,毫无攻击意图,然而,警察却两次使用电击枪进行电击,并凶狠地以膝盖顶压住该男子的身体和颈部最终造成其死亡。

我确信加拿大的皇家警察肯定受过世界上最讲人权国家的高级培训,不但身体条件了得,智力水平也是相当。他们肯定深知什么样的情况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什么样的技击动作可置人于什么地步,否则他们就不会在事件发后公然撒谎,编造现场情况!因为他们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实际已远远超出了其已有特殊权利的限度和范围。如果没有这盘公开的现场录像,许多人还会以为这只是一次警察奋勇维护治安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只不过这次他们栽在现场录像上了。

即使录像被公开,有关部门还说什么这只是“警察在现场的反应不恰当”。他们真是把社会和百姓当傻子骗!我想任何人只要是看过录像且有一般智力水平的,都能判断出警察是反应失当,还是借题发挥,故意施暴。如果警察当时是在一对一,哪怕是二对一的局面下,因为紧张、害怕,做出了过激的反应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四对一的情况下做出的举动就只能视为利用执行公务为掩护蓄意欺凌。如果“反应论”成立,那么四个受过严格训练的警察集体反应不当,应该是警察系统的悲哀,还是社会的悲哀?

如果一个司机以赶时间为理由,超速撞死行人,没有人会说这个司机没有犯法。如果一个妇女把他的婴儿留在车上时间过长,她就会被起诉。事件中的警察滥施暴力致人死亡难道就不违法吗?警察是执法者,他们的法律常识一定比一般人了解得多,知法犯法难道不是蓄意犯罪?不该被起诉吗?如果说个别警察滥用武力是事件的核心,那还真不是什么特别了不得的事,只要依法惩处就好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警察系统内部及其上级部门的包庇,以及利用自身权利扣押现场证据,意图欺骗公众和社会。即使录像已经公布了,他们还强辩说录像只是现场证据之一。莫不成他们有官方的录像证明现在公开的录像是什么人自编自导的假货?

在加拿大生活多年,没少耳闻华人移民要融入主流社会的呼吁。不少人以为能跟本地西人交流,能参加一、两个洋人的party,能进入本地的大公司,或能和本地的精英合个影就算是融入了主流。然而依本人之见,融入主流社会决不是自己感觉有头有脸了那么简单,应该是对主流的社会价值体系的高度认同,更重要是积极参与本地的社会实践,积极创造更加文明的社会环境。一个民族、一个团体要想赢得别人的尊敬,要想自己过得有尊严,不是靠漠视他人遭受的不公和不义,不是靠当缩头乌龟胆小怕事忍气吞声,不是靠以自我为中心能有人踩就行,也不是靠趋炎附势欺软怕硬。

虽然最近我们华人社区也有反响,但相比事件的严重性,我们的声音还远不够响亮。这个事件的实质问题是什么?是我们纳税人供养的那个号称维护社会正义的警察系统有些正在演变成凌驾于法律,凌驾于社会道德,滥用社会赋予的特殊权利,任意使用暴力,同时对自身的违法行为进行掩盖和包庇的特权集团。试问如果没有人在现场把当时的情况录下来,如果这个公民没有胆量到法庭向警察部门要回这份遭他们扣留的证据并向公众公开事实真相,那位在机场饱受煎熬,绝望无助,近十个小时水米未进,并存有沟通障碍的新移民就只能含冤而死无人过问了。那么我们普通的居民、移民、留学生,我们的亲人、朋友、以及我们自己,都有可能成为警察滥用武力的受害者而无处说理。如果我们赖以维护社会正义的系统都失去了公信力,那么这个社会还能是值得我们信赖的社会吗?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权利一旦失控就会成为暴虐的源头。不要认为这事我不管还有别人管,我不惹事警察也找不到我的麻烦。我们既然要享受文明带来的好处,就要担负起保护文明,促进文明的责任。我最反感的一个为自己不作为开脱的俗语是:“公道自在人心”。结果呢?是流氓在长途车上强奸妇女而没人敢管;是匪徒在闹市行凶大家看热闹;是帮助人的人反倒被诬陷;是社会整体的没公道。我们要抬起头做人,要别人尊重我们,我们就要敢于声讨社会对别人的不公,勇于出面维护社会的正义。只有这样,我们自己的权利才会有保障。

应该庆幸的是这个事件发生在加拿大,现场的证据得以公开,人民也可以自由地发出自己的声音。那么,为了我们共同的权益,我们有什么理由袖手旁观,默不做声呢?如果我们能行动起来,以自己的智慧和各种有效的方式表达我们对事件的态度,比如发邮件给政府有关部门,给有影响力的机构,给让你投他/她票的议员,给你熟悉的媒体,并号召周围的朋友共同参与来表达出我们的心声,这也算是为社会的公义出了一点力吧。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个别事件。应该处理当事的警察。但别批评所有的警察。我所了解的事情告诉我,加拿大的警察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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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从这事而言,俺是一点都不感到愤怒. 从生命的角度看,俺对发生在那位波兰人身上的不幸事件,深表同情. 俺问过一位网友"如果那天您恰巧也在场, 看到一彪型大汉摔椅子,砸电脑, 您第一反映是什么?" (没回答). 这几天,俺也想了想这个问题. 俺咋地受"党教育"多年. 脑子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当看到"国家财产"受到损失时, 就应该挺身而出同破坏国家财产的"坏人"做坚决的斗争. 如果,俺真的在场,会不会"大义凛然"冲过去,大喊一声:"你住手,不需破坏公共财产". 不过,来加已有五六年了, 多少也积累一些加拿大经验: 看到这种情景,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给警察打电话报个警. 从实际情况看,俺估计也不是那家伙的对手. 因此,俺认为,那几位警察的出现是及时的. 出手是果断的,也很专业的.虽然,结果是以悲剧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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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 最初由发布 人不可貌象嘛. 实际情况就是: 随便拿个大陆人出来,他/她85%可能是个坏蛋,不是个好鸟vs. 随便拿个波兰人出来,他/她70%可能是个坏蛋,不是个好鸟vs. 随便拿个台湾人出来,他/她60%的可能是个坏蛋,不是个好鸟. 随便拿个加拿大人出来,他/她45%可能是个坏蛋,不是个好鸟. 随便拿个日本人出来,他/她40%可能是个坏蛋,不是个好鸟. 同不同意这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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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Jason06 发布: What the F--K do you want, what a cop's duties are? If it happens in New York City, that guy has been killed with over 50 real shots. and that is good!! No matter if you understand English or not, If you don't follow the order, the cop will make you do!!!! And that is why we are safe. I can not agree with you any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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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the F--K do you want, what a cop's duties are? If it happens in New York City, that guy has been killed with over 50 real shots. and that is good!! No matter if you understand English or not, If you don't follow the order, the cop will make you do!!!! And that is why we are 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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