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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来稿:使用TASER是正确的选择!

51编辑注:本网日前发表网友“摩洛伊斯兰阵线”在新闻论坛的一个帖子“关于波兰移民丧命机场的几点不同看法”,引起读者广泛关注,评论达到133条。以下是另外一位网友直接发在本网“加国要闻”栏目的文章,由于作者的身份是警察(很可能是华裔),对事件从一个专业技术的视角提出了不同解读,因此有助于网友对此作更加深入的了解。

必须申明的是,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的看法,与本网站的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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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温哥华机场波兰移民跟RCMP发生冲突后不幸死亡的事在被各个媒体转载后在不同的社区引起强烈的反映,不少文章用‘开枪’‘枪杀’等字眼,这虽然反映了不少人的情绪,但的确有点走的太远了!

根据我的判断,使用TASER是完全正确的选择!

前几天,OPP的COMMISONER JULIAN FANTINO 接受采访时说: 很多指责TASER的人‘HAVE NO IDEA WHAT THEY ARE TALKING ABOUT’。我还是非常同意 FANTINO 的说法的。

加拿大的法律对警察使用武力有严格的要求。在安大略省,有一个警察使用武力的模型。其中规定,当被拘捕人被动反抗的话,例如警察让你把手放到背后以便带手铐,你还把手放在前面,这时警察就可以采用身体的武力,譬如用拳打脚踢来使对方就范;当被拘捕人积极反抗的话,警察就可以使用中级武力,如BATON, OC-SPRAY, TASER; 当被拘捕人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警察可以使用致命武器,即开枪。所以警察总是可以合法使用比被拘捕人更高一级的武力行为,这是执法的正常需要。但法律又对警察使用武力有很多制约,在安省,如果发生了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造成公民受重伤和死亡的事,都有一个SIU (SPECIAL INVESTIGATION UNIT)介入调查,该组织是完全独立于警察之外的。另外在执行公务时,如果警察在公众面前拔枪的话,都要写报告解释问什么那样做。

TASER 是 ‘THOMAS A。SWIFT'S ELECTIRC RIFLE’的第一个字母的组合,它是一种非致命武器,使用时2个探针发射出去,钉在人身上,它发射的电波取代了大脑控制人体肌肉的电波,所以一旦击中,人的肌肉就不受大脑控制了,它虽然有5万伏高压,但电流不大,不会直接致命。自从TASER问世以来,已经经历过很多改进,它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武器,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警察和公民的伤亡事件。

根据安省的使用武力模型,TASER属于中度武力的武器,同警棍和辣椒水属于同一级别,当对方积极反抗的时候就可以使用。所以在温哥华机场事件中,使用TASER是一个完全正确的选择。根据目前知道的情况,波兰移民已经有了很严重的暴力倾向,摔电脑和椅子,如果不及时制止的话很难想象会有什么后果。当时RCMP来了4个警察,就在一定程度说明了问题(通常也就是2人)而且来之前,他们肯定知道了一些该事件的背景,如该移民的一些举止等等,所以有人说他们刚进机场还没见到该移民时就决定使用TASER是先入为主,乱用武力,这个说法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是不太正确的。对警察来讲,处理一个事件之前,总要或多或少掌握一些信息,然后提前采取一些措施,如果去处理一个枪击案,没见到嫌疑人就拔枪是很正常的。同样对于该移民的举止,提前就有使用TASER的想法是非常正常的。

据当时的情况,被拘捕人是积极反抗,而且有暴力倾向,可能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所以应该使用中级武力,如果形势恶化的话,还可以使用致命武器,当时可以选择警棍,辣椒水,TASER,使用警棍效果不会太好,因为该移民看起来很强壮,而且处于精神失常的状态,他很可能对疼痛不敏感,如果要制服他,可能要对他身体造成永久的伤害而且在旁观者看来会更残忍一些;同样对辣椒水来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对精神亢奋或失常的人效果往往不理想,因为他们对辣椒水不敏感,而且在使用后,还牵扯到环境污染问题,尤其在机场,更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TASER了,但不幸的是该移民突然死亡了,这对该移民,他的家庭,RCMP都是一个悲剧,但对媒体来说是个好的题材,某媒体讲目前加拿大有18起TASER导致死亡的事件。

但是加拿大是法制社会,在没有尸检报告之前,谁也不能武断的给TASER定案。多伦多曾经报道过警察用辣椒水杀死人的事件,结果尸检报告说死亡人服用超过致命剂量2倍的毒品,不管是否使用辣椒水,他都是要死的,但服用毒品过量死亡不是新闻,被警察喷辣椒水死亡才有新闻效应。回到TASER事件,尸检报告结果只能有两种可能。1,死亡不是由TASER直接造成的,可能是HEART ATTACK等等,这可能是媒体所不希望听到的,由于自身隐藏的疾病造成的死亡,太没新闻效应了,不过我想这种结果可能性比较大。2,死亡是由TASER直接造成的,这就需要对TASER的使用规范重新检讨以避免类似事件重演,但即使这样,也不能象有些人所要求的禁止使用TASER,完全抹杀TASER的功劳。

这次很多华人媒体只所以感兴趣,我想跟该移民的身份有关:不懂英文的新移民。的确在华人社区有很多这种情况的人。很多人还提到语言歧视的问题。不过我认为,加拿大作为民主法制国家,这方面做的已经不错了,法律并没有强行要求提供除法定语言外的多语服务,但是作为移民或公民,我们有义务学习或学好至少一种官方语言。作为中国新移民,英文往往不好,这是很正常的,与其埋怨政府或其他组织还不如多花时间提高自得的英文水平。

我本人是一名警察,在我的辖区内有一个很大的精神病医院,我们要经常处理类似温哥华机场的案件,TASER的确是一种有效的工具,对警察和被拘捕人都有好处,但什么东西都不是完美的,也有可能在使用中不太理想的情况,但重要的不是否定它,还是更好的改进提高它,使警察更好的保护自己和公民。同时也希望移民能多了解一些警察工作程序的知识,避免由于缺乏相关知识而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从而更好的利用警察的服务,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All Taser guns should be recalled due to their unsafe and poor quality.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5vuY-kqp9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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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nfo.51.ca/news/china/2007/11/29/141739.shtml 河南警察将市民从6楼抛下 震惊全国 加国无忧 51.CA 2007年11月29日 11: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廖卫华 核心提示:记者18日晚了解到,震惊全国的河南周口七一路派出所6名民警抛死李胜利案终审维持原判,3被告人均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其中李立田被判处死刑,吕留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冷飞被判处无期徒刑。 成都商报11月29日报道 震惊全国的河南周口七一路派出所6名民警抛死李胜利案终审维持原判。 昨晚,李胜利家属向本报透露,他们刚刚拿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1月24日作出的对该案的终审判决书,判决维持原一审判决,3被告人均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其中七一路派出所民警李立田被判处死刑,区法院书记员吕留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民事赔偿方面,二审法院依然没有支持被害人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最终判决的赔偿额为4.89万元。 昨晚,李胜利妹妹对记者说,这个判决她们还是不太满意,特别是民事赔偿太少。而此前,被告家属大闹法庭影响开庭的事情最终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 新闻回放:只因对一名法院书记员的姐姐说了一句牢骚话,做小生意的河南周口市民李胜利竟丢了性命!2004年9月20日9时,他被6名民警押进派出所;5个小时后,被民警从派出所的6楼抛下;4个小时后,李胜利在医院悲惨地死去。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记者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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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1&postID=34734 警匪一家,从小就是这样被告知的。当然讲的多是解放前,说戴大盖帽的国民党警察,对贫苦老百姓,从来都是恶狠狠的,跟土匪没啥两样。电影上都是这么塑造的。 后来改革开放了,人民的警察也戴上了大盖帽。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对贫苦老百姓,尤其对“疑似”罪犯,无业游民,从来就没客气过---不仅恶言相向,甚至拳打脚踢。从张志新到广州街头大学生被杀,中国警察的“无法无天”算是抹不掉了。 后来到了海外,皇家骑警的大盖帽,曾经让多少人以为那才是咱老百姓的保护人。你看,他们对“疑似”罪犯、“无照驾驶”、街道小商贩、无业游民,“看上去”总是那么的彬彬有礼。 ----直到有一天,媒体报道了三名警察抓了一个吸毒惯犯,把他扔到警车上,私自带到市内的斯丹利公园痛打一顿,然后把他扔在了那里。 ----直到有一天有人爆窃,警察说没伤人吧,一个小时后才到。 ----直到有一天有人违规,警察二话没说,就把一个手无寸器的东方弱小男子反锁“扔”进了警车和监狱,一天之后才被朋友保出。 从那时起,皇家骑警的大盖帽在咱的大脑里就和中国的新老警察没了区别,也是警匪一家没啥两样。 从那时起,一看到有人入籍就与毫无干系的皇家骑警作个留念,立马让人有了讨厌的感觉。 曾几何时,一个年轻的骑警在边远地方被干掉了;去支援的另一位骑警一进门又被干掉了;然后,第三位更离谱,看到两辆警车停在哪,就去看热闹,大摇大摆的一进门,立马又被干掉。从那时起,不仅让人对骑警的安全悲哀,而且更让人对骑警的专业训练无素而悲哀。 当一个不谙英文的新移民在那个根本没多少乘客的安全区(一看那录像就知道那位置)逗留了10个小时没人过问,四个骑警来了不到24秒,不问青红皂白,不请懂波兰语/俄语的翻译,就连续电击,大打出手,致使一个人死亡。这是什么地方,是他们认为的第三世界还是他们认为的不民主专制的共党国家,都不是,那是地地道道的民主之地,那是人们向往着移民的全球最易居住城市的国际机场大厅。---那自由国度的"国际机场”,南来北往的啥人没有,不懂英文太正常了。要是机场管理者认为每个乘客都会说英文,那也实在太无知太乡下了。机场的入境服务和那些警察的表现真的太残酷太让人失望了.... 冷酷的入境人员,野蛮的警察,无奈的旅客和移民,跟着遭殃的市民! 在这警察无法无天恶手相向市民的时候,一般媒体是没有渠道获得警察的不良资料的,获得了也没有胆量去报道。倒是现在的相机手机让市民成了现场直击报道的记者。这位现场拍下资料的白人小伙子,刚从中国教ESL回来,就在自己的祖国看到了一幕让他们大多数白人认为只有中国一类的国家才会发生的事情。接着,机场的骑警也和中国的警察一样,立马没收了小伙子的相机和资料。你说,他们要干什么? 记得十多年前,那个从加国飞往印度的印航爆炸案,据说有人线报骑警,说有人要炸毁几几班机.那时还没发生911,据说骑警老爷们没当回事,没任何动作,致使满机两百号印裔(大多是加国公民)成为空中亡魂。到了几年后检察官要起诉嫌犯,有关骑警的录音带不见了。不仅起诉不了嫌疑人员,人家还反咬一口要政府付律师费和赔赏多年的损失。印裔社区的一位编辑想爆料,结果被人打成了残废作为警告。再过不久,这位编辑仁兄在自家门口被人杀人灭了口。 到了今天,波兰新移民遭殃的时代不同了。那位教ESL的小小市民告上法院,要求骑警还回录像。一个月后申诉得直。小伙子立马将录像在网上公布,骑警一定认为稀松平常小事一桩,一定没想到全国会一片哗然,更没想到全省共讨之,全球共遣之。这一下,让骑警的脸面丢尽了,机场的脸面丢尽了,加国的脸面丢尽了。 接着,在全球舆论的压力下,有关记者按新闻法从警方获得有关资料: ---自从加国开始使用电击枪以来,过去10年,共有18位加国人死在电击枪下。那么在全球有多少人们死在同型产品下,没人知道。这让我想到中国生产的儿童书架,成千上万输往全世界,两宗翻倒事件让两个小童亡命,中国的书架被爆料不安全而被全面退货。那这种美国独家生产的电击枪怎不见召回?加美的警察为什么还照用不误?难道这18个案例就不如那两个案例?----再一次赤裸裸地爆露了西方列强的对人不对己。他们对美国对中国的安全标准明明显现的不一样。 ---自从加国开始使用电击枪以来,过去10年,共有3000名骑警使用过电击枪,并且79%的电击枪使用全是对付手无寸器的人们。正像录像中看到的一样,骑警普遍地过分使用电击枪,“执法者”的暴力倾向极为明显。 ---从1992年起,每年光这个省就有18个省民死于警方的调查过程中,其中包括死于被捕过程或拘留所。赖昌星说他的哥哥死于中国监狱,所以要作为免除遣返的理由之一。你看看,原来这鸟地方也一样,每年也有18个鸟人死于察哥手里,那你说这还能作为免除被遣返的理由吗? ---从今年7月23日起,交通警也配置了电击枪。驾驶者的你也要小心了。哪天交警一烦躁,说不定也来个电击把你先撂倒。 ---一个北温的白人女子致电911说自己情绪沮丧想和人倾诉,结果来了三名骑警,一进门就向她三用电击,并强行将她手铐送往医院。现该女子正在控告警方滥用武力,让自己的人生更沮丧,要求赔偿。 ---更要命的是,就在这位波兰新移民在温哥华被电死之日---10月14日,Montreal地区的一个驾车男子,也被警方电击,在医院延至17日死亡---成为加国警方电击枪下第20位亡魂。 ---正当我要结束这篇短文的时候,传来了又一个死亡的消息:一个饱遭骑警警棍、胡椒、电击枪三料制服的Fraser Valley白人居民,在医院留医三日终于不治---成为加国警方电击枪下第21位亡魂。多事之秋的皇家骑警,正渐渐地失去人心和理解。 是到了检讨警察过分使用武力的时候了!是到了检讨电击枪的安全可行性问题的时候了! 按警察内部的指引是,用电击枪前,要告知对方“我们现在要用电击枪”,目的是希望他们能冷静下来。但那24秒钟,短短的24秒,他们作了什么让人冷静的事?说了什么让人冷静的话?一来就挥枪制服,大打出手,怎能不让人发指。BC省的公民协会呼吁警察暂停使用电击枪,直到公众咨询完毕。然而,入境服务处的人没有道歉的意思,警察高层的回应是:那只是意外。 按此理论,不晓得那两个被倒下书架压死的孩童是否也算意外?两个案例可以让上万的书架一定要收回,难道21个案例还不够理由要收回那可怕的电击枪?入境服务处的人傲慢无礼,警察的理由牵强附会。他们面子蛮横可恶,你说,公民的安全如何保障,旅客和移民的“理”子在哪里? ------- 附: 目前的警用电击枪有两种: M26,高杀伤武器,对付高危险人物。电力可达10.7米,达50,000伏特,可以击穿5层布料。但警方说他的功率只是1.76焦耳。----真不知是如何算出来的。 X26,比M26轻巧,也是10.7米,电压一样高达万伏。 到底电死新移民的是哪种,警察不透露。 在加国,电击枪是危禁武器,市民不可拥有。而美国则可买作民用。加国只有一家公司M.D.Charleton有执照进口电击枪。全部卖给警方。 全球只有美国Arizona的Taser(泰羧枪) International公司生产这种电击枪---CED: Conductive Energy Device。Taser公司说,全球44个国家的1.1万个机构有用这种枪。 尽管温市有自个的市警察,尽管这的国际机场前面冠上温市的名,但机场地属Richmond市,安全归骑警管辖范围。不过,温市市警最近也新进了79支Taser(泰羧枪)电击枪。 由杨子张贴 @ 2007-11-25 1246 (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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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老張 发布: 感興趣,能否給個聯結,或者貼出來? 齐康斯基10月13日抵温哥华机场后,在机场内逗留达10个小时,最后遭骑警电击暴毙。他在机场内行踪如何,海关人员是怎样处理他的入境报到手续,一直是个未解的谜团。 在各界极大压力下,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昨天终于公布齐康斯基的通关过程。 边境服务署表示,齐康斯基是10月13日下午3时20分搭机抵温,4时09分通过第一道检查。由于他是新移民,且不会说英语,海关人员指示他前往移民部的第二道检查站。 但齐康斯基未至第二道检查站,而迳自前往领取行李区,在那里一待就是六个多小时。据悉他母亲曾嘱咐他到行李区等她,却忘了该区是不准接机者进入的管制区。边境服务署说,该区有两个足球场大,当时约有四千多名旅客进出。边境服务署坦承不清楚他这段时间在做什么。 7时左右,海关接到齐康斯基继父的电话,询问齐康斯基下落。该官员环顾海关检查区,称未见到符合所形容的男子。挂上电话前,该官员获知齐康斯基身上带有母亲的手机号码。 10时40分,齐康斯基终于企图走出海关,官员发现他尚未完成报到手续,就领他到第二道检查站。当时找不到波兰语翻译员,但有一名官员会一点点波兰语,协助齐康斯基办理报到手续。 11时30分,官员得知齐康斯基的家人早先曾找他,两度对大厅广播,看他们是否还在等候,但此时齐康斯基的继父和母亲已在返回甘露市的路上。官员打电话至甘露市家中,也无人应答。 过了午夜,齐康斯基终于通过第二道检查,官员告诉他可以出关了。但他在该区又坐了30分钟,直到官员再度告诉他可以走了,并领他到出口。 边境服务署表示,这期间齐康斯基从未向任何官员要求协助,也没有异常举动。海关官员曾给他好几杯水喝。 齐康斯基走出海关后,又折回管制区内。凌晨约1时20分,机场保安接获齐康斯基闹事通知。1时30分,齐康斯基被骑警电击,随后当场死亡。 齐康斯基的母亲抵家后,于2时10分打电话至温哥华机场询问。不知情的海关官员告诉她,齐康斯基已离开海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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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er is not weapon but it is dangers to those who have heart problem. In local newspaper the biggest discussion is about it: How safe it is, should it allow to be used or should its use be limited. Some people even suggest to use the club as before(类似棒球杆). Not many people blame policeman. No matter what kind of tools policeman use, accident can happen. On the other hand some people also say that Taser save a lot of lives. Because in some cases police have to use gun, but they use taser inst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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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派胡言,放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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